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國He119高速偵察/轟炸機,速度就是保命秘訣,日軍曾購買2架

1936年夏季,德國亨克爾公司開始設計一款高速偵察機或高速輕型轟炸機,Günter 兄弟負責主要的設計工作,他們志在突破飛行速度的限制,讓飛機獲得更強大的性能,這款飛機就是He 119。

He 119身上有明顯的德國特色,飛機采用全金屬結構,機體流暢修長,低單翼為倒鷗翼型,飛機為了獲得高航速盡可能降低飛行阻力,飛機甚至沒有突出的座艙。
為了降低阻力,設計師沒有在機翼上安裝發(fā)動機艙,而是將發(fā)動機安裝在機體內,驅動機鼻的一副直徑4.3米的可變距4槳葉金屬螺旋槳,不過德國沒有一款合適的發(fā)動機能驅動這款大型飛機達到預期的高速度,于是使用兩臺戴姆勒.奔馳DB 601發(fā)動機,兩臺發(fā)動機并排安裝,這種組合發(fā)動機被稱為DB 606,能輸出2350馬力,發(fā)動機艙位于駕駛室后方,它們的動力合并,通過延長的傳動軸穿過駕駛室驅動螺旋槳。

發(fā)動機有兩套冷卻系統(tǒng),起初采用表面蒸發(fā)冷卻設備,熱蒸汽被泵送到機翼下,在這里冷卻并凝結成液體,液體又被泵回發(fā)動機參與散熱,測試中證明這套系統(tǒng)效率不足,于是在機身下方增加了一套散熱器。

駕駛艙與機體表面流暢的過渡,安裝了大面積的透明窗,在發(fā)動機艙后方是另一個艙室,這里容納了無線電員和他所需的設備,以及偵察用的攝影設備,機體腹部還有另一個艙室,這里可以安裝大型攝像機,經過改裝也可以掛載1000千克的炸彈。
起落架為后三點式,考慮到飛機需要更高的離地間隙以及倒鷗機翼的特性,常規(guī)起落架并不能滿足高度和收放安裝的條件,He 119的主起落架是可伸縮調整長度的,向機翼內測收起。

第一架原型機在1937年6月首飛,當時飛機達到了565千米/小時的最大飛行速度,后續(xù)有一次測試速度接近600千米/小時(不過因發(fā)動機停機導致墜毀),設計師設想的用速度提高生存能力似乎可行,不過德軍堅持為飛機配上機背和機腹自衛(wèi)武器。
He 119總共建造了8架,編號從V1到V8,其中V3號適當修改了設計,起落架換成浮筒成為一架水上飛機,雖然浮筒增加了飛行阻力,它的最大飛行速度仍然達到了570千米,最大航程2430千米。

日本海軍代表在1938年接觸到了He 119并表現出很高的興趣,1940年時購買了生產許可以及兩架飛機,V7和V8號隨后被拆解打包運往日本,日本對它進行了組裝測試,對航空發(fā)展起到了一定的影響。

He 119并不是正規(guī)血統(tǒng)的德國軍用飛機,它是亨克爾公司的私人項目,這也對它后續(xù)的服役造成了一些影響,除了測試飛行之外,德國將其中一些飛機用作發(fā)動機實驗平臺,而不是將它們用于戰(zhàn)場。事實上在技術快速發(fā)展的二戰(zhàn),He 119的航速優(yōu)勢也很快消失,只有超過3000千米的最大航程還有一點吸引力。

He 119高速偵察/轟炸機總重約7.6噸,機長14.79米,高5.4米,翼展15.89米,最大飛行速度約590千米/小時,最大升限8500米,最大航程約3100千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