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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美?是什么造就了一張美麗的面孔,一幅吸引人的繪畫,令人愉悅的設計或迷人的風景?隨之而來的問題還有,世界上存在普遍的美嗎?什么樣的信息組合方式會讓人覺得美?我們是否有可能度量你的美?這些令人困惑但又迷人的問題,已經(jīng)爭論了至少2500年了,人們也并給出了各種各樣的答案,試圖來解決這個問題。在包括哲學、心理學、藝術或數(shù)學在內(nèi)的諸多領域,似乎已經(jīng)被研究過許多次了。
早在古希臘,人們就嘗試理解美的普遍性。他們認為大自然本身就是和諧與秩序構成的宇宙:無論是藝術品,生命體甚至城市,都由每個構成要素之間的恰當比例所定義。
在希臘人之后,巴洛克和文藝復興時期的藝術家們也相信普遍之美,而且令人驚訝的是,當時這種藝術,至少很大比例的是依賴于表現(xiàn)形式的數(shù)學化特征,例如對稱性、黃金分割比例等等,還有遞歸與分形等復雜結構特征。
文藝復興三杰之一的達芬奇,就不僅是一名偉大的藝術家,同時是一名堪稱全才式的科學家與數(shù)學家。因此,他對于“什么是藝術或美”,認為必須要有科學標準的信念,這樣我們才能尋找到普遍的美。
這種有關普遍美的觀念,在藝術史上總是時斷時續(xù)地被承認、被忽略,被爭論。對于美的爭論,如果要歸納一下,大致可以分為三種主要類型。
其中有許多理論家的認識,至少可以追溯到柏拉圖,認為美是物體的一種屬性,對于任何感知者都能產(chǎn)生可辨別的體驗。這種客觀主義的觀點,激發(fā)了許多心理學家的嘗試,試圖在已識別的特征中確定美的關鍵因素,還有這些因素的平衡和比例、對稱性、信息內(nèi)容和復雜性、對比度和清晰度??陀^主義的美學觀,在16世紀占主導地位,以至于藝術家們都推出了有關如何設計美的書,藝術家可以復制其他的元素并相互拼接起來,這樣就能創(chuàng)造美的畫面。
與此相反,也有其他一些人認為,只要能取悅我們的感官,任何東西都可以是美的。從這個角度看,美是感知者特殊品質(zhì)的功能。那些試圖識別美,認為美是有規(guī)律可循的,這樣的努力都是徒勞。這種主觀主義認識,換一句話表達,那就是 “美在觀察者眼里”,這也可以看做是社會建構主義強調(diào)美的歷史變化和文化相對性的基礎。
然而,大多數(shù)現(xiàn)代哲學分析,都否定了這種客觀主義與主觀主義的區(qū)別,而是認為美感來自于人與物之間的互動,可以稱為互動主義。美是基于感知者的加工體驗,這些體驗來自刺激屬性和感知者的認知,以及與情感過程的相互作用。
那么我們不禁還是想知道,美究竟可以度量嗎?我們能否獲得一個一致性的標準呢?那么我們今天就來再次討論一下這個跨越千年的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