撿到別人的財物當如何處理?不還違法么?
拾金不昧是中國的一種傳統美德,撿到別人的東西要及時歸還,不認識或不知道所有人的應當交給公安機關和其他相關部門處理。他人將地上的紅包撿起裝兜里后回家違法嗎?
廖女士和家人一起去親戚家拜年,將備好的紅包放于口袋里,結果在樓下拿手機時不慎將紅包帶出,調小區(qū)監(jiān)控發(fā)現紅包已經被隔壁樓劉先生撿起裝自己兜里,請問劉先生的行為違法嗎?

劉先生的情況應該分情況而定。根據《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條?拾得遺失物,應當返還權利人。拾得人應當及時通知權利人領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關部門。如果劉先生返還廖女士紅包,不屬于違法行為。劉先生將廖女士遺失財物據為己有,應屬不當得利。紅包被撿走的時候廖女士沒有看到,無法第一時間要求對方歸還,對方屬于拾得遺失物,可以要求對方返還,劉先生返還后亦可以要求保管費之類的經濟報酬。
但是如果劉先生堅決不予返還,這個時候就是侵占行為,可以報警要求警方協助要回,如果財物數額巨大還會構成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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