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施策,切實幫扶和救助困難職工家庭
全國總工會、民政部日前聯合下發(fā)《通知》,要求各級工會與民政部門加強工會幫扶與社會救助在政策、對象、標準、措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有效銜接,提升工會與民政組織幫扶救助專業(yè)能力,進一步形成兜底保障困難職工基本生活的工作合力。
在強調穩(wěn)增長、穩(wěn)就業(yè),積極創(chuàng)造就業(yè)機會,保障居民就業(yè)的同時,如何幫助困難職工解決生活問題,也是非常重要的方面。要知道,在宏觀經濟環(huán)境不佳、企業(yè)運行困難、市場需求不足、就業(yè)壓力加大、下崗失業(yè)員工增多、在崗職工收入增長放緩的大背景下,困難職工的數量也在增多,中低收入家庭增加,必須采取切實有效措施,幫助、救助、扶持這些困難職工和困難家庭,避免出現明顯的返貧現象。

事實也是,就目前居民就業(yè)的實際情況來看,存在著三種需要引起高度重視和密切關注的現象。一是失業(yè)率處于較高水平。數據顯示,上半年,全國城鎮(zhèn)調查失業(yè)率平均為5.7%,雖然在4月份達到高點6.1%后,5、6兩月連續(xù)下降。5月份下降到5.9%,6月份降至5.5%。但是,5.5%的失業(yè)率,仍然是不低的水平。顯然,有“5.5%”人員的家庭,生活上就會處于相對困難的狀態(tài)。二是在崗人員的工資增長壓力加大。物價水平在慢慢提升,員工收入增長卻因為企業(yè)運行困難加劇,出現了比較大的壓力,原本就工資不太高的企業(yè),尤其是私營企業(yè),員工的工資水平就會比較低,給家庭生活造成了不小的困難。三是隱性失業(yè)人員增加,一些看似沒有下崗的員工,實際上都處于半失業(yè)狀態(tài),有的則拿著生活費在家休息。這些家庭的生活,往往都會比較困難。加上房貸、孩子上學、老人生病等,一些家庭就很難再維持正常的生活,必須通過幫扶,拉他們一把。
也正因為如此,各地在積極創(chuàng)造條件,穩(wěn)定經濟增長、穩(wěn)定就業(yè)的同時,決不能忽視下崗失業(yè)、半失業(yè)、收入水平明顯下降的員工,他們的生活、他們的家庭,可能都會因為宏觀經濟環(huán)境不佳出現問題,都需要在這樣的時刻幫他們一把、扶他們一下,讓他們能夠渡過難關。

兩部門通知提出各級工會與民政部門要加強工會幫扶與社會救助在政策、對象、標準、措施、管理等各方面的有有效銜接,改變過去各自為政、單打獨斗的方式,形成幫扶和救助合力,是非常重要的。如果不能有效發(fā)揮部門合作的作用,加強協作,幫扶和救助的效率就難以真正提升,就會分散幫扶和合作作用力。尤其在需要幫扶和救助的對象增多,而幫扶和救助的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更要提高幫扶和救助資源的使用效率和合作效力。
那么,如何才能加強幫扶和救助資源的有效銜接、提高資源的使用效率呢?首先,要充分發(fā)揮大數據作用,確保幫扶和救助對象符合標準。幫扶也好,救助也罷,既不能拉下,也不能重復,而要該幫的一定要幫、該助的一定要助,不該幫的決不能幫、不該助的也決不能助,確保幫扶和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開透明。如此,就需要充分發(fā)揮大數據的作用,真正把困難家庭和困難員工鎖定。
其二,要建立科學合理的幫扶和救助標準,既不能過低,也不能過高,而是要符合實際,避免出現幫扶了一些人,傷害了另一些人,救助了部分人,得罪了更多人。幫扶和救助的標準必須是統(tǒng)一的、規(guī)范的,誰也沒有特權,誰也沒有特殊標準。確實需要增加補助和提高幫扶標準的,必須經過全面調查和考核,否則,決不能隨意開口子。

第三,要嚴格幫扶和救助程序,包括幫扶和救助對象篩選、資格審查、公示等,都要公開透明,切不可暗箱操作,更不能用人情、關系等干擾幫扶和救助工作,而必須建立完善的幫扶和救助程序,兩部門必須從大局出發(fā),共同商量幫扶和救助辦法。
第四,幫扶和救助手段要多元化,可以通過一次性給予補貼、按月增加生活費、安排公益崗位、發(fā)放消費券等,尤其發(fā)放消費券,對幫扶和救助工作來說,是值得探討的一項工作,既能起到幫扶和救助作用,也能有效拉動消費,發(fā)揮消費對經濟的拉動作用。當然,在幫扶和救助工作中,如何發(fā)揮社會公益組織的作用,也是十分關鍵的。這是目前條件下,操作空間更大的一種方式,也是效果更好的一種方式,它不僅可以有效增加幫扶和救助資源,也能有效調動廣大居民參與社會公益熱情、增強他們的公益之心、慈善之心、大愛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