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穿騙局(二)
惹事生非是與別人產(chǎn)生糾葛,并對他人行兇。殺人一般會找出罪證當(dāng)面質(zhì)問,行兇后把罪證銷毀,令人畏懼便不會有人過問。
散布的謠言不要照做,井底之蛙是最好的例子,遇到這類事情,唯一的辦法是彌補損失。商業(yè)競選和政治選舉中,贏得多數(shù)人的支持是成功的籌碼,如何贏得眾人的支持?說服是有力的手段,讓別人與你產(chǎn)生共鳴,支持你的想法。有些公開的言論,與懲治不良現(xiàn)象有關(guān),是很有益處的,如法律條例。
事情傷害大會毫無辦法,是對方找借口與自己有關(guān),而且與住址、現(xiàn)住址有關(guān)。
利用團(tuán)伙做事正是找借口與自己有關(guān),個人所為怎么可能呢?別人甚至能拿出物證。這便是為傷害大埋下禍根,遇到這種事情,要想辦法與自己無關(guān)。住址和事情真相往往有聯(lián)系,利用這兩個條件做事,便不會“有苦說不出”。所以,落腳的地方很有可能是別人的住處;逃跑便是圖謀不軌,便不難解釋了。
正常人都是不出門的,無論男女,出門時間有限,甚至限制到時刻。錯的時間出門,會增加別人了解你的機會。錯的時間出門,會清楚別人的計劃,想出相應(yīng)的對策,是事情的微妙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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