覽圖禁杖
2022-07-03 12:02 作者:天羅地網(wǎng) | 我要投稿

唐史紀(jì):太宗覽《明堂針炙圖》,“人五臟之系,咸附于背”。詔自今毋得笞囚背。
【解】 唐史上記,太宗一日看《明堂針灸書》,這書是醫(yī)家針灸治病的方法,內(nèi)有個圖形,說人腹中心、肝、脾、肺、腎,五臟的系統(tǒng),皆附貼于脊背,太 宗觀覽此圖,思想起來,打人脊背,則五臟震動,或致傷命。遂下詔,令天下問刑衙門,自今以后不許笞杖罪囚的脊背。蓋五刑各有差等,而笞罪為輕,彼罪當(dāng)處死 者,固自有應(yīng)得之條矣。而于輕罪者復(fù)笞其背,使或至于死,誠為不可。太宗天資仁恕,耳目所接,無一不念在生民,故一覽醫(yī)方,而不忍之心遂萌,此詔一出,民 之免斃杖下者,不知其幾矣,傳稱太宗以寬仁治天下,而于刑法尤謹,信哉!
【注】本則出自《新唐書·刑法志》。此事發(fā)生于貞觀四年(630)。明堂針灸圖:古中醫(yī)書名。咸:都。笞:用竹板或荊條打犯人的背部或臀部,是唐律笞、杖、徒、流、死五種刑罰中最輕的一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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