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黎嵩談夏商周】商周時代的普通農(nóng)民是怎么生活的?基層是如何分配治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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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井田的緣起問題
①詩經(jīng)《魯頌·閟宮》 :乃命魯公,俾侯于東,錫之山川,土田附庸(分封除了山川,還有土田,附庸:小的部落邦國)
②《小雅·大田》大田多稼,既種既戒,既備乃事。有―姜姜,興雨祈祈。雨我公田,遂及我私。
③《小雅·大田》曾孫來止,以其婦子。嗑彼南畝,田唆至喜。
(說明周代的田,分為公田和私田)
④對于井田制度的描述最清楚的是,后代研究井田制最大依據(jù)就是孟子的井田說。
《孟子·滕文公上》
“夫仁政必自經(jīng)界始,經(jīng)界不正,井地不均,谷祿不平。是故暴君污吏,必慢其經(jīng)界,’”
“夫滕,壤地褊小,將為君子焉,將為野人焉。無君子,莫治野人;無野人,莫養(yǎng)君子。請野九一而助,國中什一使自賦。卿以下必有圭田,圭田五十畝;余夫二十五畝。死徙無出鄉(xiāng),鄉(xiāng)田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則百姓親睦。方里而井,井九百畝,其中為公田。八家皆私百畝,同養(yǎng)公田;公事畢,然后敢治私事,所以別野人也。此其大略也;若夫潤澤之,則在君與子矣。”
長寬一里

此法中,老百姓不交稅,幫公家處理好公田的活,故名為“井田助法”。因此長寬一里為一井,一井九百畝,一個農(nóng)夫授田一百畝。
“無恒產(chǎn)而有恒心者,惟士為能。若民,則無恒產(chǎn),因無恒心。茍無恒心,放辟邪侈,無不為已。及陷于罪,然后從而刑之,是罔民也。焉有仁人在位罔民而可為也?是故明君制民之產(chǎn),必使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兇年免于死亡。然后驅而之善,故民之從之也輕?!?(《孟子·梁惠王上》)
孟子認為沒有固定資產(chǎn),是無法使民眾有道德觀念,所以要授民田宅。故制民之產(chǎn),五畝之宅,百畝之田(因為周朝的度量衡較小,所以比當代的畝要?。?/span>
⑤《春秋谷梁傳》:古者三百步為里,名曰井田,井田者九百畝。
《禮制王傳》方一里者,為田九百畝。
《韓詩外傳》古者八家而井,田方里為一井廣三百步,長三百步為一里,其田九百畝。廣一步長百步為一畝,廣百步長百步為百畝。
一里=三百步,一百步*一步=一畝,三百步*三百步=九百畝
以上是戰(zhàn)漢時代非常流行的井田制說法,近代以來,很多人認為井田制不存在,諸如胡適,萬國鼎,齊思和。章太炎指出胡適抄襲康有為《新學偽經(jīng)》之舊說,指出胡適順著康有為之思路,認為孟子也是和王莽之流類似,也是托古改制,虛構理想。
近代學者對于井田制有新看法
一 徐中舒:周代田制有三,一曰爰田,大司徒所掌,二曰,爰田,遂人所掌,三曰井田,為小司徒所掌的,位于中上層貴族采邑的田。
爰:交換,交易。井田:日常耕種的產(chǎn)糧田。
二 楊寬:周代《臣工》《尚書大誥》《小雅》,分為菑田畬田新田
三 金景芳:國人居于國,野人居于野,在野人居住的偏遠地區(qū)實行井田。
問題2:田和邑
①宜侯夨簋
.鎮(zhèn)江在商周時期有一個方國,叫做邾(朱)國。
現(xiàn)在一般認為,吳人可能是土著,群舒,屬蠻夷,宜侯夨是華夏。所以宜侯夨應該不是吳。
厥川三百口,厥百又口,厥宅邑三十又五,厥百又四十。錫在宜王人十又七生。錫奠七伯,厥廬千又五十夫。易宜庶人六百又口六夫。
(連人帶地,賜給宜侯夨)
邑非城,為村落,一村二三十戶人家,三十五邑,就是七百-九百戶,聯(lián)系上下文,比較合理。
生字可以訓成姓或者里,武老師認為做姓講更加合理(與伯,夫對應)
因此此次賜給宜侯夨的人口,從男性(壯勞力)的數(shù)量倆說,有1000-2000人。
舉例:春秋初年,衛(wèi)國邢國被狄人攻破國都,他們遷徙的人口數(shù)量,大約是幾千人,因此上面的宜侯夨的三十五個邑,人口也就小于幾千,因此這個邑可以做村落說,不能理解為成城池。
②其他

隨州葉家山出土的青銅器銘文
①型說
②井田說
甲骨文的“周”字如下。

“井”可通刑,刑=法,因此井田可解釋為法田,意義為有一定規(guī)則的田地。
也就是說,此前的《魯頌》中的“土田附庸”,可以理解為,這個土田是附著在某個邑上的“整整齊齊”的土地,所以按此說,井田非孟子所言的“井”田。
魯鄭互換田事件可佐此說。
問題3:古今井田研究
井田貢法:按產(chǎn)量十一而稅,漢代三十稅一,有時十五稅一
井田助法:九一而助(八一而助)
漢代大學者鄭玄認為:王畿之內(nèi)用貢法,邦國之內(nèi)(貴族采邑)用助法。貢法(稅法)是夏朝之法,助法(公私共種)是商法。
孫怡讓:否定鄭玄
劉師培:溝洫之法,挖溝分界
問題4:周官

五百戶為一鄙,以此推斷這是戰(zhàn)國時期的情況,因為戰(zhàn)國時期農(nóng)耕技術發(fā)展,所以人口是周初無法想比的。溝,洫,涂,澮,道。。。。。此皆水利之名也。
五家為鄰,五鄰為里,四里為酇,五酇為鄙,五鄙為縣,五縣為遂。
五人為伍,五伍為兩,四兩為卒,五卒為旅,五旅為師,五師為軍。
農(nóng) 兵 相對。因此周官的作者,將土地和軍事制度放在一起。
問題5:溝洫
《周官 冬官考工記 匠人 》匠人為溝洫。耜廣五寸。二耜為耦。一耦之伐,廣尺深尺謂之畎。田首倍之,廣二尺、深二尺謂之遂。九夫為井。井間廣四尺、深四尺,謂之溝。方十里為成。成間廣八尺、深八尺,謂之洫。方百里為同。同間廣二尋、深二仞,謂之澮。專達于川,各載其名。
這段記載表明農(nóng)耕文明重視水利。
例如:秦國靈渠鄭國渠都江堰,兩漢治黃河。
新莽反其道而行之,涇河,黃河決口而不治。
后來東漢明帝派王吳修汴渠,王景治河。
戰(zhàn)漢時期河北的經(jīng)濟繁榮,在五胡入華,遼金之后,水利敗壞,退耕還荒。
問題6:結尾
戰(zhàn)國中期《管子》:一農(nóng)之量,壤百畝也
此言明確了,中國古代的農(nóng)民,以周制的百畝之地,為合理之規(guī)則。
戰(zhàn)國時期的農(nóng)民,生活質量可能超過晚清的人民。(人口大爆炸,人均耕田沒法比)
研究中國歷史文獻,是一個方法論問題,不要下論斷文獻的真假。
龔自珍:辨古籍之真?zhèn)?,為術淺且漏者
黃侃(字季剛):翻看古籍,了解最上,判斷最下。
結束語:
周朝真正的庶人,野人不打仗,真正打仗的是貴族,國之大事,在祀與戎。
柳詒徵先生發(fā)現(xiàn),周官經(jīng)所描述的這個制度,有一個理想很有意思,周人的井田之法,一以均貧富,一以通兵制。井田的貢法助法,溝洫封樹,各種制度,可能都存在。不能認為孟子的井田制,是西周的通行制度,可也不能認為完全不存在。
所謂寓兵于農(nóng),就是兵農(nóng)合一。
國養(yǎng)民而不養(yǎng)兵?。?!
老百姓拉出去,就可以當兵打仗,不需要國家專門養(yǎng)兵。
兵制起于田制?。?!
例如唐代的府兵制,漢代的兵農(nóng)合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