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判幾年?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是指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
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情節(jié)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也就是說,“情節(jié)嚴重”的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的行為才有可能坐牢。
那么什么叫“情節(jié)嚴重”呢?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破壞土地資源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以牟利為目的,違反土地管理法規(guī),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嚴重”,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條的規(guī)定,以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罪定罪處罰: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五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二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五十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的,如曾因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受過行政處罰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等。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第二條:實施第一條規(guī)定的行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情節(jié)特別嚴重”:
(一)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十畝以上的;
(二)非法轉讓、倒賣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二十畝以上的;
(三)非法轉讓、倒賣其他土地四十畝以上的;
(四)非法獲利一百萬元以上的;
(五)非法轉讓、倒賣土地接近上述數量標準并具有其他惡劣情節(jié),如造成嚴重后果等。
有以上情形之一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非法轉讓、倒賣土地使用權價額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罰金。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規(guī)定并非最終判決的宣告刑,并未計算量刑情節(jié),同時宣告刑還會受到個案具體犯罪情節(jié)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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