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記錄-逆轉(zhuǎn)裁判2》
第一話-失落的逆轉(zhuǎn)
案件相關(guān)時間
案發(fā)時間:9-6,18:28
審問時間:9-8
案件相關(guān)人物
被害:町尾
被告:零木(被害熟人)
證據(jù)
18:00前,零木和町尾散步的時候撿到了一個手機,但失主沒來,現(xiàn)在成步堂手里。手機里存放的電話號碼可能是詐騙團伙的。
審問流程
系鋸:被害寫下了鈴木的名字,這是決定性證據(jù)。
成:但被告叫作零木,而且原告方剛說過他們是戀人(不管是不是戀人,總之他倆是熟人,搞錯名字是不可能的)。
系鋸:被害的右手食指指甲縫里有沙粒,所以可以斷定是被害人寫的。
成:手套是右手的,說明被害人擅長左手揮桿,應(yīng)該是左撇子,那就不該用右手寫字。所以這字不是被害人寫的。
諸平野:還有什么可疑的的話,那就是有香蕉掉了下來。
成:那是棒球手套,你的視力多少?
平野:兩眼0.1。
成:你的眼鏡呢?
平野:最近沒了。
成:案發(fā)時你有沒有戴眼鏡?
平野:沒戴。
成:你說當(dāng)時看到了被告,分明就是撒謊。
亞內(nèi):高度只有3m,看到了臉也不足為奇。
諸平野:我在18:45的時候給警察打電話。
成:案發(fā)時間是18:28,你過了15m才打電話,那之間你在干什么?
平野:我在找公用電話,因為手機也弄丟了,但目前手機已經(jīng)找回來了。
成:但現(xiàn)場附近就有電話亭,你當(dāng)時其實是在找自己的眼鏡吧。成的猜測:被害被你推下的瞬間抓住了你的眼鏡,你拼命尋找但卻沒發(fā)現(xiàn)就在尸體下面,所以報案才晚了15m。
平野:你這是誣告,你沒有證據(jù)。
成:你有什么證據(jù)證明自己無罪?
平野:被害寫的鈴木兩個字。
成:但被告叫零木,而且被害是左撇子。
平野:但真兇應(yīng)該認識被告,才會知道她叫作零木,我可不認識。
成:案發(fā)當(dāng)時你手機丟了,而零木恰好撿到一部手機,而且接到了失主打來的電話。我猜那個失主就是你,你就是那時候知道她叫零木的,所以才會弄錯成“鈴木”。
平野:但我沒有動機。
成:零木撿到的手機里面的號碼全是詐騙組織成員,(此時還沒完全證明那部手機就是平野的)而你就是他們的成員,如果他們的號碼被調(diào)查了,你就完了。
亞內(nèi):但他們已經(jīng)約好還給失主了,平野沒有必要殺人。
成:因為看到了町尾的警察制服,以為剛才那人報警了。
平野:你仍然還沒證明那個可疑手機就是我的。況且我自己的手機已經(jīng)找回來了,而且里面的通話記錄已經(jīng)因故障全沒了。
成:最后你是在哪兒找回手機的?想:原來是在敲我的頭之后拿回去的(但他其實拿錯了,只要證明成步堂的手機在他那里就可以了)。
成:打我的電話號碼試試。
驚喜
零木:那個町尾(被害),不是我的戀人(應(yīng)該確實如此,警局傳言他們倆都到結(jié)婚的地步,可能只是造謠)。
那個香蕉手套,只是零木給町尾替她執(zhí)勤的小禮物(生日那天送的,但并非生日禮物)。
疑問
成步堂是怎么知道平野把手機拿錯了?
可能也不知道,只是打個電話試試。
如果平野拿對了,就完全無法證明之前作為證據(jù)的手機是平野目前手里的,更不能證明那部可疑的手機就是平野的。
平野殺害町尾的時候,零木去哪了,她怎么完全沒看見?
這方面劇情完全沒有交代。
第二話-再會,然后逆轉(zhuǎn)
案件相關(guān)時間
案發(fā)之前
1年前,5-2,霧崎外科醫(yī)院造成14人死亡
案發(fā)時間:6-19,15:15
庭審:6-21、6-22
案件相關(guān)人物
被害:霧崎
被告:真宵
審問流程
第一天
系鋸:兇器手槍和水果刀上都有真宵的指紋。
系鋸:被告把無法抵抗的被害者給殺害了。
成:被告衣服上的彈孔,不是說明被害曾對被告開過槍嗎?
冥:所以你證明了被告是正當(dāng)防衛(wèi),而這是我的主張。
系鋸:二人扭打在一起,被害人掏出了槍,但是因為距離太近,沒有擊中。
成:既然是很近的距離,那為什么衣服上的彈孔沒有灼傷焦痕?
冥:也可能是被害推走了被告,在一定距離處開的槍。
成:剛剛已經(jīng)證言過,被害已經(jīng)被嚴重刺傷,根本沒有力氣推開被告。
冥:也可能是被告刺了被害之后,自己退了幾步,在她準備再次刺殺的時候,被害開了槍。
成:屏風(fēng)上的彈孔很低,這個彈孔和衣服上的彈孔應(yīng)該是用一顆子彈,這說明當(dāng)時被告根本沒有準備刺殺,而是被嚇得蹲下了。那時,被告應(yīng)該在屏風(fēng)附近。
冥:也可能是被害趴在地上,兩人距離很近。
成:衣服上的彈孔沒有灼傷焦痕,這就證明了:被害開槍時,二人保持了一定的距離。并且產(chǎn)生了一個矛盾:那時,被害已經(jīng)被嚴重刺傷,只需要補一刀就行了,然而被告卻在屏風(fēng)旁邊蹲下了。
夏實:我對真宵按下了快門。
成:你不是拍了兩張照片嗎?
夏實:檢控方不讓我提交的。
冥:這張照片并沒有提交的必要,不過我還是提交了吧。
成:這張照片可以證明被告與人調(diào)包了。
冥:靈媒時,靈媒師的樣子會完全改變。
成:但這個人的衣服袖口完全沒有彈痕,同樣可以證明這人不是真宵。
裁判:冥,你居然隱瞞這么重要的證物。
冥:這都怪警察疏忽了衣服上的彈孔,所以我完全沒有收到這方面的報告,所以,我并不知道這張照片如此重要。
成:我在此主張:照片上的人根本不是被告。
冥:那你說,被告是怎么消失的?這人又是從哪來的?
成:但我可以證明:在我們沖進現(xiàn)場之前,真宵已經(jīng)離開了那屋子。證據(jù)就是對面之間的鑰匙在真宵被逮捕時并沒有在她手上,而我是從春美那里得到的。
第二天
長閑:衣服上也沒什么特別的,根本不怕!
成:人家衣服上面可是有大片血跡的。
長閑:因為起居室光線很暗,衣服又是紫色的,所以沒看清。
長閑:我把姐姐帶回對面之間,途中什么人都沒遇到。
成:那個時候春美正在走廊上修理罐子,如果你真的經(jīng)過走廊,怎么可能沒碰到!案發(fā)時你到底在哪?
長閑:都說了,在起居室睡覺。
成:你剛剛證言過:“你帶著姐姐去對面之間時,那里只有紀美子一個人,我和夏實都不在“可如果你在睡覺的話,你是不可能知道我們?nèi)缶恕?/p>
成:我在此主張:案發(fā)當(dāng)時,長閑就在對面之間,而且她就是兇手。
冥:昨天證明過,案發(fā)當(dāng)時,對面之間里只有被害和被告。
成:案發(fā)當(dāng)時,長閑就躲在屏風(fēng)后面,證據(jù)就是衣物箱距離地面20cm的位置也有一個彈孔,而且紀美子也是共犯。
冥:如果這人是兇手,為何一定要做得這么麻煩?長閑又為什么要殺害霧崎?
成:給你姐姐報仇難道不算動機!
長閑:不一定是霧崎給姐姐下了催眠藥,我要是想要報仇早就報了,想要做靈媒的也是他自己,找我出主意也是偶然。
裁判:需要成步堂立證殺人動機,以及必須采用這種方法殺害被害者。
長閑:姐姐很累,我也沒有駕照,不能替姐姐開車。
成:可是你在那之前就已經(jīng)有駕照用的照片了。
長閑:拿到駕照已經(jīng)是事故之后了。
長閑:就算當(dāng)時我已經(jīng)拿到駕照,姐姐也不會讓我開的,那可是美國生產(chǎn)的限量版跑車。
成:美國車的副駕駛在右邊(和中國車一樣),你當(dāng)時根據(jù)報道是從左邊下車的啊!你其實坐的是駕駛位。
成:駕駛席本應(yīng)是姐姐未實,但現(xiàn)在推斷出的卻是長閑。其實,你就是姐姐——未實。
冥:照片怎么解釋。
成:證人燒傷之后,,按照妹妹的照片做了整形手術(shù)。如此以來,未實這個人就人間蒸發(fā)了(其實醫(yī)療事故和妹妹的死,真就是未實造成的,活下去的負擔(dān)太沉重了,因此想要改變身份,以妹妹的身份活下去)。而霧崎想要把未實的靈魂召喚出來,這是做不到的,一定會穿幫。
真相
其實對面之間的那個人根本不是真宵。
長閑事先裝扮成真宵,躲在屏風(fēng)后面的衣服箱里。
當(dāng)兩人都閉上眼睛的時候,給真宵灌下強力催眠藥,然后捅了霧崎一刀,然后把真宵放進衣物箱里。
這時霧崎還沒死,趴在地上開了一槍,但誰也沒射中,只留下了屏風(fēng)、衣物箱、真宵衣服上的彈痕,長閑把槍搶了過來,開槍將之打死。
這時,成步堂和夏實闖了進來,長閑就借此假扮成真宵。
疑問
一年前的醫(yī)療事故到底是誰造成的?
護士。
車禍到底是誰造成的?
護士。
冥是狩魔的女兒,狩魔還有一個7歲的孫女,難道狩魔有幾個孩子?
那個破了個洞的衣服到底是誰的?第二張照片和破了個洞的衣服,難道不該是同一人的嗎?
被燒了的,應(yīng)該是長閑的真宵衣服,衣服上有血跡,上面沒有彈孔。
破了洞的是真宵靈媒時穿在身上的,在真宵被裝進衣物箱的時候被霧崎射了一個洞,并不是第二張照片上兇手穿的,且之后被警方作為證據(jù)。
對面之間的鑰匙是怎么跑到焚燒爐里的?
長閑也有交通事故,這是哪兒來的消息?
夏實的對話。
紀美子為啥要幫長閑殺害霧崎?
想讓真宵進監(jiān)獄,好讓自己的女兒成為掌門。
第三話-逆轉(zhuǎn)馬戲團
案件相關(guān)時間
案發(fā)時間:12-27,22:15
審問時間:12-29、12-30
案件相關(guān)人物
被害:團長
被告:馬克思
審問流程
第一天
利路:只有馬克思從我眼前走過。
成:據(jù)馬克思所說,那個時候團長應(yīng)該也來了,而且那個時候馬克思在團長室。
冥:但那只是馬克思的一面之詞。
成:當(dāng)晚很冷,你在那里等那么久是在等米莉卡吧。那就是說,來的人除了米莉卡都與你沒有關(guān)系。而且,你甚至沒有看到去現(xiàn)場的被害者。你能證明,你看到的就是馬克思嗎?
冥:你沒有他在等米莉卡的證據(jù)。
利路:我就是在等米莉卡。
利路:那戒指一直沒機會給,一直在我的口袋里。
成:那我手里的戒指是哪兒來的。
勉:應(yīng)該是案發(fā)當(dāng)晚在馬克思去了空地之后,被魯薩給偷走了。然后,我去追它,還摔了一跤。
成:這說明你在當(dāng)晚還是離開過一段時間,那時,空地前空無一人。
冥:勉看漏了誰?
成:團長。
冥:可他確實看到了被告。
成:他是在撒謊,因為他對被告有敵意。
利路:我跟他說:“晚上好?!彼尤欢疾换匚?。
成:你們早上才起沖突,他用瓶子敲了你的頭,你怎么可能對他說,晚上好!那個人只可能是團長。
利路:開始以為是團長,仔細一看是馬克思,有著庸俗的三點式。
成:你一直在強調(diào)三點式,你其實根本沒看到那人的臉,那人可能只是有著三點式的團長。
托米:聽到咚的一聲,然后馬克思將團長打倒在地。
成:你其實根本沒看到案發(fā)瞬間。如果你先聽到咚的聲音,然后才望向窗外,必然就錯過了被害被擊倒的瞬間。
托米:其實我望向窗外的時候,團長就已經(jīng)倒地了,我這是為了配合檢控方,思維有些混亂。我沒看到行兇瞬間,但看到了兇手的人影。
托米:那個人影就是馬克思,有著禮帽、黑披風(fēng)。
成:白玫瑰呢!
托米:胸前根本沒有白玫瑰。
冥:可能現(xiàn)場昏暗,看不清。
成:白色的東西很難看不清。
冥:可能是被告和被害扭打的時候掉了。
成:那么現(xiàn)場應(yīng)該就有白玫瑰。
托米:那家伙在離開現(xiàn)場之前都一直帶著大禮帽。
成:那個禮帽留在了現(xiàn)場。
托米:他就是戴著禮帽離開了現(xiàn)場。
成:他是怎么離開的?根據(jù)現(xiàn)場照片,附近并沒有兇手的腳印。
托米:那我直接交代真相好了,剛剛是檢方不讓我做離開現(xiàn)場的證言。
托米:馬克思是直接飛走的,所以沒有留下腳印。
成:恐怕這就是真相。
第二天
阿庫羅:我看到了馬克思的背影,除了白玫瑰,禮帽和披風(fēng)都看到了。
成:可那個禮帽落在了現(xiàn)場,你不可能看到。我在此控告阿庫羅就是真兇。
阿庫羅:可我連站都站不起來。
成:你沒有共犯,就是在房間里完成作案過程的。
阿庫羅:我根本出不去,托米說他看到了人影,你能說出我的作案手法嗎?
成:利用馬克思的胸像。
阿庫羅:我根本不知道團長的位置在哪,也不可能探出身子。
成:木箱就是放在那兒讓被害去搬的,如此以來,你根本就不用探出身子。
冥:搬箱子的時候,頭會移動的。
成:所以箱子很重,任何人想要搬動,都需要蹲下身子張臂環(huán)抱,頭的位置也就差不多。
阿庫羅:胸像本來是在食堂的,我又是如何搬到房間來的呢?
成:魯薩君搬來的。
冥:可是,有人在現(xiàn)場目擊到了馬克思的三點式,你怎么解釋?
成:是胸像,團長被擊中后,飄到上面去的,披風(fēng)掛在了撲克牌上面。這就是在回收胸像時,被托米看到的人影。
冥:你有什么證據(jù)?
成:按照我的解釋,托米昨天的矛盾就消失了。托米看到的禮帽是胸像,現(xiàn)場的那個禮帽是團長戴來的。
冥:昨天勉看到了白玫瑰,而托米沒看到,你怎么解釋這個矛盾?
成:披風(fēng)掛上胸像之后,玫瑰就被夾在胸像和披風(fēng)之間了,自然就看不到。
冥:阿庫羅是知恩圖報的人,他沒有動機殺害被害。
成:他的確沒有動機殺害團長,他真正想殺的是米莉卡。
冥:你有什么證據(jù),證明他對米莉卡懷有敵意?
成:那張紙條就是證明。那瓶調(diào)味料就是那次事件的決定性證據(jù),團長是代替女兒去搬箱子而被殺死。而萊昂傷人事件就是米莉卡造成的。
冥:米莉卡不可能教唆萊昂殺人。
成:那的確只是偶然的事故。米莉卡送給巴特的頭巾上有胡椒粉。萊昂并不想咬人,只是想打噴嚏而已。就因為這兒戲般的行為讓弟弟意識喪失,所以阿庫羅才對米莉卡懷有恨意。
阿庫羅:但你沒有我向團長投擲胸像的證據(jù)。
冥:兇器在哪?
成:當(dāng)然就在輪椅下面。
阿庫羅:決定性的證據(jù)就是披風(fēng)和胸像,披風(fēng)我燒了,但胸像,檢查方昨天來搜查的時候,我只好放在輪椅下面。
疑問
萊昂難道總共咬了兩個人?
阿庫羅和巴特都被咬了。巴特被咬是因為打哈欠,阿庫羅是為了救弟弟和萊昂搏斗。
驚喜
冥要跟成步堂作對,竟然是為了間御劍,而不是因為狩魔豪。
因為在她看來,成步堂比御劍更強,打敗他自然也就打敗御劍了。
卡關(guān)點
團長室需要·向米莉卡出世團長,攻略上都沒寫。
第四話-再見,逆轉(zhuǎn)
案件相關(guān)時間
案發(fā)時間:3-20,20:15
審問時間:3-22,3-23
案件相關(guān)人物
被害:滕見野·勛
被告:王都樓·真悟
審問流程
第一天
系鋸:刀子是被告買來的,這是有計劃的殺人。
成:這刀子分明是酒店的。
御:那刀子是王都樓的餐具,他拿著刀子進入被害的房間,足以證明這是蓄意謀殺,直接宣判吧。
成:還有一件證據(jù)來歷不明,就是那個杯子。
御:你以為我會忽略掉這么重要的東西嗎?那杯子就是發(fā)現(xiàn)者華宮放的,上面有她的指紋。不過,我會讓你看看我這一年來的成長,傳下一個證人。
大嬸:從被害房間里出來的人就是王都樓,穿著摩托裝。
成:可是那顆紐扣是從大將軍服裝的褶皺里發(fā)現(xiàn)的。
大嬸:王都樓在刺殺被害的時候就已經(jīng)穿上大將軍衣服了。
成:那刀子上的指紋哪兒來的。
御:被告開始沒有殺意,于是脫下服裝,聊了一會,殺意漸涌,殺害被害,然后穿上大將軍衣服出來。
成:可他是拿著刀子進去的,怎么可能沒有敵意。而且,如果被告穿著大將軍衣服殺人,刀子上面就不可能有王都樓的指紋。刀子只可能是被偽裝過的假證。
大嬸:王都樓讓自己的經(jīng)紀人與被害搞曖昧,制造緋聞。這可是機密,沒有公開過。
成:這種情報,你是從夏實的相機里面知道的吧。
御:的確沒有證據(jù)證明,照片上的大將軍就是王都樓,但是王都樓本人也說過,那之前他一直穿著大將軍服裝,沒有脫下來過。
成:這人的身高明顯不夠,肯定是華宮。我在此主張,華宮才是兇手,并且她計劃讓被告頂罪。
華宮:花瓶是我打碎的,掉在了吉他箱上。
成:如果是這樣的話,被打濕的應(yīng)該是箱子里面,因為它是敞開的,而且,碎片也應(yīng)該進入吉他箱才對。
御:那時吉他箱是關(guān)上的,不就可以解釋了嗎?
成:但她說除了花瓶什么也沒碰。
華宮:吉他箱大概是在我打碎花瓶之后被我打開的吧。
成:可箱子上只有被害的指紋。
華宮:我戴著手套。
成:那為什么杯子上又留下了你的指紋?
御:那么這個箱子是什么時候被打開的?案發(fā)當(dāng)時,里面裝的又是什么?
成:大將軍的衣服,因為她不能讓人看到自己的臉。
裁判:為什么被害者要把大將軍的衣服放在自己的吉他箱里?
成:那場記者見面會,恐怕是被害者安排的,王都樓對此根本一無所知。
華宮:紐扣是在雙方扭打的時候被扯下來的。
成:被害人是在被勒死之后插上刀子的,紐扣上的血應(yīng)該是在被害人死了并插上刀子之后被硬扯下來的。目的是栽贓。我在此告發(fā)華宮才是兇手。
御:你這些都只是狀況證據(jù),決定性證據(jù)不是一個都沒有嗎?
華宮:那杯果汁并不是給自己倒的,我以為他沒死,是給他倒的。
成:被害身上插了刀子,還能沒看出來死沒死?
第二天
荷星:服務(wù)生兩手空空從滕見野房間里出來,很可疑。
成:根據(jù)現(xiàn)場照片,盤子放在了客人房里,自然是兩手空空。
裁判:可他是從有尸體的房間里出來的!
成:如何證明,那時已經(jīng)有尸體了?
荷星:那時,他戴著黑色的皮手套。
裁判:服務(wù)生從被告那里得到數(shù)匝金錢,然后從殺人現(xiàn)場戴著皮手套出來,的確很可疑。
荷星:服務(wù)生給了王都樓房里人一個木質(zhì)的熊。
御:毫無疑問,王都樓就是委托人。
荷星:那只手是大將軍的手。
成:收下東西的人可疑。
成:熊也很可疑。王都樓從那之后一次也沒回過家,把熊拿到家里的,絕不可能是王都樓。
御:很明顯,王都樓和虎狼死家是共犯,王都樓為了避免搜身,把熊給了他,讓他帶回家。
成:王都樓的嫌疑有兩點:1.從殺手那里接過小熊;2.家里發(fā)現(xiàn)了小熊。但這可能是真兇故意安排的,比如華宮。
成:王都樓根本不可能知道遺書的內(nèi)容,怎么可能為了不清楚內(nèi)容的遺書去計劃殺人。
御:被告一直在監(jiān)視被害,自然有可能知道其內(nèi)容,他們倆早就互相敵對,自然就有殺人動機。
成:由利惠的遺書還沒有被檢查呢!如果這封遺書是假的,那么就只能是證人華宮偽造的了。因為能夠解開小熊的就只有被害者和證人。
御:遺書是偽造的,恐怕是滕見野的筆記,但即便如此,王都樓也是不知道的,他依然有作案動機。
成:但你之前還主張王都樓監(jiān)視著被害的一舉一動,那他當(dāng)然就知道被害者偽造了這封遺書。
御:監(jiān)視并不是24小時的。
成:那么請你提交被告在什么時候偽造的證據(jù)。
御:既然證據(jù)這條路走不通,那么我要求傳喚證人,知道到底是誰委托虎狼死家的人——他自己。
虎:委托我殺人的是華宮,是他違背了仁義。
虎:華宮一開始就知道被害已經(jīng)死了,居然還要多此一舉做手腳,把罪名推到別人身上。
成:華宮那時候并不知道被害已經(jīng)死了,所以才倒了杯果汁。
虎:這么點小事,無傷大雅。
御:如果華宮是委托人的話,自然就知道已經(jīng)死了。反之,既然他當(dāng)時并不知道被害已經(jīng)死了,那她就不是委托人。
虎:見面之后,他(華宮)果然值得信賴。
成:可她是女的。因此華宮,不可能是委托人。
虎:我找到了小熊,遞給了華宮。
成:如果你真的給了他,里面就不可能有遺書了,她會毫不猶豫地?zé)诉z書。
御:委托人沒有這么做,就說明他不知道解開機關(guān)的方法。
驚喜
由利惠之前竟然是王都樓的經(jīng)紀人,兩人看似在交往,可其實是被王都樓給玩弄了,最后被拋棄。
之后,由利惠去到了滕見野身邊,覺得他老實,到了快結(jié)婚的地步。
結(jié)果在公布婚約的時候,王都樓把之前和由利惠的關(guān)系抖了出來,導(dǎo)致滕見野取消婚約,而由利惠由于兩次被王都樓傷害因此自殺。
疑問
那個小熊究竟有什么秘密?
里面有滕見野偽造的由利惠的遺書。
后記
日期:2023-2-14——2-20
信息收集:18h47m
編輯、修改:1h4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