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1月31日 新時報 掌故叢談:祭星
作者:石愚吾 津俗以初八、十八、二十八,為祭星之期,據(jù)歲時記載:“初八黃昏之后,以紙蘸油,燃燈一百零八盞。焚香而祀之,謂之順星,十三日至十六日,由堂奧以至大門,燃燈而照之,謂之散燈花,又謂散小人。亦辟除不祥之意也?!睋?jù)此,祭星之俗,不自今日始了。 在祭星的儀式中,主要是祭物,就是“燈花”,這種“燈花”是以白色或黃色的綿紙制成,以黃色綿紙制成的為金燈,以白色綿紙制成的為銀燈。首先將此種綿紙,裁成三角形,長可一尺,以兩對角折疊,折成一寸寬的紙條,然后捻成若干燈花,放于磁盌中,再撒上香油,使燈花被油浸透,這燈花才能使用,俟燈花浸透后,再將它取出,放在燈盞里,在燈盞里,每一燈盞,放好一個燈花,再將星神祃子供好,千張,元寶,素油蠟,黃錢,高香,預備妥當。 燈花的數(shù)目,并不一定有一百零八盞,叫做“祭星”;也有按本人歲數(shù)計算的,(如三十八歲,燈花三十八盞),叫做“順星”;此外也有用四十八盞,或七十二盞的。祭星時,散在院中,甬道,門外,名之為“散燈花”。 津中各廟,也有祭星之舉,南門東水月庵,里面正月初八,十八,二十八為祭星之期,男女前往焚香者,也極一時之盛云。
標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