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地鐵偷拍造謠者開脫的媒體們,都有罪!

地鐵偷拍事件過去好幾天了,陸陸續(xù)續(xù)的有許多媒體發(fā)聲,包括個人媒體和官方媒體。
我們需要看清楚一個問題,就是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quán)利。
很顯然,川大女碩士張薇已經(jīng)確確實實犯罪了,犯的是侮辱罪和誹謗罪。
但是其中居然有許多媒體公然為造謠者川大女碩士張薇開脫罪行!簡直令人發(fā)指!如此之媒體,豈不我華夏之毒瘤?
在這里我們先看第一個媒體——人民網(wǎng)評論:

他居然將地鐵偷拍造事件定義為烏龍,而烏龍表達的是搞錯了,導致了不必要的損失,請問大叔沒有受到網(wǎng)暴嗎?沒有受到損失嗎?川大女碩士張薇違法犯罪是一點也不提出來,對張薇這種惡劣犯罪分子的包容體諒,恰恰加重了社會的沖突和踐踏了社會秩序!如此做法,只會讓越來越多人有樣學樣,最終危害社會!
翻開歷史我們能發(fā)現(xiàn),毛主席曾經(jīng)也批評過人民日報頭腦里沒有理論的影子,值得深省改進,該報只能算是二流報紙。

過去這么久了,難道人民日報就沒有反思自己嗎?就是這樣改進的嗎?這樣為人民服務的嗎?
另外,作為一個人民日報,居然光天化日之下將網(wǎng)友的抵制造謠者網(wǎng)暴偷換概念變成網(wǎng)暴了?這真的有站在人民的立場上嗎?如果沒有請把你頭上人民二字去除掉。
接著看看第二個媒體——胡錫進,這個曾經(jīng)環(huán)球時報的總編。

什么叫做輿論場該接受她的道歉?她這是違法犯罪也是不提一下?畢竟還是學生就能幫她開脫罪名了嗎?須知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況且作為一名新聞專業(yè)的985研究生和黨員更應該嚴格要求自己,如此知法犯法,如果道歉有用的話還要警察法院干什么?

你能“活”到今天沒點數(shù)嗎?現(xiàn)在是沒人想管你,多少網(wǎng)友譴責你胡說八道不清楚嗎?還要求網(wǎng)友們包容罪犯,也是可笑至極,這個張薇的真誠道歉根本沒有絲毫誠意,她本人還開小號帶節(jié)奏指責網(wǎng)友們跳腳。

這代表了向正義屈服?對法律和道德秩序的服從?不!這根本是對正義和法律以及道德秩序的蔑視!
如果社會對這種表里不一的道歉幾乎都接受的話,社會秩序會混亂到什么程度?什么時候虛偽也成了社會的原則?成為了社會秩序的一部分?胡錫進言語的險惡可見一斑。
另外,胡錫進大言不慚說真正發(fā)自肺腑的道歉會導致社會氣氛緊張,推動懲罰的加重,危害我們所有人的利益?
社會恰恰是接受真誠道歉的,這會導致社會氣氛緊張?我看是虛情假意的道歉才會導致社會氛圍的緊張吧,懲罰是針對犯罪分子的,起到威懾和預防犯罪的作用,怎么就會危害我們所有人的利益了,難道說我們所有人在你胡錫進看來都是犯罪分子?
張薇作為一個黨員在人民群眾都做不到真誠道歉,難道在黨面前就能真誠了?這樣的黨員實在是給黨抹黑!
胡錫進還說不支持開除學籍,這也是無知言論,根據(jù)《四川大學學生紀律處分規(guī)定》第二章第五條:“(七)侵害其他個人、組織的合法權(quán)益,造成嚴重后果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边@是什么?況且張薇還是違法犯罪,這不開除?這也要點名一下四川大學,都到這時候還在拖著這件事,一個犯罪分子的處分問題都能研究這么久,實在是有失人心,在這放一張中央巡視組對四川大學師德師風的評價。

不難看出胡錫進這人思想上絕對有問題,不是一個合格的媒體,更不是一個合格的黨員。
還有很多媒體公然為張薇開脫罪名,這里就不一一贅述,大家要擦亮眼睛,不要被這些包容寬恕犯罪的人所迷惑。
毛主席曾經(jīng)說過:“共產(chǎn)黨人的一切言論行動,必須以合乎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最大利益,為最廣大人民群眾所擁護為最高標準”。
希望這些媒體反復讀幾遍毛主席說的話,好好反省自己,以后發(fā)言的時候能夠更公平公正不脫離群眾。
當然了,還有媒體是同廣大人民群眾站在一起的,比如,鈞正平,農(nóng)民頻道,中國戰(zhàn)略支援,中國警方在線,汪海林等等以及其他同廣大人民群眾站在一起的媒體,他們都值得我們鼓勵加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