戊戌變法中后來成功的當時認為奇葩的主張是什么
戊戌變法中后來成功的當時認為奇葩的主張是什么
戊戌變法從1898年6月11日開始,到1898年9月21日慈禧太后發(fā)動戊戌政變,光緒帝被囚,康有為、梁啟超分別逃往法國、日本,譚嗣同等戊戌六君子被殺,歷時103天的變法失敗。因此歷史上也稱為百日維新。那么這次變法的內(nèi)容,涉及了多個方面,提倡科學文化,改革政治、教育制度,發(fā)展農(nóng)、工、商業(yè)等的資產(chǎn)階級改良運動。這些可以說都是慈禧這些保守派所不容的。因此在變法失敗以后,這些所謂的變法主張都被慈禧一一廢除。這其中有一個主張,雖然當時也被中斷實施,但是,雖著時間的推移,卻慢慢的被人們所認可,后來居然成功了。并且一直延續(xù)到現(xiàn)在。什么主張???不纏足運動。
這個纏足啊,其實是對女子足部的一種摧殘,骨節(jié)折落,皮肉潰脫,瘡瘍充斥,膿血狼藉,使女性無生存自衛(wèi)能力,就這種陋習盛行了足有千年之久。這纏足與五代十國南唐后主李煜有關(guān),這李煜有個宮女,用帛纏足,足纖小,彎曲如月,能在六尺高的金制蓮花上跳舞,體態(tài)輕盈,飄飄若仙,把李煜迷得神魂顛倒的。于是李煜下道圣旨,宮里所有的女人都得纏足,腳越小越好,用三寸金蓮,三寸弓鞋來評定美的標準。到了宋朝,這種風氣刮得就更厲害了,甚至于男的找媳婦都得看女子的腳大還是小,大的不要,越小越吃香,彩禮就越多。后來到了清朝,康熙皇帝也曾經(jīng)下旨,禁止女子裹足,但也就實行了七年,最后也是不了了之了!1898年,8月13日,康有為上《請禁婦女裹足折》,請求光緒皇帝下明詔嚴禁婦女纏足,并請獎勵各省不纏足協(xié)會。光緒皇帝同意康有為意見,令各督撫等推行。
首先康有為的兩個女兒康同薇,康同璧就都不纏足,康有為在廣東海南成立不纏足會,又和康廣仁組織了粵中不纏足會,1897年,康有為、梁啟超、譚嗣同在上海以《時務報》館的名義,發(fā)起組織不纏足會,章程規(guī)定:凡入會女子皆不得纏足,男子不得以纏足之女為妻,已經(jīng)纏足的在八歲以后者一律放足。當時上海各報刊都刊登不纏足會的活動,介紹其章程。湖南按察使黃遵憲不僅參加不纏足會而且還大力支持:說纏足嚴重摧殘了婦女的健康,四萬萬人半成無用之物,必將使民族衰弱。不但這樣,他親擬告示,指出:夫妻應該平等,反對視女子為犬馬,或飾之如花鳥,作為“玩好”的對象。影響之大波及內(nèi)地,禁纏運動推向全國,緊跟著,北京天津也出現(xiàn)了天足會,湖南、福州、潮州也成立不纏足會。1897年下半年至1898年上半年,全國各地分會林立,使不纏足運動廣泛開展。
只可惜,轟轟烈烈的變法也就經(jīng)歷了103天,就失敗了,各不纏足會也逐一被封。但是人們的思想開始解放了,1903年2月,高白叔夫人在杭州張勤果公祠成立了杭州放足會,上海愛國女學、京師女子師范、天津北洋女子師范、天津公立女子學校,南京、漢口、長沙、濟南、重慶、杭州也辦了一批女子學校。使女子一步一步向男女平等的方向邁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