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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話說正版受害者,不過所謂受害者,是自身利益受到侵害,那么當一部作品存在瑟琴血腥內(nèi)容,那經(jīng)過刪減就變成了一部可被接受的內(nèi)容嗎?
我時常思考一個問題,我們是應該去做正確的事還是去做被允許的事。想必該選擇前者,但當出現(xiàn)如《我的731學院》這種ruhua作品,他被下架源于它存在爭議內(nèi)容,這個爭議內(nèi)容涉及不容觸碰的問題。那么當一部作品打擦邊球來毒害大眾思想時,難道刪刪減減就變得可以接受了嗎?究竟是在紅線蹦迪還是掩耳盜鈴?亦或者說這種行為是把“金山銀山”放在了“綠水青山”之前?當我們制做游戲,我們允許或者說不去管它在國外的尺度,僅僅限制國內(nèi)的尺度,那這是否是一種不追求正確而只是局限于條條框框的非追求正確性的行為?
我認為任何事單論符不符合規(guī)定是最基本的要求,而對不對應不應該才是需要追求的目標,或者說應該去達成的目的。我想我們把一部有劇情的簧片的隱晦部分刪減掉,只留下事前的聊天鏡頭,就是我們在追求的嗎?“既然追求綠色健康,為什么不貫徹到底呢?”
這種刪刪減減的紅線蹦迪行為讓我很不理解,或者說這就并沒有被看作是“雷池邊”的吧。就算將作品剪來剪去,也要榨取他的商業(yè)價值,這逐漸讓我看不到那些所謂規(guī)定的意義所在。
這種行為又何嘗不是一種“先發(fā)展,后保護”的思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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