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禮》存疑:司”與“典”有何區(qū)別?
近日始讀《周禮》,多有不解之處,姑志于此,以俟方家解答,或來日學(xué)問日增,疑惑自解。

一、“司”與“典”有何區(qū)別?
《春官冢宰第一》“宮伯”條,賈公彥疏云:
? ? 《周禮》之內(nèi),宗伯之類,諸言“伯”者,伯,長也,以尊長為名。
? ? ? 縣師之類,皆取可師法也。
? ? ?諸稱“人”者,若輪人、車人、臘人、鱉人之類,即《冬官》鄭云“其曰某人者,以其事名官”。
? ? ?言“氏”者有二種,謂若桃氏為劍,筑氏為削之類,鄭注《冬官》“族有世業(yè),以氏名官”。若馮相氏、保章氏、師氏、保氏之類,鄭引《春秋》“官有世功,則有官族”是也。
? ? 諸稱“司”,若司裘、司市之類,言司者,皆是專任其事,事由于己,故以司言之也。
? ? 諸典婦功、典絲、點(diǎn)枲之類,言“典”者,出入由己,課彼作人,故謂之為典也。
? ? 諸稱職者,謂若職幣、職內(nèi)、職歲,則不用久停,職之而已。
? ? 凡云“掌”者,有三義:一者,他官供物,己則暫掌之而已,若幕人供帷幕幄帟,掌次張也。二則掌征斂之官,若掌皮、掌染草之類是也。三者,掌非己所為,則掌節(jié)、掌固、掌疆,本非己造,廢壞修之而已。
賈氏所疏,旨在分辨《周禮》官名之別:
伯——官長
人——以事名官
氏——族有世業(yè);或官有世功,則有官族
掌——暫掌他官供物;掌征斂之官;掌非己所為

所言皆已明晰,唯“司”與“典”不易區(qū)分:
司則“專任其事,事由于己”;典則“出入由己,課彼作人”。愚以為,“司”者或謂所司某事,典者多云所點(diǎn)某物,未知確否。尚未讀及后文,以待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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