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涌保護裝置的 UL 安全標準 UL1449介紹
UL 1449,第 5 版,2021 年 1 月 8 日- 安全浪涌保護設備的 UL 標準
逸散而無散斯烏無一就吧
這些要求涵蓋封閉式和開放式浪涌保護設備 (SPD),其設計用于重復限制 50 或 60 Hz 標準中規(guī)定的瞬態(tài)電壓浪涌不超過 1000 V 的電源電路和高達 1500 V dc 的 PV 應用,指定如下:
類型 1 - 一個端口,永久連接的 SPD,除了電度表插座外殼,用于安裝在服務變壓器的次級和服務設備過流設備的線路側之間,以及負載側,包括瓦特-小時表插座外殼和塑殼 SPD,旨在在沒有外部過電流保護裝置的情況下安裝。用于光伏系統(tǒng)的 1 型 SPD 可以連接在光伏陣列和主服務斷開器之間。
類型 2 – 永久連接的 SPD,用于安裝在服務設備過電流裝置的負載側;包括位于分支面板的 SPD 和塑殼 SPD。
類型 3 – 使用點 SPD,安裝在從電氣服務面板到使用點的最短導體長度 10 米(30 英尺)處,例如電源線連接、直接插入、插座類型和安裝在使用設備上的 SPD受保護。見 85.4 中的標記。距離(10 米)不包括提供或用于連接 SPD 的導體。
4 類組件組件——組件組件由一個或多個 5 類組件以及斷開器(整體或外部)或符合 45.4 中限制電流測試的方法組成。
類型 1、2、3 組件組件 – 由具有內(nèi)部或外部短路保護的 4 類組件組件組成。
類型 5 – 分立元件浪涌抑制器,例如 MOV,可安裝在 PWB 上,通過其引線連接或提供在帶有安裝裝置和接線端子的外殼內(nèi)。
除 1.3 中的說明外,本標準涵蓋的產(chǎn)品均按表 45.1 規(guī)定的額定電壓連接到電路或電源。
用于連接除 1.2 規(guī)定之外的交流電路或電源的產(chǎn)品可以按照本標準中要求的意圖進行檢查和測試,如果發(fā)現(xiàn)基本等效,則可以判斷為符合本標準標準。
這些要求涵蓋了符合美國國家電氣規(guī)范 ANSI/NFPA 70 的用于室內(nèi)和室外使用的線纜連接的直接插入式和永久連接的 SPD。
這些要求不包括多個現(xiàn)場安裝的 SPD 的互連。
這些要求涵蓋 SPD,其中可能包括專門用作傳導電磁干擾 (EMI) 或噪聲濾波器的組件,以及限制瞬態(tài)電壓浪涌。見第 27 節(jié)。
這些要求涵蓋采用旨在為電話通信電路提供二級保護的電路組件和旨在保護數(shù)據(jù)通信或火警電路的電路組件的 SPD。見第 28 節(jié)。
這些要求涵蓋了為音頻-視頻產(chǎn)品使用天線連接的 SPD。請參閱第 29 節(jié)。
具有備用電池功能或其他不間斷電源設備的 SPD 還應符合不間斷電源設備標準 UL 1778 中的適用要求。請參閱第 31 節(jié)。
這些要求涵蓋 SPD/面板擴展模塊。這些產(chǎn)品還應符合配電板標準 UL 67。見第 32 節(jié)。
這些要求不評估 SPD 對連接負載的影響、SPD 對電源電壓諧波失真的影響、SPD 提供的衰減程度, SPD 的電壓保護額定值也不足以保護特定連接的設備免受干擾或損壞。
本標準不包括用于醫(yī)療設備的電源線連接或直接插入式 SPD。醫(yī)療設備通常用于《國家醫(yī)療保健設施電氣規(guī)范》第 517 條定義的普通患者護理區(qū)或重癥患者護理區(qū)。用于此類用途的 SPD 應符合醫(yī)療電氣設備安全標準第 1 部分:一般要求 UL 60601-1 和醫(yī)療電氣系統(tǒng)安全要求標準 IEC 60601-1-1 的要求。
用作插座蓋板或插座箱罩的 SPD 應符合 UL 514D 嵌入式安裝接線設備蓋板標準中對面板的要求。
用于防雷系統(tǒng) (LPS) 的 SPD 應符合防雷系統(tǒng)安裝要求標準 UL 96A 中的浪涌保護要求。
3 型 SPD 可以采用額外的低壓輔助電路為 USB 充電器供電。
有線連接或直接插入式 3 型 SPD 可以使用可更換或不可更換的可充電電池為 USB 輸出電路供電。
采用兩個以上插座的直接插入式 SPD 還應符合電流抽頭和適配器標準 UL 498A 中的適用要求。
使用兩個以上插座的有線連接 SPD 還應符合可移動電源分接頭標準 UL 1363 或家具配電單元標準 UL 962A 中的適用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