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wǎng)約車司機租車3個月車,才開了3天就退車,法院判租賃公司返還3500元!
最近看到一條新聞,一名網(wǎng)約車司機跑到上海去跑網(wǎng)約車,經(jīng)過一番比較后,選擇了一家有流水保底的租賃公司租了一臺網(wǎng)約車,并且簽訂了三個月的租期合同。
可是僅僅才跑了三天,這名網(wǎng)約車司機就不干了,說啥也要找租賃公司退車。
問起司機退車的原因,司機直搖頭表示,租賃公司給自己說的流水保底任務根本完不成,他們掛靠的是小平臺,根本沒有什么訂單,而且還不讓你注冊其他平臺,干不下去只能退車。

可是,但凡租車跑過網(wǎng)約車的司機都知道,一旦簽了合同,哪怕你剛踏出門后悔了,想找公司退車,也是拿不回押金的。于是,司機把租賃公司告上了法院。
據(jù)這名司機描述,自己是今年3月14日與上海某汽車服務公司簽訂租賃合同,租了一輛汽車用于開展網(wǎng)約車服務,合同約定了三個月租賃期,從3月14日至6月13日。
簽訂合同后,這名司機一次性向汽車服務公司支付了5000元,其中包含服務費2000元和風險保證金3000元。

車一到手,這名司機就趕緊注冊成為網(wǎng)約車平臺的司機,開始接單跑單,但沒想到,受到疫情影響,市民的出行需求有所下降,網(wǎng)約車訂單量也相應減少,包某某始終無法完成網(wǎng)約車平臺的保底任務,辛苦一天的收入甚至抵不上車輛租金。
眼見彼時疫情形勢日趨緊張,為了及時止損,包某某于3月17日將車輛交還給了汽車服務公司。
根據(jù)雙方之前簽訂的租賃合同,汽車服務公司概不退還服務費,若承租人提前解除合同,風險保證金也不予退還。
包某某覺得租賃合同的上述約定對自己不公平,與汽車服務公司商討無果后,訴至法院。
上海崇明法院受理案件后,迅速將該案件納入涉疫情案件“綠色通道”,承辦法官積極組織雙方進行調解,最終促成雙方達成汽車服務公司返還包某某3500元的調解方案,并當庭履行完畢。
其實目前整個網(wǎng)約車行業(yè),司機退車被扣押金已經(jīng)成為普遍現(xiàn)象,除去司機違約提前退車的情況,在司機租期到期要去退車的時候,好一點的租賃公司只扣除車輛的損耗費用,黑心一點的租賃公司直接各種找理由扣錢,甚至還出現(xiàn)有的司機交的押金還不夠扣的情況。

前段時間還有位司機跟爆料自己退車經(jīng)歷:退車時找不到瑕疵,就說有個月沒交租金,這么扯蛋的事都能編得出來,租金可都是月初時平臺直接在流水上扣,沒交租的話還能跑嗎?
而在有的城市退車扣押金,已經(jīng)成為一條不成文的行規(guī),不少司機都感慨:租車容易退車難,坑你押金沒商量。
不過目前已經(jīng)有多起關于此類型案件的司法判決結果可以作為參考,再次也提醒廣大司機師傅如果不是自己違約退車,一旦遭遇不合理的扣押金情況,可以向法院進行起訴,同時求助律師獲取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