檸檬味的詩

這是文學總結(?一年一次)
1.《戰(zhàn)爭中沒有女性的面孔》

? ? ? ? ?這本書在1980年代就有引入,2015年作者得諾獎后又再版了,但是我還是以前的譯名(按照原意也是這個意思更接近)。
? ? ? ??
我也有自己的一場戰(zhàn)爭……我和我的女主人公們一起,走過了漫長的道路。我和她們一樣,久久都不能相信,我們的勝利有著兩副面孔:一副是完美的,一副是恐怖的,傷痕累累,讓人看不下去。
“在肉搏戰(zhàn)中殺人時,總是會直視著對方的眼睛。這不是投擲炸彈,或者從戰(zhàn)壕里射擊那么遠的距離。”——他們都這樣告訴我。
傾聽人們講述他們怎樣殺人或者怎樣死去,一定也是這樣的:必須直視對方的眼睛。
? ? ?? 這本書中的那場蘇聯的“偉大的衛(wèi)國戰(zhàn)爭”是令人心糾的,作者通過一次次的親身采訪,筆錄,記錄下來一種根本的生活改變:當她們走上戰(zhàn)場,戰(zhàn)爭就再也沒有從她們的生活中離開,因為戰(zhàn)爭恰恰是她們的青春年華。這是過往的戰(zhàn)爭文學沒有注意到的:這些女兵一樣會在戰(zhàn)場上注意到一頭可愛的鹿,會注意到開在行軍路上的美麗的花;她們曾經對殺死生物有一種本能的反感,在一段時間之后又忘記了這回事,但又在某個瞬間回憶起過往是多么可怕;她們在戰(zhàn)場上與男兵之間產生的情感是無法歸類的,所以在戰(zhàn)后她們也不得不面臨社會的壓力。這些東西就是作者所說的兩幅面孔:衛(wèi)國戰(zhàn)爭的勝利是好的,但是以往的敘述使得它成為了一場場戰(zhàn)役之間的博弈,而個體的敘事以及一些很自然的經歷(eg.這些年輕的士兵難道和一個普通的小伙子/姑娘不一樣嗎?他們不會有一樣的煩惱嗎?)就被忽略了。這場戰(zhàn)爭的犧牲不僅僅是一種生命的逝去,也是很多人寶貴的,不可再回溯的時光的流逝。它就這樣沒了,在戰(zhàn)爭后這段時光就沒有了意義:他們不能向別的沒有經歷這種生活的人敘述它,別人也不愿意去接觸它(可能這就是作者勇敢的地方吧)。這些人不得不在異國的國土體會一種與他們未來所經歷的完全不同的生活,他們中有的人因此害怕自己親人的逝去,一刻也不敢與自己的兒子分開。他們又是如此滔滔不絕,以至于當有一個傾聽者愿意去聽他們的故事時,言語就像潮水一樣流出來。
2.《長日將盡》
? ? ??


? ? ? ?對于這本書我也許已經寫完我的想法了(在上兩篇)。總的來說,這兩本的技巧很好,但我更喜歡的是其中可能表達的一個看法:我們身邊的世界已經變得太過復雜了,利益與博弈交織,而在其中我們往往可能因為看不清它,從而落得最后一事無成。這其中我們可能已經做得足夠好了,或者說我們相信自己憑借著一種天生的“良知”做到了沒有傷害任何一個其他人,但是因為一開始選錯了道路,最后就沒有獲得任何東西?!堕L日將盡》可能就想對這種情景給予安慰。
? ? ? ? 具體來說,史蒂文斯相信英國的舊道德觀: 存在一個禮儀高尚,互謙互讓的國際秩序(至少在歐洲來說),而一個管家,根據他受的教育,可能沒有能力去談論它或者進入它,一個管家的職責是盡力服務一位紳士,一位真正的英國紳士。而紳士,憑借他的高尚品德,會做好它的。事實上,史蒂文斯輔佐的紳士的確道德不錯,他沒有迫害猶太人,及時發(fā)現了自己的錯誤。但不可否認,他曾經幫助了德國人,幫助了納粹。史蒂文斯最后就在說,他的主人可以說:"我錯了,我認錯,我承擔",但史蒂文斯不可以,因為他從來都相信他的主人。
? ? ? ? 這里最大的矛盾在于,國際政治不是史蒂文斯與他的主人想的那樣,那里有著欺騙在。但是他們沒有能力識破(誰會有呢?),所以他們被一種不屬于自己掌控范圍的東西打倒了。
3.《反抗「平庸之惡」》

? ? ? ?阿倫特在這本書里闡述了什么是"惡的平庸性"。她實際在解決下面幾個問題:1. 在一個法律規(guī)定殺某些人是義務時(比如殺猶太人),一個正常有良知的人該怎么辦? 2.當一個人宣稱,他國家法律規(guī)定他需要殺人,告密,而他只是這套體系的一個齒輪,我們怎樣給他定罪? 3.為什么德國人,而且往往是那些上層人士,會在一夜之間改變自己的道德立場(即從不殺人變成殺人)?
? ? ? ? 對于第一個問題,阿倫特認為,逃避政治義務可以是一種選擇。這是因為政治參與源于"同意",我同意你的法律,政體,我才能參與政治生活。比如說,我不喜歡我的社區(qū)領導,我就可以不參與政治生活(因為我討厭它),我可以拒絕出席每次的社區(qū)大會,我甚至可以干脆換一個社區(qū)去住。
? ? ? ? 對于第二個問題,阿倫特認為在這里我們仍可以給某些人定罪。這里的原因在于,在法律和實際行為間存在一些間隙。一個法律規(guī)定要種族滅絕,但它沒有規(guī)定應該如何對待猶太人的嬰兒,應該對猶太人做出侮辱性行為,或者侮辱性言語。也就是說,雖然它規(guī)定了違背人理的事情,但它沒有規(guī)定額外的,具體的,更詳細的方案。舉例來說,戰(zhàn)爭中士兵可以殺死別的士兵,但是沒有說要以此為樂,或者把對方士兵虐待或進行某種慘無人道的處理后殺害。這里就是可以定罪的地方: 那些虐待嬰兒的,做出法律規(guī)定之外(雖然這可能是法律的意義延伸,但作為一個人,你此時應該只做到法律要求的)的殘忍行為的人,他們應該為此負責。
? ? ? ? 對于第三個問題,阿倫特實際上持一種悲觀態(tài)度。她認為二戰(zhàn)證明了,一個社會的法律,道德觀念都是很容易改變的。而唯一在這種情況下能夠保全自己良知的方式,就是進行一種"二人對話"。具體來說是我作為我自己,要對我進行評判(也就是我要審視我的行為),這是一種"二而一的自我"。阿倫特指出,這種評判只可能在獨處時成立,而當我與他人在一起時,我總是一的,我總是一個自我。只有當我獨處時,我才能與我自己對話。這種對話會帶來面對自己的良知: 我不愿意與一個殺人犯時刻在一起,所以我也不會愿意與一個殺了人的自己一直在一起,但我總是與我在一起的,所以最后這種道德上的痛苦會讓我避免很多非人的行為。
4.<<不平等的童年>>

? ? ? ?這本書指出了一種分別: 富人與窮人養(yǎng)育孩子的方式是不同的。富人(中產階級)會給孩子上非常多的輔導班;?會介入孩子的學習,安排孩子的日常生活; 會與學校老師高強度溝通,爭取給他們的孩子最大的個性化教學與利益; 會多把他們的孩子當成一個平等的人來對話。
? ? ? ??這樣有好處: 他們的孩子學習更好,興趣發(fā)展,語言水平很高,這讓他們的孩子掌握了一定的教育資本; 同時家長的介入以及對學校體制的了解也使得,中產階級天生能力差(比如有注意力缺乏癥)的孩子也能受到老師的重視與鼓勵,并且接受特別的教育; 他們的孩子不害怕與大人交流,因為他們幾乎所有活動都是在大人領導下的。
? ? ? ? 但這樣也有不太好的地方: 他們的日常生活忙碌而混亂,經常就是在一個個輔導班里渡過; 他們的孩子沒有與同齡人交流交往的機會,甚至可以沒有朋友; 他們的孩子有時會顯得無禮,尤其是在與他人對話時會不斷打斷,并且把一些行為(比如采訪之后的感謝宴會)當成理所當然的,不會去說謝謝等; 兄弟姐妹間更多是競爭與攀比(因為上輔導班與上學是主要活動,所以會更多競爭),有時也會關系更緊張;?家長與孩子之間關系的混亂,在一些地方,家長會把孩子當成平等的(比如吃什么,玩什么),會用勸說與對話,但又在一些時候,他們會把孩子當成太小的孩子看待,這里比如安全問題,宗教問題等: 這里會有矛盾在,孩子會問為什么,孩子也會疑惑與父母的距離到底在哪里。
? ? ? ? 窮人(無產階級)的養(yǎng)育方式更多是放養(yǎng),但是在一些話題上父母會直接給出命令,比如安全等。這讓他們的孩子更自主,更自由安排自己的時間; 更多與同伴玩耍,有很多朋友,也知道怎么交朋友?; 與家人在一起的時間更長,有親密的家庭關系; 對官員,長輩更加尊重; 同時他們其實也一樣活得很開心,他們的生活圍繞著他們的家人與朋友,他們沒有變得粗俗,道德敗壞。
? ? ? ? 但是可惜的是,他們這些技能在學校里與社會組織上是沒有用的。學校要求他們的家長多管管他們孩子的學習,但他們的家長無力去做,因為他們家長為了生計已經花盡全力了,他們也沒有相應的教育資本;??他們的家長在與社會組織(比如學校,低保中心)交往中表現出一種據促感,也就是一方面遵照這些機構說的做(這里根本原因是,這些機構用的語言他們不理解,比如他們不懂什么是注意力缺乏癥),另一方面又覺得這些機構忽弄玄虛; 這些孩子獲得的社會資源少,這使得他們經不起一些隨機的風險,比如說他們不能有一丁點兒學習障礙(否則也沒人幫他們),不能有一場大病等。
? ? ? ? 拉魯實際上在呼吁一種更加多樣的學校。窮人的家長管不了孩子(這是他們沒有那個能力與時間,并不是他們不想),那老師就應該多花點時間。將教育評價與教育的方式全部建立成一種形式是不公平的,也只會不斷加深教育的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