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三篇第七章剩余價值率2.產品價值在產品相應部分上的表現(xiàn)

第一卷
資本的生產過程

第三篇
絕對剩余價值的生產
第七章
剩余價值率?
2.產品價值在產品相應部分上的表現(xiàn)
? ? ? ?現(xiàn)在我們再回頭談談資本家是怎樣使貨幣成為資本的那個例子。他的紡紗工人的必要勞動是6小時,剩余勞動也是6小時,因此勞動力的剝削程度是100% 。
? ? ? ?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產品是20磅棉紗,價值30先令。這個棉紗價值至少有8/10 (24先令)是由己消耗的生產資料的只是再現(xiàn)的價值(20磅棉花20先令,紗錠等等4先令)構成的,或者說,是由不變資本構成的。其余的2/10而是在紡紗過程中產生的6先令新價值,其中一半補償預付的勞動力的日價值或可變資本,另一半形成3先令剩余價值。可見,這20磅棉紗的總價值是依下列方式構成的:
? ? ? ?30先令棉紗價值=20先令(c)+3先令(v)+3先令(m)
? ? ? ?因為這個總價值表現(xiàn)在總產品20磅棉紗上,所以各個不同的價值要素也必定可以表現(xiàn)在產品的相應部分上。
? ? ? ?如果說30先令的棉紗價值存在于20磅棉紗中,那么,這個價值的8/10或其不變部分24先令,就存在于8/10的產品或16磅棉紗中。在這當中,13又1/3磅棉紗代表原料的價值,即紡掉的棉花的價值20先令,2又2/3磅棉紗代表已消耗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紗錠等等的價值4先令。
? ? ? ?因此,13又1/3磅棉紗代表總產品20磅棉紗中紡掉的全部棉花,即總產品的原料,此外再也不代表別的東西。雖然13又1/3磅棉紗中只包含價值13又1/3先令的13又1/3磅棉花,但它們的追加價值6又2/3先令形成其余6又2/3磅棉紗中紡掉的棉花的等價物。結果好像其余的6又2/3磅棉紗被抽掉了棉花,而總產品中的全部棉花都塞到13又1/3磅棉紗中了。另一方面,在這13又1/3磅棉紗中,現(xiàn)在既不包含已消耗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的價值的任何一個原子,也不包含紡紗過程中創(chuàng)造的新價值的任何一個原子。
? ? ? ?同樣,剩下的包含不變資本余額(=4先令)的2又2/3磅棉紗,只是代表總產品20磅棉紗中所用掉的輔助材料和勞動資料的價值。
? ? ? ?因此,8/10的產品或16磅棉紗,雖然從物體來看,從作為使用價值棉紗來看,它們同產品的其余部分一樣,也是紡紗勞動的創(chuàng)造物,但從這里所講的意義上看,它們并不包含紡紗勞動,并不包含在紡紗過程本身中吸收的勞動。好像它們沒有經(jīng)過紡就轉化為棉紗了,好像它們的棉紗形態(tài)純粹是虛假騙人的。其實,當資本家按24先令把這些棉紗賣出,又用這24先令買回生產資料時就會表明,這16磅棉紗不過是化了裝的棉花、紗錠、煤炭等等。
? ? ? ?反之,其余2/10的產品或4磅棉紗,現(xiàn)在只是代表12小時紡紗過程中生產的6先令新價值。其中包含的已用掉的原料和勞動資料的價值已經(jīng)被剔除了,同前16磅棉紗合并在一起了。體現(xiàn)在20磅棉紗中的紡紗勞動都集中在2/10的產品上。好像這4磅棉紗是紡紗工人用空氣紡成的,好像所用的棉花和紗錠是未經(jīng)人類勞動而天然存在的,因而不會把任何價值加到產品中去。
? ? ? ?這4磅棉紗包含一天紡紗過程所生產的全部價值產品,其中2磅棉紗只代表已用掉的勞動力的補償價值,即3先令可變資本,其余2磅棉紗則只代表3先令剩余價值。
? ? ? ?因為紡紗工人的12個勞動小時對象化在6先令中,所以在30先令的棉紗價值中就對象化了60個勞動小時。它們存在于20磅棉紗內,其中8/10或16磅棉紗是紡紗過程以前的48個勞動個時的化身,也就是對象化在棉紗的生產資料中的勞動的化身,而2/10或4磅棉紗則是紡紗過程本身中消耗的12個勞動小時的化身。
? ? ? ?前面我們已經(jīng)看到,棉紗的價值等于棉紗生產中創(chuàng)造的新價值加棉紗的生產資料中原先已有的價值之和?,F(xiàn)在我們又看到,產品價值在職能上或在概念上不同的組成部分,怎樣能夠表現(xiàn)在產品本身的相應部分上。
? ? ? ?我們以上把產品——生產過程的結果——分成幾個量。一個量只代表生產資料中包含的勞動,或不變資本部分。另一個量只代表生產過程中加進的必要勞動,或可變資本部分。最后一個量的產品只代表同一過程中加進的剩余勞動,或剩余價值。這種劃分很簡單,但又很重要,這一點在以后把它應用到復雜的尚未解決的問題上時就可以看出。
? ? ? ?上面我們把總產品當做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的完成結果來考察。但是我們還可以對總產品按其產生過程來考察,仍然把各個部分產品當做職能上不同的各個產品部分。
? ? ? ?紡紗工人12小時生產20磅棉紗,因此1小時生產1又2/3磅,8小時生產13又1/3磅,也就是生產一個部分產品,其價值等于整個工作日紡掉的棉花的總價值。同樣,往后的 1小時36分生產的部分產品=2又2/3磅棉紗,因而代表12個勞動小時所用掉的勞動資料的價值。再往后的1小時12分,紡紗工人生產2磅棉紗=3先令,這部分產品價值等于他在6小時必要勞動中所創(chuàng)造的全部價值產品。最后的6/5小時,他又生產2磅棉紗,其價值等于他半天剩余勞動所生產的剩余價值。這是英國工廠主日常應用的計算方法,例如他會說,他在最初8小時或2/3的工作日中把棉花賺回來,如此等等。我們知道,這個公式是正確的,其實它就是上面的第一個公式,不過把現(xiàn)成產品的各部分同時并存的空間變成了它們依次出現(xiàn)的時間。但是,伴隨這個公式也可能產生極其蠻橫的想法,特別是在那些實際上關心價值的增殖過程,但在理論上又有意曲解這一過程的頭腦中會產生這種想法。這些人可能這樣想:我們的紡紗工人例如在他的工作日的最初8小時是生產或補償棉花的價值,往后的1小時36分是生產或補償已消耗的勞動資料的價值,再往后的1小時12分是生產或補償工資的價值,而只有那非常著名的“最后一小時”才是獻給工廠主生產剩余價值的。這樣一來,紡紗工人就得創(chuàng)造雙重奇跡:一方面,他在用棉花、紗錠、蒸汽機、煤炭、機油等等紡紗的時候同時又生產這些東西;另一方面,他把一個有一定強度的工作日變成5個這樣的工作日。就我們的例子來說,生產原料和勞動資料需要24/6=4個十二小時工作日,而把它們轉化為棉紗還需要一個十二小時工作日。掠奪成性的貪欲相信這種奇跡,并且總是找得到發(fā)空論的獻媚者來證明這種奇跡,下面這個歷史上著名的例子就說明了這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