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茅野愛衣參拜事件的處理設想
(1)茅野愛衣的情況:
1.確實在新春參拜了“靖國神社”。
2.選擇參拜該地并非“有意”而為,只是因為工作場地臨近,且日本有新春參拜神社的習俗。
3.參拜的主要“對象”是“神社”,而非“靖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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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方立場:
反對日本政治要員(如首相、內(nèi)閣成員、參眾兩院議員等),但對于民眾祭拜親友的不予過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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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析:
茅野非政治人物,政府不宜過問;
茅野參拜“靖國神社”并非刻意為之,且只是參拜其中“神社”,惡性不大。
但茅野作為特殊領域內(nèi)較為知名的配音演員,屬于有一定影響力的公眾人物,因此也不宜與“普通民眾”等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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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小結(jié):
綜上,應對茅野“去靖國神社進行參拜”的行為(不等同于“參拜靖國神社”)進行適當“制裁”,作為對茅野的懲戒以及對相關藝人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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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如何“制裁”?
1.合理
“制裁”的對象是犯錯后的茅野,不應溯及以往。
2.合適
“制裁”應“罪責刑”相適應,目的在于“懲前毖后,治病救人”。鑒于茅野的主觀與行為的惡性不大,“制裁”不應過度。
3.有效
“制裁”應當對茅野及其事務所的物質(zhì)利益產(chǎn)生切實影響,不宜僅單純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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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制裁”方案
1.茅野“于靖國神社參拜”的行為在2月11日,對于2月11日之前各平臺已經(jīng)購買的由茅野參與配音版權的作品不予過問。各平臺以購買的由茅野參與配音版權的2021年冬季新番作品不予過問。(前作不予過問,現(xiàn)作視為前作)
2.各平臺明確宣布不再購買由茅野參與主要配音的2021年春季、夏季與秋季新番作品;購買的茅野參與非主要配音的2021年春季、夏季與秋季新番作品,播出時應以技術手段對其配音部分進行剪輯。
3.若茅野“明確道歉”,各平臺恢復購買2021年春季以后茅野參與主要配音的作品。(茅野參與主要配音的2021年春季新番仍然不予購買)
4.若茅野“表達歉意”,各平臺恢復購買2021年夏季以后茅野參與主要配音的作品。(茅野參與主要配音的2021年春季、夏季新番仍然不予購買)
5.若茅野“制裁”期間仍有類似“于靖國神社參拜”的有傷東亞、東南亞人民歷史感情行為的,制裁范圍擴大到茅野參與配音的作品,制裁期限延長至茅野“明確道歉”之時的下一年。
6.相關定義
茅野參與配音:以番劇版權出售為單位,其中出現(xiàn)有茅野配音的,即為“參與配音”;
茅野參與主要配音:季番中配音集數(shù)超過5集的,單獨作品(如ova、電影)中將其配音角色、旁白剪除后劇情明顯不連貫的,均視為“參與主要配音”(反例:《魔法少女伊莉雅·雪下的誓言》中,門脅舞以不視為“參與主要配音”)
(7)對相關問題的回應:
1.在茅野沒有進一步傷害東亞、東南亞人民歷史感情的行為前,不應下架茅野之前已經(jīng)完成的作品。前述的“制裁”措施其實并沒有什么“法律”依據(jù),只是以限制商業(yè)合作的形式對茅野“展示立場態(tài)度”;“制裁”的也只是“犯錯后的茅野”,不應溯及以往“沒有犯錯的茅野”。而且下架各平臺已經(jīng)購買版權的作品,不能對日方產(chǎn)生直接經(jīng)濟損失,只是讓我方各大平臺于觀眾損失。(類似于當年砸國人的日系汽車,愛國是假,趁機泄私憤是真)
2.“制裁”的目的在于向茅野表達我方立場態(tài)度,并明示茅野我方可以通過商業(yè)合作影響其工作收入,對其經(jīng)濟生活有直接影響。
3.“制裁”的程度把握在對茅野原有的工作及收入產(chǎn)生“影響”的范圍上,不應寄希望于徹底“打破”其工作生活。因為這樣既不現(xiàn)實,也不理智,不僅不能促使其改正“錯誤”,反而有可能將其完全推入右翼,到時候她的所有作品就真的不得不下架了,而我們除了損失了版權費、日本右翼得到一個有影響力的藝人其他什么也得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