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被碾壓身亡案,涉事司機無罪釋放還獲國家賠償!
河南湯陰縣的“清潔工躺車庫被碾身亡案”曾引發(fā)廣泛關(guān)注。被告人張海巨因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被羈押一年,但最近被法院判決無罪。5月24日,張海巨的代理律師告訴媒體,張海巨已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支付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65萬余元,并要求公開登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
張海巨向檢察院遞交國家賠償申請書(來源受訪者)
這起事件發(fā)生在2021年9月30日,當時張海巨開車回家進入地庫時,因視野盲區(qū),碾壓到了躺在地庫通道午休的清潔工張某某,導致其身亡。
事后,張海巨被控“過失致人死亡罪”,并被提起公訴。檢方認為,張海巨駕車進入地下車庫時,沒有提前觀察車庫情況,確保路線安全能正常行駛。
事發(fā)時的監(jiān)控視頻截圖(來源紅星新聞)
但是張海巨的家屬認為清潔工躺著午休的地方是車行駛的通道,且處于視野盲區(qū),這個事故并非張海巨能避免的了的。
張海巨最終被判無罪,但他此前已經(jīng)被羈押了一年,于是張海巨的代理律師表示,他們已經(jīng)向湯陰縣人民檢察院遞交了國家賠償申請書,要求檢方支付侵犯公民人身自由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共65萬余元。此外,張海巨還要求檢方公開登報消除影響、恢復名譽,并依法對檢方相關(guān)責任人啟動追責。
此案的背后,讓人思考的是對于司機的權(quán)利保護和對于意外事件的法律責任劃分。對于司機來說,他們應(yīng)該享有在道路上行使的權(quán)利,但同時也應(yīng)該盡到相應(yīng)的注意義務(wù)。對于這樣的意外事件,法律應(yīng)該進行公正的評估和判決,保障各方的合法權(quán)益。
張海巨遞交的材料清單(來源受訪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