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昌、淄博的城管為什么很多地方學不來
上大學暑假的時候去鄭州做保安,那是一個已經封頂的樓盤,據說是因為里邊兩位開發(fā)商之間鬧矛盾,一位開發(fā)商找一群安保人員住在小區(qū)里邊,不允許外來人員進來,我們是另一位開發(fā)商找的,負責守門,不讓里邊的人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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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邊的人一旦接近,里邊的安保人員就往外邊扔石頭、酒瓶,偶爾還給我們送“火箭”,說白了就是那種煙花,對著我們射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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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天早上,里邊的保安對我們喊話,因為那時候還在上學,突然對方的一個提醒,讓我們很多人是大徹大悟!那位保安大致意思是,我們雙方想要做這個工作有工錢拿,私下必須井水不犯河水,可表面上還得有沖突,因為,少了對方,自己存在的意義就沒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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隔幾天,里邊的人就全部帶上鋼管到門口接物資,吃的喝的抽的,他們出來我們就跑,等他們接了物資進去了,我們再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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舉個例子,就好像現在很多地方的城管,好多不按規(guī)矩亂擺攤的人員,城管需要不停的巡邏驅趕,他們要是都像淄博許昌那里的城管,看到違規(guī)擺攤影響交通的,三兩位城管簡單給擺攤的說一下道理,然后給他們安排一個不影響交通的地方去擺攤,很多時候還幫助他們銷售產品,大部分老百姓都是講道理且愿意配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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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很多地方執(zhí)法者學不來許昌淄博,都那樣做了,那么自己存在的意義還大嗎?真那樣做了我們就不需要那么多執(zhí)法人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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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垃圾每天都會有,所以,環(huán)衛(wèi)工人少不了!是這個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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