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主被控殺人?特斯拉拔足狂奔!
特斯拉自動駕駛系統(tǒng)再度被推上了輿論的風口浪尖:前腳剛宣布將FSD在美國市場的售價由1萬美元上調至1.2萬美元,后腳就被一紙訴狀告上了公堂。

近日,美聯(lián)社報道,一名名為里亞德的Model S駕駛員被美國加州檢方指控過失殺人罪,原因是不當使用L2自動駕駛系統(tǒng)造成交通事故,并致2人死亡。值得注意的是,這起自動駕駛事故并非近期發(fā)生,而是發(fā)生在2019年。
兩年前的案件再次被翻到臺前,引發(fā)了各界對于自動駕駛安全問題的擔憂。值得注意的是,雖然近年來全球范圍內關于特斯拉Autopilot的民事指控時有發(fā)生,但被定義為刑事重罪(felony)還是頭一遭。
“殺人”的自動駕駛?
2019年12月29日午夜時分,里亞德在Autopilot駕駛輔助系統(tǒng)開啟狀態(tài)下將一輛Model S駛下高速,因沒能正確判斷紅燈而在路口與一輛本田思域相撞,導致思域車內兩人當場死亡,里亞德與特斯拉內另一名乘客受傷。

事故發(fā)生后,2名死者的家屬分別起訴了里亞德及特斯拉。他們認為里亞德在事故中存在疏忽,同時也指責特斯拉銷售有缺陷的車輛,認為車輛突然加速且缺失了自動緊急制動功能,在事故中應付起不可推卸的責任。
對于兩起訴訟的聯(lián)合審判定于2023年中進行。2021年10月,加州檢察官也對里亞德提起了過失殺人指控。根據法院的起訴時間表,這一案件的初步聽證會將在今年2月23日舉行。
近年來,隨著特斯拉銷量的暴漲以及自動駕駛功能的普及,相關的交通事故屢見不鮮。
最早的一起要追溯到2016年:當時,一名前海豹突擊隊成員駕駛著開啟了Autopilot的Model S,在佛羅里達的一個十字路口與一輛白色半掛卡車相撞,不幸身亡。之后幾年時間里,類似的事故時有發(fā)生。根據統(tǒng)計,2016年來,僅發(fā)生在美國境內、被媒體廣泛報道的特斯拉自動駕駛事故就接近30起,其中至少11人在事故中死亡。

在中國,也出現了不少關于特斯拉自動駕駛的慘案。最廣為人知的一次是,2016年1月,一輛特斯拉轎車在京港澳高速河北邯鄲段發(fā)生追尾事故,司機不幸身亡,隨后司機家人以使用特斯拉Autopilot發(fā)生交通事故死亡為由狀告了特斯拉中國銷售公司。
事故的頻繁發(fā)生也引起了NHTSA(美國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與NTSB(美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兩家聯(lián)邦機構對自動駕駛事故的共同關注。力度最大的一次,NHTSA對全美2014年后生產的76.5萬輛特斯拉進行了大規(guī)模調查;2021年,NHTSA還命令幾十家汽車和技術公司報告自動駕駛汽車的碰撞數據,以便更好地監(jiān)測其安全性。
特斯拉一路狂奔
事故頻發(fā)、被聯(lián)邦機構密切調查,特斯拉走向自動駕駛的腳步卻并沒有因此停滯,反而在加速狂奔。
目前,特斯拉針對自動駕駛推出了不同的軟件包,其中,基礎標配的功能被稱作基礎輔助駕駛功能AP,更高階的軟件包FSD則被稱為完全自動駕駛。
但FSD實際上是在L2自動駕駛基礎上疊加了一些場景化的L3、L4自動駕駛功能,并非真正意義上的完全自動駕駛。
不過,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聲稱,自2020年10月推出FSD Beta版軟件之后,參與該項目的車輛沒有發(fā)生過任何車禍。

幾年前,面對公眾對于Autopilot安全性的質疑,馬斯克也曾發(fā)表過似曾相識的言論。2016年,馬斯克面對媒體直接了當地表示,“一個讓我感到十分困擾的問題就是媒體對于Autopilot撞車事故報道的程度。如果你的一些報道是負面的,你實際上就是在勸阻人們不要使用自動駕駛汽車,你就是在殺人?!?/p>
在另一次采訪中,馬斯克抱怨道:“當我們開始開發(fā)自動駕駛技術的時候,有人對我說過這樣一句話:即使你拯救了90%的生命,你沒有拯救的10%的人也會起訴你?!?/p>
特斯拉對于其自動駕駛技術的“自信”以及對車主安全的“放心”同樣表現在其測試方式上。據外媒報道,當Waymo、Argo等其他自動駕駛汽車開發(fā)商都在按照規(guī)定、雇傭專人對技術進行測試時,特斯拉正在使用自己的車主進行測試,并向車主收取1.2萬美元的“特權費”。這也意味著,就在里亞德開著Model S撞上思域的同時,至少還有數百名特斯拉車主正在美國的公共道路上測試著“完全自動駕駛”。

隨著自動駕駛功能的不斷進階,特斯拉對自動駕駛軟件的定價也在持續(xù)上漲,從2019年的5000美元到最新的1.2萬美元,2年內漲幅達到1.4倍。在國內,目前的FSD選裝價格為6.4萬元,根據此前同步海外市場上漲的經驗,將漲至7.2萬元。
西部證券預計,2025年,FSD在特斯拉所有車型上的選裝率有望提升至50%。眾所周知,與硬件不同,軟件銷量越大意味著邊際成本越低,照此發(fā)展下去,將來特斯拉每賣出一套FSD的利潤或許會比銷售一臺標配Model 3的利潤還要高。
責任界定左右為難
面對加州檢方及死者家屬的控告,特斯拉與里亞德能夠勝訴?一切還是懸念。
不過,據了解,NHTSA正在對事故進行技術調查,預計很快就能公布結論。與此同時,NHTSA也已針對此事做出了明確表態(tài),稱目前市面上沒有任何在售車輛可以實現自動駕駛,特斯拉的自動駕駛功能被歸類為L2自動駕駛,而且美國所有州的法律都要求人類駕駛員對其車輛的操作負責,無論汽車是否使用了駕駛輔助系統(tǒng),都需要人類駕駛員隨時接管車輛。
南卡羅來納大學教授、自動駕駛汽車相關法律專家布萊恩特·沃克·史密斯則認為,如果特斯拉被認定在道路上使用了危險的技術,理論上它也應該承擔刑事責任。不過,按照以往判例,如果沒有確鑿的證據證明Autopilot是導致車禍的直接原因,特斯拉很可能將再次逃過一劫。

關于特斯拉在事故中應付責任的爭論也反映了目前自動駕駛領域事故責任判定制度的混亂。
隨著自動駕駛技術的迅速發(fā)展,近年來,國際國內針對自動駕駛出臺的政策法規(guī)并不少。
在聯(lián)合國層面,《維也納道路交通合約》及《自動車道保持系統(tǒng)(ALKS)》是兩項主要規(guī)范。在美國,有2017年出臺的《自動駕駛法案(Self Drive Act)》和內華達、加利福尼亞、華盛頓各州各自的法案。在國內,僅去年一年,中央及部委層面就先后出臺了《國家綜合立體交通網規(guī)劃綱要》、《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建議稿)》、《智能網聯(lián)汽車道路測試與示范應用管理規(guī)范(試行)》等相關政策標準。
但從法律角度來看,目前出臺的大多數法規(guī)政策都較為粗獷,或者只限于自動駕駛測試環(huán)境,開放路況下事故責任界定的詳細條款依然非常薄弱。
在此背景下,作為全球首樁將大范圍應用的自動駕駛技術牽扯入刑事訴訟的案例,里亞德是否會利用特斯拉Autopilot為自己辯護將成為此案審理過程中最大的看點。從某種意義上看,該案件或許還將成為自動駕駛發(fā)展過程中的一座里程碑,為之后的事故責任認定及立法提供重要參考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