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被控告,不服判刑,要刑事申訴?
2023-03-02 16:26 作者:bili_3493119463000340 | 我要投稿
涉嫌貪污、挪用公款,被控告,且判決有罪的,如果犯罪嫌疑人對判決不服的,確實是可以通過刑事申訴程序進行上訴。
不過,因為刑事申訴的程序很麻煩,且涉及到的法律問題很專業(yè),還是建議委托律師介入。
同時,還要注意申訴時效問題。
下面北京兩高胡國慶律師團隊在本文簡單給大家介紹一下貪污罪、挪用公款罪刑事申訴的流程:
——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犯罪嫌疑人需要在判決書生效后十日內向原審法院提出刑事申訴。
申訴書應當寫明自己的姓名、性別、年齡、民族、住址、職業(yè)、學歷、身份證號碼等基本信息,闡明自己的上訴理由,并提交與案件有關的證據。
——原審法院應當在收到刑事申訴書后五日內將申訴書和案卷材料上報上一級法院,由上一級法院組織復審。
復審時,上一級法院應當組成合議庭,重新審查有關證據和判決結果,聽取被申訴人和申訴人的陳述和辯論,并根據法律規(guī)定對判決是否正確進行判斷。
——如果上一級法院認為原判決確有錯誤,應當依法改判或者發(fā)回原審法院重新審判。
如果申訴人不服上一級法院的判決,可以繼續(xù)向更高一級法院提出刑事申訴,直至法院作出終審判決。
關于貪污罪、挪用公款罪犯罪嫌疑人刑事申訴程序,需要注意申訴期限和申訴材料的準備,同時需要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理解能力。建議在進行刑事申訴前,咨詢專業(yè)的律師或法律機構,獲取法律幫助和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