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把小米告了!為虛假的友誼干杯
一、事情始末
事情是這樣的根據(jù)《中國知識產(chǎn)權報》報道,早在2023年的1月17日華為就把小米給告了,作為國家權威機構——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也受理了這次專利的侵權案件,以下為該事件的受理公告。

這一次的專利糾紛主要圍繞著4G/LTE技術中的“載波聚合時反饋ACK/NACK信息的方法和“發(fā)送控制信令的方法和裝置”,用戶設備,以及機照相和解鎖技術中的一種獲取全景圖像的方法及終端。鑒于以上用語太過專業(yè),總之一句話概況就是“小米用了華為的專利沒給錢就是這么一回事”。
二、什么是專利

專利是一種法律保護知識產(chǎn)權的方式,它允許發(fā)明家或持有人擁有一項技術或產(chǎn)品的獨家權利。如果其他公司未經(jīng)允許使用專利技術,就可能被認為是侵權,從而導致訴訟、罰款或其他法律后果。因此,專利的保護和侵權問題都是非常重要的,需要在法律和道德框架內加以解決。
三、為虛假的友誼干杯
如果我沒記錯,前不久雷軍和余承東不還剛剛在一起喝酒嗎?而現(xiàn)在就為了專利侵權鬧得不可開交,這不是虛假的友誼,那是什么呢?就不能好好坐下來聊一聊,該如何解決?我個人覺得完全沒有必要鬧到國家知識產(chǎn)權局去的。

四、該事件如何收尾
目前對于該事件的解決方法,主要是通過行政和司法手段來解決,最終我相信也只能是華為和小米交叉授權,或者是通過小米給華為付費的形式與華為達成和解。
不過就小芳個人而言,華為開發(fā)的各種技術既然有了專利,別人既然使用了,當然是要付錢的,這一點是無可厚非的,畢竟沒華為又不是慈善機構,人家最終的目的也是為了賺錢。最后小芳還是希望兩家企業(yè)都能夠好好坐下來討論一下問題該如何解決,畢竟兩家公司都是國內數(shù)碼圈大佬級別的公司的存在,抬頭不見低頭見,完全沒有必要搞得那么僵是不是?那么問題來了,大家是如何看待,華為把小米告了這件事情呢?歡迎大家給小芳留言發(fā)表一下你的看法,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