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爆料暴雪網易分手真相,動暴要5億預付款,有3家潛在新代理商
其實小探現在已經不太愿意報道暴雪網易分手的內幕消息了,分手已經成為事實,老是追問“為什么”頗有一點怨婦的感覺,很沒有意思。沒奈何這一次紐約日報爆出來的料太大,推翻了之前很多大家的猜想,就算外媒的屁股是歪的,我們也能管中窺豹發(fā)現考迪克的吃相有多難看。

這篇文章前半段的報道核心是這樣的,網易提出終止原有的合作框架,也就是將代理權授權給合資子公司網之易的方式,讓動視直接將暴雪游戲授權給網易公司運營,這樣可以更加靈活地運營游戲。

報道稱為此雙方進行了復雜的博弈,網易公司甚至不惜用“對中國監(jiān)管機構施加影響力,阻止微軟收購動暴”這種超級大殺器,為此考迪克認為受到了網易的威脅。
當然網易對此從未承認過,反而大多數的表態(tài)都是溫和與積極溝通的形象,他們實際想要表達的觀點是:如果動視不修改許可協(xié)議,微軟在收購該公司時將面臨同樣的監(jiān)管障礙。
看了這一部分的報道,小探是非常懵的。小探只是一個游戲愛好者,并不是財經專家,我這水平實在看不出把暴雪游戲代理權從丁磊100%控股的網之易公司更改為網易公司有什么必要。估計外媒在撰寫文章的時候并沒有檢查網之易公司的股權背景,想當然的以為網之易是網易和暴雪的合資公司。
所以這篇文章的前半部分完全是錯的,通篇扯淡。
第二部分是動視提出了一個續(xù)約的要求,就是要求網易支付5億美金的預付款。這筆錢要在合約執(zhí)行前就給到位,而不是按照合約執(zhí)行情況逐步兌付。

5億美金有多夸張?要知道動視暴雪財報顯示,他們一年可以從中國拿到的分成收益也就2.64億美金,這5億美金居然比一年的分成還要翻倍,相當于網易需要預付兩年的收益給動視暴雪。

從考迪克一貫貪婪的表現看,他確實有可能提出如此無恥的要求。這也難怪丁磊在財務會議上明確表示動視的要求無法接受了。
說實話,真有這5億美刀現金,網易干點什么不好?哪怕存銀行買國債也比干這吃力不討好的事情舒服??!

最后紐約日報談到動視在中國積極尋找新的合作對象,包括騰訊公司以及擁有TIK TOK的字節(jié)跳動公司,甚至包括移動公司。
對于這個說法,小探的看法依然是不信,移動能來給你代理游戲?這純屬瞎扯淡。騰訊和字節(jié)倒是有可能談一談,但要是考迪克一直堅持5億美金的預付款的話,那誰來也談不成,大家的錢都不是大風刮來的。

總之,紐約時報這篇文章全篇充滿了所謂“知情人士、參加談判人士”的爆料,但是從其內容看,基本沒有一點可信度,都是各種主觀臆斷,僅有“5億美金預付款”有一定的可信度,不過也進一步坐實了資本家的貪婪嘴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