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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樂考研 | 寧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信息

2021-09-15 20:25 作者:音樂考研直通車  | 我要投稿

寧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考試


復試及錄取辦法

根據《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錄取工作的通知》(教學司〔2021〕2號)、《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教學函〔2020〕8號)、《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guī)范和加強研究生考試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學廳〔2019〕2號)和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及學校的有關文件精神,綜合考慮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一、工作原則

(一)堅持安全性、公平性原則。嚴格落實疫情防控要求,切實保障考生和涉考人員的生命安全與身體健康,堅決維護復試的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結果公開、監(jiān)督機制健全,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堅持科學選拔原則。嚴格復試考核標準,堅持全面衡量、綜合評價、擇優(yōu)錄取,確保招生質量,在對考生德智體等各方面全面考察基礎上,突出對專業(yè)素質、實踐能力以及創(chuàng)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三)堅持以考生為本,增強服務意識,精心開展咨詢指導,準確解讀政策內容,暢通考生聯(lián)系咨詢通道,及時為考生解疑釋惑。

二、組織機構

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統(tǒng)籌和領導全校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工作,審定學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對招生過程中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組織組、技術組、保障組、監(jiān)督檢查組、宣傳組、巡查組等六個工作組,分別由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圖書館與信息中心、計劃財務處、資產與實驗室管理處、保衛(wèi)處、后勤管理處、梅山校區(qū)管理委員會、紀檢監(jiān)察室、宣傳部等主要負責人分工負責相關工作。

學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制訂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組建學院遠程復試技術保障組、復試小組、思想政治面試小組和督查小組,全面開展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和廉政建設等工作,同時對各小組進行相應業(yè)務指導、培訓、監(jiān)督和考核。

三、復試

(一)?復試基本原則

復試是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重要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等,是碩士研究生錄取的必要環(huán)節(jié),復試不合格者不予錄取?;驹瓌t如下:

1.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愿為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服務,品德良好,遵紀守法,符合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進入復試的初試成績基本要求。

2.綜合考慮考生的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強對考生大學階段學習成績、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工作業(yè)績以及相關技能等方面的考察。

3.實行差額復試,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1.2(上線人數不足的專業(yè)除外),各專業(yè)根據自身的特點確定復試比例。

4.同一專業(yè)學位類別(或領域)的全日制和非全日制考生執(zhí)行相同的復試標準和分數線。

5.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應分批復試,分開排序。

)復試資格審查

復試時考生須與學校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確保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有效性,確保誠信復試。若發(fā)現(xiàn)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真實或違反遠程復試相關紀律要求,將取消該考生的復試資格或錄取資格,如其已取得入學資格或學籍,將按照《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四條規(guī)定,取消其入學資格或學籍。

招生學院對考生復試資格及報名材料的真實性進行嚴格審查。

)復試內容與形式

1.根據疫情防控要求,所有專業(yè)均采用網絡遠程復試。

2.復試要求筆試和面試相結合。專業(yè)知識(含同等學力加試)筆試原則上采用面試的形式。面試主要包括外語口語與聽力測試、專業(yè)與綜合面試以及思想政治面試等,重點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創(chuàng)新意識;專業(yè)學位考生應側重對其專業(yè)知識應用水平、實踐經驗和科研動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核。必要時可對考生進行心理測試和上機考試。

3.通過對考生大學學習成績單、畢業(yè)論文、科研成果等補充材料的審核,加強對考生既往學業(yè)、一貫表現(xiàn)、科研能力、綜合素質和思想品德等情況的全面考查。

4.面試時間一般不少于20分鐘,其中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不少于5分鐘。

5.以同等學力參加復試的考生,在復試時須加試2門不同于初試科目的本科主干課程,加試科目需單獨計分。會計碩士、工商管理碩士、公共管理碩士、旅游管理碩士的思想政治理論考試在面試中進行,成績計入復試總成績,復試時間應適當延長。

6.如果同一專業(yè)復試人數較多,可采取平行分組復試,分組名單隨機確定。

7.復試成績實行百分制。復試各項成績評定、計算應根據學校統(tǒng)一劃定的標準執(zhí)行(具體見附件)。

8.復試實行全程錄像、錄音。

9.復試體檢要求參照教育部、原衛(wèi)生部、中國殘聯(lián)印發(fā)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和《教育部辦公廳衛(wèi)生部辦公廳關于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學生入學身體檢查取消乙肝項目檢測有關問題的通知》(教學廳〔2010〕2號)。為了保障考生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不統(tǒng)一組織復試體檢,所有擬錄取考生自行前往報名點所在地二級甲等(含)以上醫(yī)院進行體檢,并將體檢報告原件寄往招生學院。

四、思想政治素質與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是保證入學新生質量的重要工作環(huán)節(jié),學院必須嚴格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認真做好考核工作,對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二)思想政治素質和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現(xiàn)實表現(xiàn),內容應當包括考生的政治態(tài)度、思想表現(xiàn)、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誠實守信等方面。

(三)學院要強化對考生誠信的要求,充分利用《國家教育考試考生誠信檔案》記錄,對考生在報考時填寫的考試作弊受處罰情況進行認真核查,將考生誠信狀況作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內容和錄取的重要依據。凡有違反國家教育考試規(guī)定、情節(jié)嚴重受到停考處罰,在處罰結束后繼續(xù)報名參加研究生招生考試的,由學院決定是否予以錄取并報學校批準。

(四)學院思想政治面試小組成員通過與考生面談,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況。

(五)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學院應向考生所在單位函調人事檔案(或檔案審查意見)和本人現(xiàn)實表現(xiàn)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況。函調的考生現(xiàn)實表現(xiàn)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檔案或工作所在單位的人事、政工部門加蓋印章。

五、調劑

(一)調劑基本條件

1.第一志愿錄取人數少于招生計劃數的專業(yè)應接收調劑生。

2.調劑考生的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專業(yè)在調入地區(qū)的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須同時達到或超過我校調入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調劑考生須符合我校當年碩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規(guī)定的相關專業(yè)的報考條件和調劑要求。

3.調入專業(yè)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第一志愿報考照顧專業(yè)(指體育學及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下同)的考生若調劑出本類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達到該照顧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第一志愿報考非照顧專業(yè)的考生若調入照顧專業(yè),其初試成績必須符合對應的非照顧專業(yè)學科門類(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體育學與體育碩士,工學照顧專業(yè)之間調劑按照顧專業(yè)內部調劑政策執(zhí)行。

6.第一志愿報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工程管理、會計、圖書情報、審計專業(yè)學位碩士的考生,在滿足調入專業(yè)報考條件的基礎上,可申請相互調劑,但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考生也不得調入以上專業(yè)。

7.第一志愿報考法律碩士(非法學)專業(yè)的考生不得調入其他專業(yè),其他專業(yè)的考生也不得調入該專業(yè)。

8.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的考生,申請調劑到普通計劃錄取時,其初試成績須達到相關專業(yè)所在學科門類(專業(yè)學位類別)的全國A類考生初試成績基本要求,符合條件的方可按規(guī)定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報考普通計劃的考生,符合“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報考條件的,可申請調劑到該專項計劃錄取,其初試成績須符合我校確定的接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考生調劑的初試成績要求。調入“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招錄的考生,不再享受退役大學生士兵初試加分政策。

9.報考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的考生可按相關政策調劑到其他專業(yè),報考其他專業(yè)(含醫(yī)學學術學位)的考生不可調劑到臨床醫(yī)學類專業(yè)學位。

10.?非全日制專業(yè)僅招收定向就業(yè)考生。

(二)調劑工作要求

1.學院應根據“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中的各學科(專業(yè))調劑辦法的有關規(guī)定開展調劑工作。

2.學院在中國研究生招生信息網“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內開放缺額信息時,須按招生章程和學院相關規(guī)定,將相關專業(yè)的調劑要求填入系統(tǒng),提前公布開放、關閉調劑系統(tǒng)時間。

3.每次開放調劑系統(tǒng)持續(xù)時間不得低于12個小時。對申請同一招生單位同一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應當按考生初試成績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不得簡單以考生提交調劑志愿的時間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作為遴選依據。

4.考生調劑志愿鎖定時間最長不超過36小時,鎖定時間一到,學院若仍未有明確受理意見的,鎖定解除,考生可繼續(xù)填報其他志愿。繼續(xù)開展調劑工作的學院,要確保至少每36小時更新一次相關調劑信息。

5.學院必須通過“全國研究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遴選、接收調劑考生。

6.根據當年招生計劃數及一志愿上線情況,根據相關規(guī)定擬定調劑生名單。調劑名單一旦公布,不可隨意更改、撤銷。

7.“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由學校統(tǒng)籌,根據該計劃的學校分數線,確定各專業(yè)調劑復試名單。學院若有調劑考生生源需及時與研究生院確認該計劃的缺額情況,沒有缺額的專業(yè)不予調劑。

六、錄取工作

(一)錄取工作基本原則

1.堅持公平競爭、科學選拔原則;堅持德智體等全面衡量、擇優(yōu)錄取的原則;堅持充分尊重考生志愿的原則;堅持以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加權計分后的綜合成績作為入學考核標準的原則。

2.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按其學習方式分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按就業(yè)方式分為定向就業(yè)和非定向就業(yè)。

3.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工作具體要求

在德、智、體諸方面全面衡量的前提下,根據專業(yè)錄取條件和考生志愿,對考生初試成績和復試成績綜合考查、加權計分后,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錄取。若出現(xiàn)多名考生綜合成績相同時,則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到低錄取。若綜合成績和復試成績均相同時,則按學院復試錄取辦法中規(guī)定的方式排名錄取。

先錄取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

1.同等學力加試、思想政治考核、體檢中若出現(xiàn)其中一項不合格者,不予錄?。蝗舫霈F(xiàn)復試成績(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2.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僅招收在職定向就業(yè)人員。報考定向就業(yè)類別的考生在擬錄取前必須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錄取類別為非定向就業(yè)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須在入學報到前將本人人事檔案調入我校,在校進行全脫產學習,否則將取消入學資格。

3.?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不得將未通過或未完成學歷(學籍)審核的考生列入擬錄取名單進行公示和上報。

4.?被錄取的新生,經考生本人申請和學校同意后可以保留入學資格,工作?1?至?2?年,再入學學習。

5.應屆本科畢業(yè)生,成人教育、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入學時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七、信息公開公示

1.公布招生計劃。復試正式啟動前,各學院在學院網站上公布分專業(yè)招生計劃,一經公布,不得隨意修改,嚴格執(zhí)行計劃。

2.公布復試錄取辦法。在復試前各學院須在學院網站上公布經研究生院審核后的“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錄取辦法”。

3.公布復試考生名單。各學院要公布進入復試考生的姓名、編號、初試各科成績等信息。

4.公示復試結果。各學院須公布各專業(yè)復試結果,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編號、初試成績、復試成績、總成績等信息。享受初試加分或照顧政策等的考生相關情況,在公布考生名單時應該進行說明。

5.公開錄取信息。擬錄取名單由學校統(tǒng)一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10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名單不得修改;名單如有變動,須對變動部分做出說明,并對變動內容另行公示10?個工作日。

6.公開咨詢及申訴渠道。學院要在本學院網站公布咨詢及申訴渠道(含學院電子信箱、電話號碼和通訊地址等),并保證相關渠道暢通。對考生反映的問題及時核查處理,切實保障考生合法權益。

7.學院對其他按規(guī)定應予以公開的招生錄取信息也要及時主動公開。

八、咨詢及申訴電話

咨詢電話:0574-87609165

申訴電話:0574-87600226

申訴郵箱:yanzhao@nbu.edu.cn

通迅地址:寧波市江北區(qū)風華路818號寧波大學研究生院研招辦

郵編:315211

九、未盡事宜和要求,嚴格按照上級部門和學校有關文件執(zhí)行。


附件: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除外國語學院

成績類別

滿分

加權系數

備注

1

初試

500/300

0.7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2

專業(yè)面試

100

0.2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100

0.1

4

加試考核

100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

思想政治面試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1.復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2/3+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3

2.?初試滿分為5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復試成績×0.3?

初試滿分為300各專業(yè)的綜合成績=(初試成績/3)×0.7?+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外語學院學術型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成績類別

滿分

加權系數

備注

1

初試

500

0.7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2

專業(yè)面試

100

0.25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

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

100

0.05

4

加試考核

100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5

思想政治面試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1.復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5/6+外語口語及聽力測試成績×1/6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外語學院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復試各項成績(等級)、加權系數標準

成績類別

滿分

加權系數

備注

1

初試

500

0.7

將初試總分折算成百分制

2

專業(yè)面試

100

0.3

復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3

加試考核

100

/

同等學力考生,單科成績低于60分者,不予錄取

4

思想政治面試

合格

/

不合格者不予錄取

注:1.復試成績=專業(yè)面試成績

2.綜合成績=(初試成績/5)×0.7?+ 復試成績×0.3

3.復試成績和綜合成績計算至小數點后2位。


復試分數線

經學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審議通過,我校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分數線確定如下:

一、普通計劃招生專業(yè)的復試分數線

(一)單招全日制專業(yè)

1.一志愿上線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120%的專業(yè),根據初試成績總分從高到低并按1:1.2-1:1.3比例確定一志愿復試名單,具體比例由相關學院集體討論后確定,并在學院的復試錄取辦法中公布。

2.一志愿上線人數小于招生計劃數120%的專業(yè),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qū)(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執(zhí)行。

(二)單招非全日制專業(yè)

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qū)(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執(zhí)行。

(三)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兼招專業(yè)

按照2021年教育部公布的一類地區(qū)(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執(zhí)行,全日制與非全日制執(zhí)行相同復試分數線。

二、2021年“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計劃復試分數線

在相應學科門類(學科)/專業(yè)學位一類地區(qū)(A類考生)復試分數線基礎上,總分降20分,單科降10分。

目前我校“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安排為:全日制學術型碩士4個,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19個,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2個。復試錄取過程中,根據生源的實際情況可進行微調。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3日


復試須知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要求和上級主管部門工作部署,我校在確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學性的基礎上,充分考慮考生和考試工作人員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2021年碩士研究生招生復試采取網絡遠程復試的方式進行,復試將于3月下旬啟動,具體時間由招生學院通知。請參加我校碩士研究生復試的考生提前做好準備。

一、資格審查

復試前考生需準備以下材料的掃描件或清晰照片,并按照學院要求進行提交。所有參加復試考生都必須通過資格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復試。

(一)所有考生:

1、有效期內二代身份證(正反面)。

2、考生準考證。

3、《誠信復試承諾書》(見附件1)。

4、《資格審查單》(見附件2)。

5、《寧波大學研究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見附件3)。應屆生由考生就讀學校所在院系的政治工作部門蓋章,社會考生由工作單位蓋章,畢業(yè)后暫未工作的考生可由戶口所在地街道居委會/村委會蓋章。

6、大學階段成績單(須由考生所在高校教務部門或檔案部門審核蓋章)。

7、有論文發(fā)表或有科研成果及獲獎的考生,提交相關的清單和佐證材料。

8、畢業(yè)論文、畢業(yè)設計。

9、體檢表原件(見附件4,僅限擬錄取考生)。擬錄取考生須在復試成績公示后一周內將二級甲等以上醫(yī)院的體檢報告(須有體檢結論)寄送至招生學院。

(二)應屆畢業(yè)考生:

1、由高校教務部門頒發(fā)并完整注冊后的學生證,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待入學時交驗。

2、《教育部學籍在線驗證報告》(來源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bgcx.jsp)。

3、專升本應屆生復試時需提供專升本錄取名冊(加蓋檔案章或單位章)以及學校教務部門發(fā)放的學生證。

4、擬提前畢業(yè)的應屆本科考生還須持現(xiàn)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出具的培養(yǎng)方案和所獲學分證明,并注明“該生在入學前能取得畢業(yè)證書”字樣。

5、在錄取當年入學前可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的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本科生,需提供頒發(fā)畢業(yè)證書的省級自學考試機 構或網絡教育高校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三)往屆生(含同等學力考生):

1、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若有)及《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來源網址:http://www.chsi.com.cn/xlcx/),或《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申請網址:http://www.chsi.com.cn/xlrz/)。獲國外學歷學位的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報告》。

2、畢業(yè)日期為2019年9月1日前的高職高??忌?,還需提供所報考專業(yè)6門以上本科主干課程合格成績單(需有教務部門出具成績證明或出具自學考試成績通知單)。

(四)其他情況所需材料:

1、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的考生應提供《入伍批準書》和服役部隊簽發(fā)的《退出現(xiàn)役證》。

2、報考類別為定向就業(yè)的考生,復試前提交定向就業(yè)單位出具的意向書(附件5);?擬錄取前簽訂定向就業(yè)協(xié)議書(附件6);非全日制考生還需簽訂錄取知情書(附件7)。

3、符合教育部規(guī)定的碩士研究生招生考試的初試總分加分政策的考生,須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照片(正反面)、有本人手寫簽名的說明及相關證明材料的照片。

)學院要求的其他材料

二、網絡遠程復試所需設備和環(huán)境要求

硬件要求:1臺筆記本電腦或臺式機(須帶有攝像頭、麥克風及音響設備)、1部智能手機等。具體要求請見招生學院官方網站通知,如有困難,及時向招生學院反映,做好溝通。

網絡要求:網絡良好能滿足復試要求,建議使用有線寬帶、4G或5G網絡。

環(huán)境要求:選擇安靜、無干擾、光線適宜、網絡信號良好、相對封閉的場所準備復試,在可視范圍內不能有任何與復試相關的資料,復試時房間內不能有其他人在場。

遠程復試平臺為“學信網研究生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或“騰訊會議”或“云視訊”,具體復試平臺由招生學院確定。

三、復試用品

1.本人有效期內二代居民身份證。

2.本人初試準考證。

3.黑色簽字筆和空白A4紙若干。

4.招生學院要求準備的其他考試用品。

四、注意事項

1.規(guī)范復試。考生按照《寧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見附件8)及招生學院相關要求參加復試,在復試過程中嚴格遵守復試紀律。

2.誠信復試。認真閱讀教育部《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規(guī)定》和《關于做好2021年全國碩士研究生復試工作的通知》、《國家教育考試違規(guī)處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guī)行為處理暫行辦法》以及寧波大學和招生學院發(fā)布的相關招考信息。須知曉:在法律規(guī)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行為;為他人實施組織作弊提供作弊 器材或者其他幫助的行為;為實施考試作弊行為,向他人非法出售或者提供考試的試題、答案的行為;代替他人或者讓他人代替自己參加考試的行為都將觸犯刑法。在復試過程中有違規(guī)行為的考生,一經查實,即按照規(guī)定嚴肅處理,取消錄取資格,記入《考生考試誠信檔案》。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按照《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有關要求,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3.復試是國家研究生招生考試的一部分,復試內容屬于國家機密級文件。復試過程中禁止考生錄音、錄像和錄屏,禁止將相關信息泄露或公布,復試全程只允許考生一人在面試房間,禁止他人進出。若有違反,按作弊論處。

4.提前測試設備和網絡??忌璞WC設備電量充足,網絡連接正常。設備調試完成后,關閉移動設備通話、錄屏、外放音樂、鬧鐘等可能影響面試的應用程序。復試前招生學院會與考生進行連線測試,請各位考生按要求安裝軟件、調試設備,具體關注招生學院通知。

5.謹防詐騙。我校研究生復試不收取考生任何費用,請大家務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1.寧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誠信復試承諾書

2.考生資格審查單

3.寧波大學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4.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體檢表

5.寧波大學定向就業(yè)研究生意向書

6.寧波大學定向就業(yè)研究生協(xié)議書

7.寧波大學非全日制專業(yè)學位碩士研究生錄取知情書

8.寧波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場規(guī)則

寧波大學研究生院??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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