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傳·石碏諫寵州吁》解讀
《左傳·石碏諫寵州吁》
隱公三年 衛(wèi)莊公娶于齊東宮得臣之妹[1],曰莊姜[2],美而無子,衛(wèi)人所為賦《碩人》也[3]。又娶于陳[4],曰厲媯[5],生孝伯[6],早死。其娣戴媯生桓公[7],莊姜以為己子。
注釋:
[1]衛(wèi)莊公:名揚(yáng),衛(wèi)武公之子,在位二十三年。東宮:太子所居之地,后常稱太子為東宮。得臣:齊莊公的太子,未即位便已死去?!2]莊姜:衛(wèi)莊公的妻子,是齊莊公嫡女,齊僖公姊妹。莊是丈夫謚號,姜是娘家的姓?!3]所為:為之。賦:作詩?!洞T人》:《詩經(jīng)·衛(wèi)風(fēng)》中的一篇,贊美莊姜之美。碩人,美人。碩,大。古人以碩大頎長為美?!4]陳:諸侯國名,媯(guī)姓,虞舜之后,都于宛丘,在今河南淮陽?!5]厲媯:人名,其中厲為謚號,媯為姓。 [6]孝伯:衛(wèi)莊公與厲媯之子。 [7]娣(dì):妹妹。古代諸侯嫁女,要以侄娣陪嫁,所以自嫡室以下諸妾都叫“娣”。戴媯:人名,厲媯之妹,謚號戴?;腹盒l(wèi)莊公之子,名完。
原邊注:
《碩人》描寫莊姜之美曰:“手如柔荑,膚如凝脂,領(lǐng)如蝤蠐,齒如瓠犀,臻首娥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正可與此節(jié)對照看。
公子州吁[1],嬖人之子也[2],有寵而好兵[3],公弗禁,莊姜惡之。石碏諫曰[4]:“臣聞愛子,教之以義方[5],弗納于邪。驕、奢、淫、泆[6],所自邪也[7]。四者之來,寵祿過也[8]。將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猶未也,階之為禍[9]。夫?qū)櫠或?,驕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眕者鮮矣[10]。且夫賤妨貴,少陵長,遠(yuǎn)間親,新間舊,小加大,淫破義,所謂六逆也[11]。君義,臣行,父慈,子孝,兄愛,弟敬,所謂六順也[12]。去順效逆,所以速禍也[13]。君人者將禍?zhǔn)莿?wù)去[14],而速之,無乃不可乎[15]?”弗聽,其子厚與州吁游[16],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17]。
隱公四年 春,衛(wèi)州吁弒桓公而立。
注釋:
[1]公子州吁(xū):衛(wèi)莊公之子?!2]嬖(bì)人:指愛妾。嬖,寵幸。 [3]好兵:喜歡玩弄兵器?!4]石碏(què):衛(wèi)大夫?!5]義方:正確的禮儀規(guī)矩?!6]泆:同“佚”,放蕩恣肆。 [7]所自邪:邪惡由此而來?!8]“四者”二句:意謂驕、奢、淫、佚,是給他的寵愛和俸祿過頭了?!9]階之為禍:指以寵愛為階梯作亂。階,階梯?!10]“夫?qū)櫠或湣彼木洌菏軐檺鄱或湴?,驕傲而能安于地位下降,地位下降而能無所怨恨,怨恨而能自安自重,這樣的人可不多。能降,安于地位下降。憾,恨。眕(zhěn),鎮(zhèn)定自重的樣子。鮮(xiǎn),少?!11]“且夫賤妨貴”七句:州吁與桓公完相比,州吁庶出為賤,完夫人嫡子為貴;以年齡說,州吁年少,完年長;以親疏說,州吁疏遠(yuǎn),完親近;以歷史關(guān)系說,州吁是新進(jìn)之人,完是耆舊之人;以情勢說,州吁小,完大;以道義說,州吁淫邪,完忠義。所以如果立州吁,是犯了“六逆”。妨,妨害。陵,凌駕。間,離間。加,侵凌。破,破壞。逆,悖理的行為?!12]“君義”七句:國君行事得宜,臣下堅(jiān)決服從,父親慈愛兒女,兒女孝敬父母,兄長愛護(hù)弟妹,弟妹尊敬兄長,這就是大家所說的六順。順,順理之事。 [13]速禍:加速禍患的到來?!14]君人:為人之君。將禍?zhǔn)莿?wù)去:即“將務(wù)去禍”,一定要把禍患去掉?!15]無乃:恐怕,只怕。 [16]游:交游,往來密切?!17]老:告老隱退。
原邊注:
魯隱公三年,衛(wèi)桓公已即位十五年。因而此篇乃是追溯前事。后來石碏之子石厚與州吁謀弒衛(wèi)桓公成功,石碏使人殺石厚及州吁,迎立桓公弟(公子晉)為衛(wèi)君(宣公)。
點(diǎn)評:
衛(wèi)莊公寵愛公子州吁,州吁恃寵而驕,又喜歡弄武。石碏勸諫衛(wèi)莊公不能過分溺愛公子,可是衛(wèi)莊公不聽勸。隱公四年,州吁果然殺了衛(wèi)桓公自立為君。此節(jié)是《左傳》作者補(bǔ)敘衛(wèi)州吁其人,為隱公四年州吁弒衛(wèi)桓公張本。石碏所論教育子女的道理,指出:驕橫、奢侈、淫亂、放縱是導(dǎo)致邪惡的原因。寵愛和俸祿過了頭,這不是愛子,而是害子,而且禍國。國君行仁義,臣下能恭行,為父有慈愛,為子能孝順,為兄會愛護(hù),為弟能恭敬,這六個(gè)方面是順理的事情,應(yīng)該做到。石碏直言敢諫,是春秋早期的一名諍臣。石碏這一番教育子女的話,今天仍令人深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