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標準英文翻譯英文版 SN/T 1828.1-2006 英文版 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第1部
國家標準英文翻譯英文版 SN/T 1828.1-2006 英文版 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則

前言
? ?SN/T 1828《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共分為16個部分:
? ?——第1部分:通則;
? ?——第2部分:民用爆炸品;
? ?——第3部分:氧化物;
? ?——第4部分:腐蝕性物質(zhì);
? ?——第5部分:氣體混合物;
? ?——第6部分:遇水放出易燃氣物質(zhì);
? ?——第7部分:壓縮氣體;
? ?——第8部分:有機過氧化物;
? ?——第9部分:毒性物質(zhì);
? ?——第10部分:毒性氣體;
? ?——第11部分:易燃固體;
? ?——第12部分:易燃氣體;
? ?——第13部分:易燃液體;
? ?——第14部分:鋰電池組;
? ?——第15部分:自熱固體;
? ?——第16部分:硝酸鹽類物質(zhì)。
? ?本部分為SN/T 1828的第1部分。
? ?本部分修改采用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其有關技術內(nèi)容與上述規(guī)章完全一致,在標準文本格式上做了編輯性修改。
? ?本部分附錄A為規(guī)范性的附錄。
? ?本部分由國家認證認可監(jiān)督管理委員會提出并歸口。
? ?本部分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天津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起草,江南大學參加起草。
? ?本部分系首次發(fā)布的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業(yè)標準。
進出口危險貨物分類試驗方法
第1部分:通則
1 ?范圍
? ?SN/T 1828的本部分規(guī)定了進出口危險貨物的定義、分類、要求、試驗。
? ?本部分適用于進出口危險貨物危險特性的試驗。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SN/T 1828的本部分的引用而成為本部分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nèi)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勵根據(jù)本部分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部分。
? ?GB 13690 ?常用危險化學品的分類及標志
? ?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
3 術語和定義
? ?GB 13690和《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確立的以及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SN/T 1828的本部分。
3.1
? ?爆炸品 ?explosives
? ?固體或液體物質(zhì),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熱、受壓、撞擊等),能發(fā)生劇烈的化學反應,瞬時產(chǎn)生大量的氣體和熱量,使周圍壓力急劇上升,發(fā)生爆炸,對周圍環(huán)境造成破壞的物品,也包括無整體爆炸危險,但具有燃燒,拋射及較小爆炸危險的物品。
3.2
? ?氣體 ?gases
? ?在50℃時蒸氣壓大于300kPa的物質(zhì)?;蛟诎?0℃時在101.3kPa標準壓力下完全是氣態(tài)的物質(zhì)。包括壓縮氣體、液化氣體、溶解氣體、冷凍液化氣體、氣體混合物、一種或多種氣體與一種或多種其他類別物質(zhì)蒸氣的混合物、充有氣體的物品和煙霧劑。
3.3
? ?易燃液體 ?flammable liquid
? ?易燃的液體、液體混合物或含有固體物質(zhì)的液體,但不包括由于其危險特性已列入其他類別的液體。其閉口杯試驗閃點等于或低于60℃。
3.4
? ?易燃固體 ?flammable solids
? ?燃點低,對熱、撞擊、摩擦敏感,易被外部火源點燃、燃燒迅速,并可能散發(fā)有毒煙霧或有毒氣體的固體,但不包括已列入爆炸品的物品。
3.5
? ?易于自燃的物質(zhì) ?spontaneously combustible
? ?自燃點低,在空氣中易發(fā)生氧化反應,放出熱量而自行燃燒的物質(zhì)。
3.6
? ?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substances which in contact with water emit flammable gases
? ?遇水作用易變成自燃物質(zhì)或放出危險數(shù)量的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3.7
? ?氧化性物質(zhì) ?oxidizer
? ?本身未必燃燒,通常因釋放氧引起或促使其他物質(zhì)燃燒的物質(zhì)。
3.8
? ?有機過氧化物 ?organic peroxide
? ?分子組成中含有過氧基的有機物,其本身易燃易爆,極易分解,對熱、震動或摩擦極為敏感。
3.9
? ?毒性物質(zhì) ?toxic
? ?吞食、吸入或與皮膚接觸后能造成死亡或嚴重受傷或損害的物質(zhì)。
3.10
? ?感染性物質(zhì) ?infection substances
? ?已知或有理由認為含有病原體的物質(zhì)。
3.11
? ?放射性物質(zhì) ?radioactive
? ?放射性比活度大于7.4×104Bq/kg的物質(zhì)。
3.12
? ?腐蝕性物質(zhì) ?corrosive
? ?通過化學作用在接觸生物組織時會造成嚴重損傷或在滲漏時會嚴重損害甚至破壞其他物質(zhì)或運輸工具的物質(zhì)。
3.13
? ?雜項危險物質(zhì)和物品 ?miscellaneous
? ?雜項危險物質(zhì)和物品是在運輸中會產(chǎn)生其他類別不包括的危險的物質(zhì)和物品。除其他外,這類還包括溫度大于等于100℃條件下提交運輸?shù)囊后w物質(zhì)或溫度大于等于240℃條件下提交運輸?shù)墓腆w物質(zhì)。
4 ?分類
4.1 ?危險貨物分類
4.1.1 ?按危險貨物具體的危險性或最主要的危險性分成9個類別。有些類別再分成項別。類別和項別的號碼順序并不是危險程度的順序。
4.1.2 ?第1類:爆炸品
? ?——1.1項:有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zhì)和物品;
? ?——1.2項:有迸射危險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zhì)和物品;
? ?——1.3項:有燃燒危險并有局部爆炸危險或局部迸射危險或這兩種危險都有、但無整體爆炸危險的物質(zhì)和物品;
? ?——1.4項:不呈現(xiàn)重大危險的物質(zhì)和物品;
? ?——1.5項:有整體爆炸危險的非常不敏感物質(zhì);
? ?——1.6項:無整體爆炸危險的極端不敏感物品。
4.1.3 ?第2類:氣體
? ?——2.1項:易燃氣體;
? ?——2.2項:非易燃無毒氣體;
? ?——2.3項:毒性氣體。
4.1.4 ?第3類:易燃液體
4.1.5 ?第4類:易燃固體;易于自燃的物質(zhì);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 ?——4.1項:易燃固體、自反應物質(zhì)及退敏爆炸品;
? ?——4.2項:易于自燃的物質(zhì);
? ?——4.3項:遇水放出易燃氣體的物質(zhì)。
4.1.6 ?第5類:氧化性物質(zhì)和有機過氧化物
? ?——5.1項:氧化性物質(zhì);
? ?——5.2項:有機過氧化物。
4.1.7 ?第6類:毒性物質(zhì)和感染性物質(zhì)
? ?——6.1項:毒性物質(zhì);
? ?——6.2項:感染性物質(zhì)。
4.1.8 ?第7類:放射性物質(zhì)
4.1.9 ?第8類:腐蝕性物質(zhì)
4.1.10 ?第9類:雜項危險物質(zhì)和物品
4.2 ?危險貨物包裝分類
? ?除1、2、7類,第5.2項第6.2項危險貨物外,其他各類危險貨物的包裝可按危險程度劃分為三種包裝等級,即:
? ?Ⅰ級包裝——高危險性的物質(zhì);
? ?Ⅱ級包裝——中等危險性的物質(zhì);
? ?Ⅲ級包裝——輕度危險性的物質(zhì)。
? ?各類危險貨物危險程度的劃分可通過有關危險特性的試驗來確定。
5 ?要求
5.1 ?安全要求
5.1.1 ?當懷疑有爆炸性時,應首先進行小規(guī)模的初步試驗后,再進行較大量物質(zhì)的試驗。初步試驗包括確定物質(zhì)對機械刺激(撞擊和摩擦)以及對熱和火焰的敏感度。
5.1.2 ?在涉及引發(fā)潛在的爆炸性物質(zhì)或物品的試驗中,引發(fā)后應保持一段安全等候時間。
5.1.3 ?在處理試驗過的樣品時應格外小心,試驗過的樣品應在試驗后盡快銷毀。
5.2 ?試驗要求
5.2.1 ?危險特性的試驗應按試驗條件進行。如在實驗中沒有給定容差,這意味著準確度由任何給定的尺寸的小數(shù)位決定。如試驗期間的條件偏離給定條件,試驗報告中應闡述偏離的原因。
5.2.2 ?實驗樣品的組分應和擬用于運輸?shù)奈镔|(zhì)濃度一致。試驗報告中應列明各種活性物質(zhì)和各種稀釋劑的含量,準確度至少在±2%(質(zhì)量分數(shù))之內(nèi)。對試驗結(jié)果可能產(chǎn)生重大影響的成分,應在試驗報告中準確列明。
5.2.3 ?與試驗物質(zhì)接觸的所有試驗材料應不影響試驗結(jié)果。如果不能排除影響,應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影響實驗結(jié)果。所采取的預防措施應在試驗報告中列明。
5.2.4 ?試驗應在代表運輸情況的條件(溫度、密度)下進行。如列明的試驗條件不包括運輸條件,需進行預定運輸條件的補充試驗。
5.2.5 ?如果試驗結(jié)果與物質(zhì)的粒度有關時,試驗報告中應列明相關的物理狀況。
6 ?試驗
6.1 ?試驗步驟
6.1.1 ?按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規(guī)定的9大類危險貨物分類試驗逐項進行檢驗,除非確有依據(jù)可免除部分項目。
6.1.2 ?當一種物質(zhì)、混合物或溶液有一種以上危險性,而其名稱又未列入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第3.2章危險貨物一覽表時,應按下列順序確定類別:
? ?a)1類物質(zhì)和物品;
? ?b)2類氣體;
? ?c)3類的退敏液體爆炸物;
? ?d)4.1項自反應物質(zhì)及退敏爆炸品;
? ?e)4.2項發(fā)火物質(zhì);
? ?f)5.2項物質(zhì);
? ?g)具有Ⅰ級包裝吸入毒性的6.1項物質(zhì);
? ?h)6.2項物質(zhì);
? ?i)第7類物質(zhì),除了例外包件中的放射性物質(zhì),具有其他危險性質(zhì)的放射性物質(zhì)應劃入第7類,次要危險也應確定。
6.2 ?結(jié)果判定
6.2.1 ?根據(jù)試驗結(jié)果確定待測樣品的危險類別,并確定其主、副危險性。
6.2.2 ?對于具有多種危險性而在聯(lián)合國《關于危險貨物運輸?shù)慕ㄗh書·規(guī)章范本》(第13修訂版)第3.2章的危險貨物一覽表中沒有具體列出名稱的貨物,表示該貨物有關危險性的最嚴格包裝類別優(yōu)于其他包裝類別,見附錄A。
附錄A
(規(guī)范性附錄)
危險性先后順序表
表A.1 ?危險性先后順序表
類或項包裝類別
6.1經(jīng)皮Ⅰ
6.1經(jīng)口Ⅰ
6.1吸入Ⅱ
6.1經(jīng)皮Ⅱ
6.1經(jīng)口Ⅱ
8液體Ⅰ
8固體Ⅰ
8液體Ⅱ
8固體Ⅱ
8液體Ⅲ
8固體Ⅲ
a 自反應物質(zhì)和固態(tài)退敏爆炸品以外的4.1項物質(zhì)以及液態(tài)退敏爆炸品以外的第3類物質(zhì)。
b 農(nóng)藥為6.1。
— 表示不可能組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