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讓成年子女“啃老”,法律的牙齒應當更加鋒利
不讓成年子女“啃老”,法律的牙齒應當更加鋒利
23日,最高人民法院對外發(fā)布的九件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典型案例,涉及一起成年子女“啃老”案件。楊某順是楊某洪、吳某春夫婦的兒子。楊某順出生后,一直隨其父母生活。成年后,長期沉迷賭博,欠下巨額賭債。后父母的房屋平改拆遷置換樓房三套,一套房屋出售后幫楊某順償還賭債;剩余兩套一套出租、一套三人共同居住生活。后因產(chǎn)生家庭矛盾,楊某洪、吳某春夫婦不再允許楊某順在二人的房屋內(nèi)居住。楊某順遂將楊某洪、吳某春夫婦訴至法院,請求判決其對用于出租的房屋享有居住的權利。法院經(jīng)過審理,駁回了楊某順的訴訟請求。

最高法在闡述這起案件的正向意義時表示,如果父母不愿意或者沒有能力向成年子女提供物質(zhì)幫助,子女強行“啃老”,就侵害了父母的民事權利,父母有權拒絕。很顯然,法院駁回楊某順的訴訟請求,也是基于這樣的考慮,是維護了楊某順父母的合法權利。
事實也是,對子女來說,只有在其未成年時,父母才有撫養(yǎng)和培養(yǎng)的義務和責任。一旦成年,父母就只能視能力以及子女的表現(xiàn),做出是否幫助的行為。記住,這是幫助,而不是義務和責任。此時的父母,對子女的任何物質(zhì)支持,都是幫助,而不是義務、也不是責任。自然,子女對父母的任何幫助,都應當存感激之情,要在獲得這些幫助時,說聲“謝謝”,而不能看作是當然的、應該的,是自己應當享受的權利。
只是,現(xiàn)在生活中,真正懂得這個道理的子女,并不是很多。更多情況下,他們不會帶著某種目的去“啃老”,更不會像前面這個案件中的楊某順,為了侵占父母利益而把父母告上法庭。但是,對父母的幫助也有點心安理得,覺得這一切都是應該的,是父母心甘情愿幫自己的。因此,也就沒有什么感恩不感恩的,更不可能說聲“謝謝”。

雖然絕大多數(shù)父母在幫助子女時,都沒有希望子女回報,更沒有想過子女應當對自己的幫助說聲“謝謝”,但是,對子女來說,卻不能因為父母沒有這樣的要求,就覺得是理所當然,就心安理得。因為,如果在得到父母的幫助時說聲“謝謝”,父母嘴上可能會說“不要客氣”,甚至覺得多余,但內(nèi)心還是會很高興、很受用的。至少,他們會認為子女是懂道理的,是知道感恩的。
如果子女對父母的幫助有感恩之心,也就不會把父母的幫助當作是必須的,當作是自己應當享受的權利。那么,當父母沒有能力提供幫助,或者不愿再提供幫助時,子女也就不會有什么想法,不會認為父母不關心自己,更不會做出與父母爭奪財產(chǎn)的行為。特別是面對不孝之子、忤逆之子時,可以說“不”。
父母對已成年子女“啃老”說不,當然是一種選擇,也是完全可以做到的選擇。但是,如果遇到真正的不孝之子、忤逆之子,在父母對其“啃老”表達拒絕時,就對父母做出不禮貌、不合法行為,法律如何保護父母,是一個值得關注的問題。如果對不孝之子、忤逆之子的行為不能利用法律手段懲處、不能有效保護父母的合法權益,那么,很多父母可能會委曲求全,任憑子女“啃老”。因為,如果不給子女“啃老”,他們的生活會非常糟糕,甚至生命都有危險。

也正是因為如此,在如何防止成年子女“啃老”問題上,希望在法律層面能夠有更多的關照,能夠有鋒利的牙齒保護父母的合法權益,不讓成年子女“啃老”,至少,要讓成年子女知道,父母不僅有權拒絕子女“啃老”,還能通過法律手段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也只有這樣,成年子女“啃老”問題才能得到有效解決,也就能夠讓父母有更大的勇氣拒絕成年子女的“啃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