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每日一點法律小知識

甲乘坐公交車,看見旁邊的乙口袋露出手機,甲趁公交車到站,把手機順走,剛好被乙發(fā)現(xiàn),于是乙下車追甲,此時執(zhí)勤的民警丙見后,與乙共同追甲。三人扭打,手機掉落地上,甲顧不上撿手機就跑到馬路對面,丙追趕不小心被過往車輛撞死。甲的行為如何定性?( ) A.甲的行為與乙的死亡之間具有因果關系,甲構成搶劫致人死亡,并且屬于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B.甲的行為與丙的死亡之間不具有因果關系,但考慮到丙的死亡與甲的行為存在聯(lián)系,因此可對甲從重處罰。 C.如果甲盜竊的手機沒有達到數(shù)額較大,故盜竊行為無法達到既遂,那么也就不可能構成搶劫罪 D.甲的行為還觸犯襲警罪 解析: ·單純的逃跑行為不會創(chuàng)設致死的風險 ·存在事實上的客觀聯(lián)系,具有條件關系,酌情可從重 ·公交外抗拒抓捕可構成轉化型搶劫 ·入戶或者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盜竊、詐騙、搶奪后在戶外或者交通工具外實施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毀滅罪證的,構成事后搶劫 ·行為人實施盜竊、詐騙搶奪行為,未達到"數(shù)額較大"未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毀滅罪證,當場使用暴力相威脅,情節(jié)較輕,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論處。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