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做噩夢了
可能是因為睡得太晚,不知道怎么的,夢到了與人合租的日子。
當年是真的窮,一個房間要住兩個女生。類似賓館標間的雙床布局,在床的左右兩側立了兩個簡易柜子放各自的雜物,廚衛(wèi)還需要跟整個套房的人共用。
夢里我仿佛是因為什么事不在了幾天?;厝ヒ淮蜷_門,室友竟帶個男生回來睡覺,我的床上居然還扔著幾件男生的衣服,我趕緊關上門退出去。一會兒他倆出來,女生去洗漱,男生半祼著上身跑來找我說話,整個人講話流里流氣,人品真的不行。
我能理解十幾二十出頭的人免不了情難自禁,但我的那幫前同學后室友選男性的眼光真的讓我跌破眼鏡,尤其她們戀愛后各種不尊重人自私愛算計等毛病全都顯出來了,于是慢慢的也就只能斷了交往。
有人說過我清高,只是,在有選擇的前提下,誰愿意跟自己無法欣賞的人同流合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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