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馬遜美國站 全尺寸嬰兒床CPC認證 ASTM F1169-19辦理
全尺寸嬰兒床旨在為嬰兒提供睡眠空間。該產品適用于家庭、托兒所、家庭托兒所或公共住宿場所。全尺寸嬰兒床的內部尺寸測量如下:
寬度應在 71 ± 1.6 厘米(28 ± 5/8 英寸)的 ± 5.1 厘米(± 2 英寸)的范圍內(測量嬰兒床側面的最內側表面之間的寬度)
長度應在 133 ± 1.6 厘米(52 3/8 ± 5/8 英寸)的 ± 5.1 厘米(± 2 英寸)的范圍內(測量嬰兒床兩端檔板/檔條/檔桿/檔柱的最內側表面之間的長度)
本政策不適用于非全尺寸嬰兒床。要了解這些要求的相關信息,請轉至非全尺寸嬰兒床。
全尺寸嬰兒床示例:

亞馬遜全尺寸嬰兒床政策
根據亞馬遜要求,所有尺寸嬰兒床均應經過檢測,并符合下列特定法規(guī)或標準要求:
全尺寸嬰兒床
法規(guī)/標準要求
全尺寸嬰兒床
《消費者安全改進發(fā)》(鉛、鄰苯二甲酸鹽)
《美國消費者安全法》第14(a)(5節(jié))(追蹤標簽)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16卷第1130部分(耐用嬰幼兒商品消費注冊要求)
?ATSM F1169-19(全尺寸嬰兒床標準消費者安全規(guī)范)
《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16卷1219部分(全尺寸嬰兒床的安全標準)
全尺寸嬰兒床的標準是什么?
ASTM F1169-19
該標準禁止傳統(tǒng)的下拉式側欄嬰兒床,并且對嬰兒床的各個部件有嚴格要求,例如床墊支撐、板條和五金部件。更具體地說,全尺寸嬰兒床的主要規(guī)定包括:
對床墊支撐系統(tǒng)的動態(tài)沖擊檢測 – 旨在防止涉及床墊支撐系統(tǒng)坍塌或出現故障的事故;
對側面欄桿的沖擊性檢測和對板條強度/完整性的檢測 – 旨在防止板條和欄桿柱在使用過程中斷裂和/或脫位;
床墊支撐系統(tǒng)檢測 – 旨在確保床墊支撐不和框架分離,那樣可能導致摔落;
插銷機制檢測 – 旨在確保插銷和鎖機制按設計發(fā)揮功能,防止在使用中意外折疊;
嬰兒床側面配置 – 旨在部分限制可移動(下放)的兩側;防止許多和下拉式側欄故障相關的事故;
標簽要求 – 包括許多危害,如從嬰兒床跌落,軟被褥造成窒息,以及繩帶勒住頸部;
對床墊支撐系統(tǒng)開口的要求 – 解決床墊支撐系統(tǒng)的空隙問題,以減少卡住的可能性;
對木螺釘和其它緊固件的要求 – 取消在關鍵性結構部件使用木螺釘作為主要緊固方式;還包括其它緊固要求,解決與松動的五金部件以及不良結構完整性有關的事故;
循環(huán)檢測 – 防止與五金部件松動以及不良結構完整性有關的事故;
組裝不當問題 – 滿足使關鍵部件無法錯誤安裝的需要,或者讓這些部件具備在錯誤安裝時能夠明顯顯示出來的標記;
配件的檢測要求 – 旨在解決任何現在或將來可能包含配件的嬰兒床的問題,如搖籃或換尿布臺;
組件間距 – 旨在防止兒童卡在間距均勻和不均勻部件之間,比如板條。
在全尺寸嬰兒床上應該使用什么床墊?
為防止在床墊和床邊之間卡住頭部和窒息,全尺寸嬰兒床使用的床墊尺寸必須至少27 ?英寸x 51 ?英寸,厚度不超過6英寸。嬰兒床組裝說明、零售紙箱、以及嬰兒床本身必須帶有特殊的警告聲明,說明這些尺寸。
2008年《美國消費品安全改進法》對全尺寸嬰兒床還有什么其它要求?
全尺寸嬰兒床受表面涂層、鉛和鄰苯二甲酸酯含量、第三方檢測和認證、登記卡、以及追蹤標簽要求的管制。下文討論這些要求:
表面涂層限制:全尺寸嬰兒床不能使用鉛含量超過90ppm(0.009%)的油漆。
鉛含量限制:全尺寸嬰兒床的任何可接觸組合零部件的總鉛含量不得超過100ppm(0.01%)。
鄰苯二甲酸酯含量限制:全尺寸嬰兒床的增塑部件不得含有超過0.1%的以下鄰苯二甲酸酯:鄰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DEHP)、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或者鄰苯二甲酸丁基芐酯(BBP)。另外,全尺寸幼兒床的增塑部件(和有可能含有鄰苯二甲酸酯的其它材料制成的部件)不得含有超過0.1%的鄰苯二甲酸二異壬酯(DINP)、鄰苯二甲酸二異葵酯(DIDP)、或者鄰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只要禁止這三種鄰苯二甲酸酯的臨時法定禁令繼續(xù)有效就不可以。
檢測與認證:像所有為12歲或12歲以下兒童設計或者為主要使用對象的產品一樣,全尺寸嬰兒床必須由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認可的第三方實驗室檢測是否符合全尺寸嬰兒床的標準和所有其它適用兒童產品安全要求,包括含鉛油漆、鉛含量和鄰苯二甲酸酯含量的限制要求。在檢測基礎上,全尺寸嬰兒床的國內生產商(或進口商)必須出具兒童產品證書,具體說明每一個適用的要求,并說明該產品符合這些要求。
登記卡:全尺寸嬰兒床的每個生產商必須(1)為每個產品提供一個郵資已付的消費者登記表;(2)保留那些向生產商登記的消費者的記錄;此外,生產商在商品上附上永久性標志以說明;(3)生產商名稱和聯(lián)系方式;(4)型號名稱和號碼以及;(5)在每件產品永久性地標志生產日期。
追蹤標簽:全尺寸嬰兒床必須有固定在產品及其包裝上的追蹤標簽或其它顯著的永久性標記。追蹤標簽應在可行范圍內位于產品上和其包裝上的一個永久性的顯著標記,而且必須帶有某些基本信息,包括:(1)生產商或自有品牌商的名字,(2)產品生產地點和日期,及(3)其它相關信息,例如批號或序列號。
在某種程度上,如果需要在產品上標示(根據追蹤標簽要求和登記卡要求)的信息是重復的,可以在產品上將標記合二為一,同時滿足兩項要求。請注意,追蹤標簽要求也必須在產品包裝上標出。
亞馬遜可能隨時要求您提供以下信息,因此建議您備好這些信息,方便提交:
您的公司名稱(如適用)和賣家編號
您的聯(lián)系信息:電子郵件地址和電話號碼
您在亞馬遜商城銷售的所有床旁嬰兒床的列表
您在亞馬遜商城銷售的所有床旁嬰兒床的商品圖片和商品包裝圖片(如適用)。圖片必須包含商品和商品包裝的所有面,以供我們審核
商品圖片或檢測報告,證明商品符合注冊卡要求(《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130 部分)
商品圖片或檢測報告,證明商品符合強制性追蹤標簽要求(《美國消費品安全法》第 14(a)(5) 款)
商品圖片或檢測報告,證明商品符合警告和危險標簽要求(美國材料實驗協(xié)會 F2906-13(2019) 標準第 8 節(jié)或《美國聯(lián)邦法規(guī)》第 16 卷第 1222 部分)(如適用)
您在亞馬遜商城銷售的所有床旁嬰兒床的所有商品說明和手冊
您在亞馬遜商城銷售的所有床旁嬰兒床(本政策適用)的兒童產品證書
由美國消費品安全委員會認可的實驗室出具的檢測報告,確認每件商品均已經過檢測,符合上述法規(guī)和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