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O】前成員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裁決,判處有期徒刑13年

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24日就韓國男團EXO前成員吳亦凡強奸、聚眾淫亂案做出終審判決,維持一審裁決,判處吳亦凡有期徒刑13年。

法院認為,吳亦凡利用多名被害人醉酒之機與其發(fā)生性關(guān)系,其行為構(gòu)成強奸罪;聚眾進行淫亂活動,且系首要分子,其行為又構(gòu)成聚眾淫亂罪。原判認定事實清楚,量刑適當(dāng),審判程序合法,因此維持原判。

據(jù)悉,吳亦凡涉嫌于2018年7月在自家伙同他人,與2名女性進行淫亂活動,后于2020年12月在自家趁3名女性酒醉之機強行與之發(fā)生性關(guān)系。他于2021年7月31日涉嫌強奸被刑事拘留,之后一直接受調(diào)查和庭審。

吳亦凡于2012年以SM娛樂旗下男團EXO成員出道,后于2014年針對SM娛樂提出訴訟,請求法院判定其與SM娛樂簽署的專屬合同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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