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多年來,我們都誤讀了達爾文


不管是在多年前的電影《猩球崛起》,還是新近上映的《哥斯拉大戰(zhàn)金剛》里,猩猩都是那個與人類產生重要聯(lián)結的物種。
人類對它們的親近感可能要歸功于達爾文的那本《物種起源》,以及之后無數博物學家、生物學家的研究成果。
在《哥斯拉大戰(zhàn)金剛》中,兩只巨獸像是一路過關斬將,最終打到擂臺最后一局,爭霸擂主的選手。這樣的敘事基礎也正是“適者生存”和“物競天擇”。
在當下,我們似乎更能理解“物競天擇,適者生存”在我們生活中扮演的角色。
在劉擎教授看來,人們對達爾文及其進化論,有一種“迷思”。我們該如何去理解達爾文當時的語境,以及進化論在社會發(fā)展過程中發(fā)生的流變?
?作者?| 劉擎
在近代科學歷史上,查爾斯·達爾文的貢獻幾乎無可匹敵。進化論具有世界性的、經久不衰的深遠影響,它不僅是關于整個生物界生存演化的自然科學,而且對社會科學、宗教和文化領域以及公眾的世界觀,都產生了難以估量的沖擊和啟示。


適者生存的迷思
進化論,這個一百六十年前的革命性“異端思想”,如今已經深入人心。
但是,進化論的傳播史也是一部受爭議、被誤解的歷史。特別是在社會文化領域中,對達爾文思想的普及運用,也一直交織著危險甚至災難性的誤用和濫用。許多學者仍然致力于澄清對進化論的誤解。

科學史學者邁克爾·謝爾默在《科學美國人》雜志上發(fā)表的文章中指出,對于“自然選擇”與“適者生存”這兩個流行短語,至今仍然存在很深的誤解,成為“公眾的迷思”。
首先,“自然選擇”(“天擇”)常被理解為“自然”似乎具有(如人類一般)的選擇意向,使“進化”按照既定的方向展開。

但實際上,進化是一種過程而不是推動這一過程的力量,也沒有誰在“選擇”適合生存的生物——無論是溫和的(如養(yǎng)鴿人的優(yōu)選品種)還是殘暴的(像納粹在集中營挑選犧牲品)。自然選擇沒有既定方向,也無法預期怎樣的變化會對未來的生存有益。

其次,更危險的濫用是“適者生存”的口號,它常常被解釋為“生存完全由你死我活的競爭優(yōu)勢所決定”。實際上,所謂“適者”并非指由力量大小來界定的“強者”。
流行的“迷思”以為“更高大強壯、更敏捷迅速、更能殘酷競爭的有機體才會更成功地繁衍后代”?;蛟S如此,但同樣可能的是,“更小、更弱、更慢而更善于社會合作的有機體同樣也能成功地繁衍”。

[俄] 克魯泡特金 著,李平漚 譯
商務印書館,1963-3
俄國無政府主義者克魯泡特金在1902年發(fā)表的《互助論》中寫道:
“如果我們問大自然‘誰是最適合的生存者?是那些不斷彼此爭斗廝殺的,還是那些互相支持幫助的?’,我們馬上就明白,那些習得了互助習性的動物無疑是最適合的生存者?!?/p>
因此,謝爾默認為,進化論的正確理解應當同時包括兩個論題:自私與無私,競爭與合作。

如果把握這種雙重性,我們甚至會在達爾文的洞見中發(fā)現對理解當下經濟危機的啟示。
康奈爾大學經濟學教授羅伯特·弗蘭克撰文指出,亞當·斯密著名的理論“看不見的手”與進化論中的競爭論題相兼容,但這只是整個進化論學說的一種特例。
亞當·斯密認為,出于自私動機的競爭常常會提升群體的利益,但在達爾文看來,這種競爭依照個體成功的原則展開,未必能提高物種或群體層面上的生存適應性,有時對群體甚至是有害的。
在經濟活動中,我們會發(fā)現競爭增進整體利益的例子(比如企業(yè)之間的競爭會有利于整個消費群體),但也可以找到相反的案例。
比如,父母都想讓子女就讀好的學校,紛紛購買好學校附近的住宅,于是導致優(yōu)質學校周邊的房價飛漲。父母們?yōu)榇烁有量嗟毓ぷ鲯赍X,來提高自己家庭的購買力。
但是,當眾多家庭都卷入這場競爭,最終付出的努力就會相互抵消,仍然只是少數人能進入優(yōu)質的學校,而整個群體卻付出了高昂的代價。類似的,運動員為爭奪獎牌而服用興奮劑,或者國家之間展開軍備競賽,都屬于兩敗俱傷的惡性競爭。
對于這類個案,達爾文(關于性別選擇)的學說比亞當·斯密(“看不見的手”)的理論提供了更好的解釋:如果競爭是導向獎賞個體的相對表現優(yōu)勢,那么往往會與群體利益相沖突。

[美] 羅伯特·弗蘭克 著,閭佳 譯
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2010-12
弗蘭克指出:“通過關注個體利益與群體利益之間的沖突,達爾文已經為現代社會我們所熟知的許多規(guī)則確定了基本原理,這些規(guī)則包括在體育比賽中禁用類固醇,在工作場所制定安全和工時規(guī)范、產品的安全標準,以及施加于金融界的諸多限制。”
今天的經濟學家通常會將亞當·斯密看作這個學科的奠基人,但弗蘭克預言,在一百年之后這個位置會被達爾文取代。

被濫用的“自私”與“競爭”
片面強調“自私”與“競爭”是對進化論的誤解與濫用,但這種迷思不應歸咎于大眾的蒙昧無知。
進化論的一些著名捍衛(wèi)者都傾向于將“適者生存”解讀為“弱肉強食”和“優(yōu)勝劣汰”,其中 包括達爾文的親戚高爾頓(Francis Galton),以及赫胥黎(Thomas Henry Huxley)和斯賓塞(Herbert Spencer)等人。

?[英] 查爾斯·達爾文 著,葉篤莊 / 楊習之 譯
北京大學出版社,2009-9
甚至達爾文本人的另一部著作——1871 年出版的《人類的由來》,也存在多種解讀 的可能。
在歷史上,從令人憂慮的“優(yōu)生學”、粗俗版本的“社會達爾文主義”,到納粹德國駭人聽聞的“種族凈化論”,以及當今世界盛行的極端自利、無情競爭的“生存鐵律”迷思,這一切都意味著,進化論在社會和道德意義上的影響是毀譽參半的。
因此,我們仍然有必要繼續(xù)研究和全面理解達爾文的思想,特別是他對道德生活與意義世界的洞見。

本文節(jié)選自《2000年以來的西方》,原文標題《達爾文進化論:在爭議與誤解中傳播普及》;一頁丨當代世界出版社 2021年4月出版;作者劉擎,現為華東師范大學教授、第七季《奇葩說》導師、得到App主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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