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易修改服務條款引起的疑惑
實際上寫文章只是怕自己忘了這時候的想法。
總體來說,就是本人看到了STEAM評論區(qū)有玩家因為網易修改了服務條款給了出差評,然后我去看了下常玩的EVE的服務條款。
嗯,網易的服務條款中的關聯部分如下,詳細協(xié)議可去網易游戲相關網站自行查看。
具體是網易《服務條款》第四條 用戶賬號注冊,使用與保管。3、如用戶連續(xù)365天沒有登錄游戲,則自第365天當天的24時起,網易公司有權采取措施刪除該用戶帳號以及該用戶帳號在游戲數據庫中的任何記錄(包括但不限于角色、等級、虛擬物品、增值服務代用幣等數據信息),刪除后的數據信息無法再恢復。
就這條,很是霸王吧。然后看看國家法律。
《民法典》第127條 規(guī)定,公民的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通常理解的網絡虛擬財產,是指虛擬的網絡本身以及存在于網絡上的,具有財產性的電磁記錄,是一種能夠用現有的度量標準,度量其價值的數字化的新型財產,廣義上的虛擬財產包括電子郵件、網絡賬號等能為人擁有和支配的具有財產價值的網絡虛擬物,狹義的虛擬財產一般是指網絡游戲當中存在的財物,包括裝備、游戲幣、技能等,網絡虛擬財產是一種無形資產,具有一般商品的屬性,且具有真實財產的基本特征。
理解與適用
本條規(guī)定是一條具有時代性意義的規(guī)定。21世紀是互聯網時代,以云計算、大數據、5G、人工智能、區(qū)塊鏈等關鍵技術為代表的新科技已經且仍將對現代經濟社會產生巨大的影響。在互聯網時代,無論是哪一種新技術,都離不開數據的產生和保護,數據在新技術的形成推廣及運用過程中還會產生更多的數據。自20世紀人類進入互聯網時代以來,人類社會對于數據的衡量和計算方式短時間內由K字節(jié)、M字節(jié)裂變?yōu)镚字節(jié)、T字節(jié)。隨著互聯網技術的發(fā)展,網絡游戲、社交平臺等互聯網電子服務也日益進入廣大網民的生活,網絡游戲社交平臺等電子服務在數據的基礎上創(chuàng)造的各類網絡虛擬財產在互聯網服務中也紛紛涌現。與此同時,關于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相關糾紛也大量產生。近年來,各類數據、互聯網賬戶、網絡游戲裝備、Q幣等網絡財產的歸屬問題成為熱議的焦點。隨著中國網民人數的劇增,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權屬界定和法律構建亟待解決?!睹穹倓t》第127條通過概括性指引性規(guī)定,給數據和虛擬網絡財產的立法保護指明了道路。為了適應互聯網和大數據時代發(fā)展的需要,《民法總則》提出,法律對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這是回應互聯網時代對民法的需求。該條是關于數據、網絡虛擬財產的引致性規(guī)定,但其宣示了對數據和網絡虛擬財產的保護并為之后特別法的規(guī)定提供了法律依據?!睹穹ǖ洹穼Α睹穹倓t》的這一規(guī)定予以了保留。
正好矛盾雙方,這給我個疑惑,到底是國家大,還是公司大????
游戲賬號是屬于虛擬財產吧,這是毋庸置疑的。
思考之后我的疑惑之一:關鍵的問題是這個賬號的所有權是誰的問題,這個問題法律沒有規(guī)定,因此玩家如果起訴公司的話,那么公司可能會利用所有權是公司的,玩家只是租賃使用賬號的一方,沒有賬號所有權來反駁玩家的主張;所以賬號的所有權擁有者,即運營公司擁有針對游戲賬號的自主權利,包括但是不限制于封鎖,刪除數據等操作,具體案例網上可查,貌似都很有點名氣。
疑惑之二:即使所有權屬于運營公司,那么運營公司會不會濫用權利,這個是無法保證的。
因為:
1:萬一玩家游戲賬號被反外掛程序誤報,導致被封號,那么相關的處理人員也可能因為不想受到公司內部處理而選擇無視玩家解封申訴,屏蔽玩家在論壇發(fā)言,甚至給你刪除。(我個人有游戲《星際戰(zhàn)甲》因為被騰訊的反外掛誤報被封到了2035年,這就離譜,都懷疑騰訊能不能代理到2035年不說,這游戲2035年還在不在都是當前值得商榷的問題?(這里有興趣的可以拿去當梗玩),還無法申訴,當時沒有解封的申訴手段,畢竟星際戰(zhàn)甲剛換代理啊,然后我論壇發(fā)言也被屏蔽了。反正我已經兩年不管了,當時就是給深圳工商12315網絡投訴了,當然不知道投訴成功沒有,反正我已經沒玩國服的星際戰(zhàn)甲了,以前充的錢當喂狗了。)
2,萬一賬號的所有權轉移,更換了擁有者,新的接管公司不認可現存玩家數據而要刪除呢?這是很常見的現象,游戲換代理后,經常都會刪除老運營商的玩家數據的,當然在當下玩家越來越重視自己數據的延續(xù)性的情況下,一些游戲換代理還是會轉移玩家數據的。
3,萬一公司內部工作人員利用權限,偷盜數據,轉賣玩家賬號內數據(包括但是不限于虛擬道具),甚至直接賣號呢?所謂的監(jiān)守自盜就是如此了。這時候公司如何賠償玩家呢?畢竟玩家是花了現金來租用賬號的,那么是不是得返還現金了?甚至加倍賠付。而不是無關痛癢的道歉,或者找回后給點虛擬道具了事(毫無誠意)。
4,因為所有權屬于公司,那么公司會不會制定出更加過分的手段從玩家身上賺取更多的經濟利益,甚至這些手段會打著法律的擦邊球更甚至違法。比如玩家不付費就不保護數據安全,玩家不付費就會在游戲內被針對,手段非常多,反正不付費就體驗不到大致公平的服務內容,甚至付了費也享受不到,反正一句話,賬號是我的,我想怎么做,干你一個租用賬號的人何事?是不是?
真心害怕所有公司有樣學樣,所有的具備網絡賬號建立條件,得使用賬號享受服務的網絡服務提供商都這么操作,因為這樣很累,誰能記住那么多賬號需要每天登陸去刷新一下,防止被刪除數據,整天提心吊膽的,比如嗶站也這么搞,那真心會失望了。
虛擬服務賬號,比如說游戲賬號雖然說是儲存在運營商的服務器硬盤上,但是和銀行的銀行賬戶也挺像的,銀行賬號也是儲存在銀行的硬盤上或者文件柜里的。銀行賬號就是被認定為個人財產,銀行不擁有賬號本身所有權的,所有利用公民身份證開具的銀行賬號公民具備完全所有權,法人利用公司證明開具的則是公司所有。要是銀行也像是網絡服務商如此來這么一個條款的話,那估計是很多人都是不會接受的吧。
為啥就不能把虛擬服務賬號當銀行賬號一樣呢?而且現在虛擬賬號注冊,正規(guī)的通常需要注冊者提供身份證明的。何況畢竟虛擬服務賬號往往綜合性挺強的,甚至涉及到金融方面的也不少,且有些公司的游戲賬號本身就具備一定程度的現金交換功能,這都能隨意刪除玩家數據,還有啥事干不出來?
暫時寫到這里。
啊啊啊, 很遺憾,2022年1月11日,發(fā)現嗶站的用戶服務條約里也去加入了360日限制(目前是通過游戲(機動戰(zhàn)姬)服務條款發(fā)現),所以這個人虛擬財產保護的法律正在被各個公司破壞吧,最多只是保護公司的而不是個人的。畢竟賬號都不是個人的,那么哪來的個人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