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瑣事報警,男子怒堵鄰居大門:他破壞了我家風水

龍巖的池某與陳某是一對鄰居,因為瑣事糾紛,陳某堵住了池某門口的通行道路,為了避免鄰里矛盾不斷激化,池某向司法所尋求調(diào)解。
池某:門口道路被陳某堵住
龍巖市的池某與陳某是相處二十年的鄰居,最近因為一些矛盾,陳某就搬來一些物品將池某門口的路堵掉,阻礙了其正常進出。
原來,早在2003年,池某做了一個排水管,位置是在陳某家后方,陳某提出了異議。結(jié)果池某就把排水管道改到了前面,但這個排水管道卻在陳某大門口的位置。
因為排水管產(chǎn)生的異味影響了自己的生活,陳某對排水管口進行了修改,這樣也就導致無法正常排水,情急之下池某選擇了報警。
報警當天,陳某剛好在裝修自家大門,這在農(nóng)村也算是一件喜事,陳某認為池某的行為會影響家中風水,而且還很不尊重自己,他一氣之下就堵住了池某門口的路,還堅稱是放在自家的地盤上。
陳某:希望池某分攤修路的費用
除此之外,陳某還懷疑池某一家故意做出不文明的行為,甚至踢壞租客的車輛等等。在調(diào)解員的耐心溝通下,這些小事也得到了解決。
陳某認為,池某雖然房子買在了這里,但是門口的路卻還是屬于他們村民小組的,池某是外村搬進來的,沒有權(quán)利通行。而且當年這條路的修整和拓寬,大部分是自己出錢出力,陳某認為池某要適當給予他部分的修路資金。
村調(diào)解主任邱星錢認為,地是屬于村民小組的,即便要主張也得由村民小組討論決定。但村民小組三組的代表表示,此前沒有向村民小組交錢的慣例,希望陳某和池某能夠私下解決這件事。
陳某清走雜物 矛盾得以化解
西陂司法所所長林曉云向陳某一家普及了《民法典》中相鄰權(quán)等相關(guān)法律,告訴他們,于法于情都不能把路給堵住,還引導雙方將解決問題的重點,放在補貼修路的費用上。
經(jīng)過調(diào)解,池某愿意補償給陳某3萬元,之前的種種恩怨一筆勾銷,雙方約定調(diào)解協(xié)議書,并在第二天將路障清除,二十年的鄰里矛盾得到化解。
看到道路恢復通暢,池某臉上也露出了久違的笑容,還給村委、司法所和調(diào)解小組都送上了表示感謝的錦旗。
調(diào)解手記
俗話說“千金買宅,萬金買鄰”,融洽的鄰里關(guān)系不僅能讓自己的生活更舒暢,同時也促進了社會的和諧和穩(wěn)定,接下來的日子希望兩家和睦相處,做回昔日的好鄰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