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認定
2023-07-31 15:06 作者:potentialzy | 我要投稿
關于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認定
新聞出版署《關于認定淫穢及色情出版物的暫行規(guī)定》(1988)
第二條:淫穢出版物是指整體上宣揚淫穢行為,具有下列內(nèi)容之一,跳動人們的性欲,足以導致普通人腐化墮落,而又沒有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出版物:
淫褻性地具體描寫性行為、性交及其心理感受;
公然宣揚色情淫蕩現(xiàn)象;
淫褻性地描述或者傳授性技巧;
具體描寫亂倫、強奸或者其他性犯罪的手段、過程或者細節(jié),足以誘發(fā)犯罪的;
具體描寫少年兒童的性行為;
淫褻性地具體描寫同性戀的性行為或者其他性變態(tài)行為,或者具體描寫與性變態(tài)有關的暴力、虐待、侮辱行為;
其他令普通人不能容忍的對性行為的淫褻性描寫。
第三條:色情出版物是指在整體上不是淫穢的,但其中一部分有第二條(1)至(7)項規(guī)定的內(nèi)容,對普通人特別是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有毒害,而缺乏藝術價值或者科學價值的出版物。
第四條:夾雜淫穢、色情內(nèi)容而具有藝術價值的文藝作品;表現(xiàn)人體美的美術作品;有關人體的解剖生理知識、生育知識、疾病防治和其他有關性知識、性道德、性社會學等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作品,不屬于淫穢出版物、色情出版物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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