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個月內(nèi)向同一人發(fā)放23筆貸款!寧波銀行一天喜提281篇裁判文書

近日,國內(nèi)第四大城商行——寧波銀行率先公布了上半年“成績單”。
8月13日,寧波銀行正式對外披露2021年半年度報告,上半年,公司實現(xiàn)營業(yè)收入250.19億元,同比增長25.21%;實現(xiàn)歸母凈利潤95.19億元,同比增長21.37%。不良貸款率0.79%,撥備覆蓋率510.13%。
公開資料顯示,寧波銀行成立于1997年4月10日,2007年7月19日成為國內(nèi)首家在深交所掛牌上市的城商行。除了在寧波地區(qū)經(jīng)營之外,寧波銀行已在上海、杭州等16個城市設立分行,營業(yè)網(wǎng)點429家。6月28日,英國《銀行家》雜志發(fā)布“2021年全球銀行1000強”榜單,寧波銀行以一級資本180.82億美元排名第103位。
據(jù)自媒體“濤動宏觀”報道,根據(jù)54家上市銀行發(fā)布的2020年財報顯示,寧波銀行以總資產(chǎn)16267.49億元排在上市銀行第19名,排在城商行第4名。寧波銀行還是不良貸款率低于1%的銀行和撥備覆蓋率高于400%的銀行。
不良貸款率低于1%的銀行分別為:寧波銀行(0.79%)、郵儲銀行(0.88%)、南京銀行(0.91%)、常熟銀行(0.96%)、廈門銀行(0.98%)。撥備覆蓋率高于400%的銀行分別為:寧波銀行(505.59%)、常熟銀行(485.33%)、杭州銀行(469.54%)、招行(437.68%)、郵儲銀行(408.06%)。
寧波銀行不到1%的不良貸款率背后,2020年以來涉嫌信息暴增。企查查數(shù)據(jù)顯示,寧波銀行2008-2019年,累計涉案信息只有550件涉案信息,但2020年涉案信息高達3846件,2021年涉案信息多達4666件。
4個月內(nèi)向同一借款人發(fā)放23筆貸款
寧波銀行對外發(fā)布半年報的當天,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發(fā)布了有關寧波銀行的281篇“金融借款合同糾紛”裁判文書,開甲財經(jīng)摘出其中5篇裁判文書發(fā)現(xiàn),寧波銀行在4個月內(nèi)向借款人高勝吉發(fā)放23筆貸款,最終只收回借款本金的10%;1個月內(nèi)向借款人謝麗萍發(fā)放6筆貸款,最終借款本金一分未收回。
第一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熊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20年11月18日至2021年3月1日,被告(熊泉)分14次向原告(寧波銀行)申請發(fā)放貸款,原告如約向被告發(fā)放了14筆貸款本金共計33400元,并約定其中第1-6筆貸款年利率為21%,第7-14筆借款年利率分別為22%,14筆借款逾期年利率均為23.99%。
被告熊泉償還借款本金10031.67元、利息1322.87元后,未按約償還剩余借款本息。截止2021年6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3368.33元、利息1066.68元(含借期利息1022.88元、逾期利息43.8元)。據(jù)此計算,被告熊泉只償還借款本金總額的30.03%。
第二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鄭永友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20年7月27日,被告向原告申請發(fā)放貸款,原告如約向被告發(fā)放了貸款本金161000元,并約定借款利率為年利率7.5%,逾期利率為年利率11.25%。
被告鄭永友償還借款本金0元、利息7501.04元后,未按約償還剩余借款本息。截止2021年6月5日,被告(鄭永友)尚欠原告(寧波銀行)借款本金161000元、利息2997.5元(含借期利息2997.5元、逾期利息0元)。據(jù)此計算,被告鄭永友一分未還借款本金。
第三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高勝吉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20年11月30日至2021年3月11日,被(高勝吉)告23次向原告(寧波銀行)申請發(fā)放貸款,原告如約向被告發(fā)放了23筆貸款本金共計47700元,并約定其中第1筆、第2筆、第3筆貸款年利率分別為14.25%、15%、12.75%;逾期年利率分別為21.38%、22.50%、19.13%。第4-23筆借款年利率為15%,逾期年利率為22.5%。
被告高勝吉償還借款本金4719.77元、利息729.58元后,未按約償還剩余借款本息。截止2021年6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42980.23元、利息1398.27元(含借期利息1398.27元、逾期利息0元)。據(jù)此計算,被告高勝吉只償還借款本金總額的9.89%。
第四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謝麗萍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20年7月18日至2020年8月6日,被告(謝麗萍)6次向原告(寧波銀行)申請發(fā)放貸款,原告如約向被告發(fā)放了6筆貸款本金共計25000元,并約定其中第1-5筆借款年利率為22%,第6筆借款利率為16.5%,逾期年利率均為23.99%。
被告謝麗萍償還借款本金0元、利息2650.18元后,未按約償還剩余借款本息。截止2021年6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25000元、利息1360.39元(含借期利息1360.39元、逾期利息0元)。據(jù)此計算,被告謝麗萍一分未還借款本金。
第五篇:《寧波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雷榮臻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
2020年7月17日至2021年2月23日,被告(雷榮臻)14次向原告(寧波銀行)申請發(fā)放貸款,原告如約向被告發(fā)放了14筆貸款本金共計83100元,并約定其中第1筆借款年利率為16.15%,逾期年利率為23.99%;第2-3筆借款年利率為14.25%,逾期年利率為21.38%;第4-11筆借款年利率為19%,逾期年利率為23.99%;第12筆貸款年利率為16.72%,逾期年利率為23.99%;第13-14筆借款年利率為19%,逾期年利率為23.99%。
被告雷榮臻償還借款本金30949.26元、利息4029.61元后,未按約償還剩余借款本息。截止2021年6月5日,被告尚欠原告借款本金52150.74元、利息1849.79元(含借期利息1830.08元、逾期利息19.71元)。據(jù)此計算,被告雷榮臻只償還借款本金總額的37.24%。
連續(xù)放貸將借款人逼向“債務深淵”
寧波銀行在短時間內(nèi)向償還能力差的客戶發(fā)放多筆貸款,且借款年利率普遍在20%左右,涉嫌向借款人“掠奪性放貸”。從上述5篇裁判文書不難發(fā)現(xiàn),寧波銀行也并未意識到,短期內(nèi)向同一借款人發(fā)放多筆貸款,實際上已將借款人逼向“多頭借貸”和“債務深淵”。
2019年8月,每日經(jīng)濟新聞曾報道,南京一名“211”大學畢業(yè)生跳樓自殺,死前1年從10家持牌金融機構貸款36次,放貸次數(shù)最多的是招聯(lián)金融,一年放貸16次,其次是漢口銀行,一年放貸6次。顯然,“211”大學畢業(yè)生并未因為多次借款而減輕債務壓力;相反,正是因為招聯(lián)金融們向其連續(xù)放貸將其逼向了跳樓自殺。
開甲財經(jīng)注意到,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8月13日發(fā)布的有關寧波銀行的281篇裁判文書中,委托代理人基本都是湖南守中律師事務所,審理法院均則為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
寧波銀行與借款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糾紛為何由湖南省人民法院審理?相關裁判文書顯示,寧波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直接貸專用最高額借款合同》附屬條款中明示了合同簽訂地為湖南省攸縣,被告電子簽名的CFCA證書亦認證合同簽訂地為湖南省攸縣。
不難發(fā)現(xiàn),寧波銀行之所以與借款人約定合同簽訂地位湖南省攸縣,就是方便委托湖南守中律師事務所在攸縣人民法院起訴逾期借款人。也正是因為有了湖南守中律師事務所和湖南省攸縣人民法院的支持,寧波銀行才能一次性批量起訴借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