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本歌舞伎拉女票客,不料碰上便衣警察!更讓人出奇的是他長相....
相信很多人都想知道,在日本的法律上,“賣春”究竟是怎么規(guī)定的,下面我就來簡單給大家說明一下!
其實,日本早在1956年就頒布了《賣春防止法》,里面明確規(guī)定賣春是違反法律的,上面的內(nèi)容是這樣寫的:無論誰,賣春,或者買春都不行.....然后呢?如果違反了的話?

然而,后面就沒有然后了,連一個處罰都沒有寫出來,換句話就算違反了,這個法律效力也沒有多大效力。同時在針對嫖客方面的處罰也是只字不提,也就是說,日本對這方面的態(tài)度是睜一只眼閉一只眼的態(tài)度。相對的,日本政府在針對外國人和未成年人的賣春行為打擊力度倒比較大一些。
就在本月初,有一個從泰國入境到日本,不同于其他赴日旅游的游客,他來到了日本卻做起了拉客生意

這位泰國男性因為涉嫌當街拉客而被日本警方逮捕,并稱自己是為了賺取生活費才這么做。
他們的做法很簡單,鎖定目標后,他就會走上前用各種方式暗示對方,詢問對方要不要到旅館一趟,價格只需1.5萬日元(約970元)就有特別服務(wù)(這里說個題外話,1.5萬日元不可能有...別問我為什么!此圖文轉(zhuǎn)自人工前皇帝賤的公眾號,我們新宿站不知道!)

就在該名男子拉客的時候,他萬萬沒想到,對方竟然是一個日本便衣警察!于是,該名泰國男子因違反東京都迷惑防止條例被當場逮捕

這名泰國籍男子名叫Yotopuksa Chayapa(30歲),本來這只是一件普通的外國人違法日本法律的事件,但由于該名男子的外貌實在是過于女性而引發(fā)了無數(shù)日本網(wǎng)友的關(guān)注!

你還真別說!第一次看他的樣子!和他的身材表現(xiàn)....我壓根沒來得及反應(yīng)?。。。?!原來你是個爺們!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