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買房誰更適合做主貸人?
夫妻共同買房需要貸款,誰更適合做主貸人?讓貝殼濟南站來告訴你。
一、為什么選主貸款人?
因為這將直接關系到以后的還款。因此,當夫妻二人共同去貸款時,銀行都要求貸款人購買一項住房抵押貸款綜合保險。這項綜合保險涵蓋了兩個方面:
1、財產損失保險
當抵押的房產出現規(guī)定范圍內的財產損失,例如火災、暴風雨、坍塌等,保險公司將承擔財產的損失。
2、還貸保證責任險
這項保險主要是為了保護“主貸人”,如果貸款人在還款期間發(fā)生意外導致死亡或傷殘時,保險公司也將承擔剩余的還貸責任。
但有些人會說,貸款合同上沒有自己的名字,房子是否就與自己無關?是否參與還貸財產都不屬于自己?答案是否定的。這屬于婚后夫妻取得的共同財產,婚后他們的債務也是共同債務。無論是否是“主貸人”,是否共同申請了住房貸款,他都有償還住房貸款的義務。

二、如何確定主貸款人?
1、關注信貸政策的變化
夫妻雙方在選擇誰為主貸人的時候,要根據實際情況而定,不可感情用事,尤其需要關注本地區(qū)的信貸政策,比如對二套房、納稅或者社保年限的限制等等,以便考慮首付款比例、利率對自己購房的影響。如果忽略政策,盲目購房,很可能會增加購房的困難度,或者致使還貸受到影響。
2、選擇征信好的一方作主貸人
如果夫妻二人貸款買房,那么銀行在查詢征信的時候主要查的是主貸人,如果主貸人的征信出現問題,那么貸款申請銀行可能壓根兒不會受理,或者即使受理了,貸款額度及貸款期限也會受到影響。
當然次貸人的征信,也會或多或少有影響。所以,為了能夠順利地取得銀行的征信評估,日常生活中,夫妻雙方一定要保持良好的征信記錄,以免關鍵時刻受到影響。而且應選用征信良好的一方作為主貸人,便于順利獲得銀行的貸款審批。
3、選擇收入較高且穩(wěn)定者作主貸人
現在不少銀行在審批住房貸款的時候,都要求每個月的還貸額不能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一半。當主貸款人的收入水平不能滿足貸款條件時,次貸款人的收入稍微貢獻一份力量就可以滿足銀行發(fā)放貸款的基本要求,可以大大提高房貸的審批通過率。
通常情況下,夫妻雙方購房會選擇家里收入高且穩(wěn)定的一方作為主貸人,這樣還貸人的還貸能力更強一些,且不容易出現資金斷鏈的風險,而次貸人更多的是作為補充,后盾。
4、選擇主貸人要注意年齡限制
根據法律規(guī)定,主貸人的年齡加上住房貸最高30年的年限,男性不能超過65歲,女性不能超過60歲。如果丈夫超過35,妻子超過30,年齡問題可能導致貸款年限短,還貸額度大等問題產生。所以,如果雙方年齡觸碰到了這道警戒線,那么就選擇雙方中較為年輕的一個作為主貸人,減輕貸款的復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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