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進扣稅的節(jié)稅方法
購進扣稅釋義
購進扣稅法指以法定扣除項目的購進金額為依據(jù),計算應扣稅額和應納稅額的一種方法。其特點是,本期購入的扣除項目,不論是否投入使用,均在本期產(chǎn)品計稅時計算扣稅。采用這種方法計稅工作量小,適應性強。
納稅策劃理由
購進抵扣法一旦購進就全額抵扣,保證企業(yè)不占用資金,延緩納稅作用。
籌劃案例分析
(一)案例:
甲企業(yè)1月份購進原材料100萬元,進項稅額13萬元。該批材料經(jīng)加工后產(chǎn)品銷售單價100元(不含增值稅),假設該產(chǎn)品月銷售量均為1000件,銷售額為10萬元,每月銷項稅額為1.3萬元,甲企業(yè)11月才抵扣。
(二)納稅策劃前后應交稅計算比較
(1)策劃前
如果11月才抵扣,總進項稅額13萬元,1-10月累計交稅=1.3*10=13萬元,11月留底13-1.3=11.7萬元,也就是說頭10個月都需要按月交1.3萬元稅,10月總計繳納13萬元稅。
(2)實施策劃
節(jié)稅思路:企業(yè)可一購進就全額抵扣,有利于企業(yè)資金的流暢。
具體操作:2020年開始采購就立即全額抵扣,這樣可以消除漲價和通貨膨脹風險。
政策依據(jù):在購進環(huán)節(jié)抵扣,無論是否屬于購進當期,也不管是投入還是生產(chǎn),都允許進項稅額的抵扣。
(3)策劃后計算應交稅
由于進項稅額采用購進扣稅法,1-9月份銷項稅額11.7萬元(10萬*13%*9),不足抵扣進項稅額13萬元,在此期間不納增值稅,10、11兩個月分別繳納0萬元和1.3萬元,共計1.3萬元,顯而易見,這比各月均衡納稅的稅負要輕。
(4)納稅策劃前后節(jié)稅效應對比:
策劃前應1-10月每月繳納13萬元
稅策劃后只有11月交1.3萬元稅
雖然后期交稅總額不變,但可以起到延遲納稅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