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加工污水處理及污染物排放標準
2023-06-08 13:11 作者:在田環(huán)境科技 | 我要投稿
食品加工污水是指在食品加工制造的過程中所排放的各類污水,必須要符合國家標準及地方標準。對食品加工廢水進行處理,常用到預處理、生化處理、深度處理等工藝。先采用沉淀池對廢水進行混凝沉淀,將廢水中的顆粒物凝聚沉淀下來,實現(xiàn)固液分離。如果含有油脂比較多,可以采用氣浮的方式進行初步處理。將懸浮物或油脂等含量降低到標準范圍。

對有機污染物廢水的處理,常用的厭氧和有氧結(jié)合的方式,即活性污泥法來進行處理。當污染物指標達標后,再進行紫外滅絕消毒處理,防止廢物污染物或致病微生物流入河流。
根據(jù)《食品加工制造業(yè)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食品加工制造的水污染物排放標準包括總氮、總磷、COD和氨氮等4項指標。
餐飲、食品加工等行業(yè):總氮排放量不得超過10mg/L,總磷排放量不得超過1.5mg/L,COD不得超過15mg/L,氨氮排放量不得超過2.5mg/L。
食品包裝行業(yè):總氮排放量不得超過5mg/L,總磷排放量不得超過0.5mg/L,COD不得超過10mg/L,氨氮排放量不得超過1.5mg/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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