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的個人解讀(二)

(接上期關于馬斯洛需求層次理論的個人解讀(一))
第三、四個層次我將其稱之為“我于他人”,即他人對我的看法和我從他人處獲得的滿足感。
想獲得他人的認可,這不是什么丟人的事。自孩提時代以來,我們就渴望他人的關注。注意觀察身邊的孩子,如果他(她)們做了某件事,大人表現(xiàn)得很開心或很生氣,他們都很可能反復去做類似的事,這在缺乏父母關注和陪伴的孩子身上格外明顯。
人是一種社會動物,缺乏親密關系也無社交往來的守陵人式的生活是普通人無法想象和忍受的。人也是嬌貴的動物,需要在他人身上尋找自己的價值,需要感到需要和被需要,需要感到愛與被愛。即使是卑賤如奴隸,也有自己被主人需要的感覺,也有心目中愛的人和愛他的人。感到自己一文不值,沒人愛我,也沒有人和事值得去愛,這不正是自殺者最常見的理由嗎?
所以我呼吁,在批評別人時,尤其是批評你所愛和愛你的人時,不要一味的貶損。真正在乎你的人,會尤其在意你對他的看法——如果連你都這么看我,這么嫌棄我,這么不愛我,那世界上還會有誰在乎我呢?
不過說到底,“我于我”和“我于他人”落腳點都在于我,在“我于他人”中他人不過是我情感的寄托,我價值的證明,我存在的擴展。如果用古話來說,“我于我”和“我于他人”不過是世間最多的兩種船,一種為利,另一種為名。那第五層次的需求也就是我解讀的第三層次是如何從名利,從“我”中超脫出來的呢?請看下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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