蜜雪冰城使用童工被罰1.25萬!負責人:女孩15歲輟學,我想幫她!
“我確實錯了,女孩15歲,不上學了,她其實是被一個家庭拋棄的孩子,然后自己出來找工作,我當時我想幫她,出于這個責任心吧,感覺這孩子太可憐了”。
對于很多人而言,認為老板確實使用了童工就該受懲罰,但是對這個女孩子而言,這不僅僅是一份工作而已,這是她全部的生活來源。假如沒有這份工作,這個女孩子如果被人家騙去干什么不良的職業(yè),怎么辦。
這件事情有兩面性,從勞動法的角度講,該奶茶店確實違法了,應當受到行政處罰;從社會責任來講,這家老板有同情心,樂于助人,是勇于擔當?shù)谋憩F(xiàn),值得點贊,雖然處罰合法但于情于理都說得過去,試想如果父母撫養(yǎng),15歲的孩子誰愿意去工作呀。
1、那么,使用童工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依據(jù)《禁止使用童工規(guī)定》,為了保護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民辦非企業(yè)單位、個體工商戶均不得招用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統(tǒng)稱為童工。
本案中,女孩兒被家人拋棄,沒有工作,但年齡只有15歲,尚未滿16周歲,確實屬于童工。
禁止任何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周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yè),也就是說勞務派遣公司、介紹工作的中介公司均不能為未成年人介紹工作,如果違反也會承擔責任。
如果這個女孩兒的父母或者其他監(jiān)護人允許她被用人單位非法招錄的,所在地的政府、居委會、村委會應當給予批評教育??偟膩碚f,未滿18周歲是法律賦予的保護的年齡,主要是考慮到未成年人身心尚未健全,主要目的還是為了保護未成年人。
老板說了,這個孩子是被家庭拋棄了孩子,自己出來找工作,看她很可憐,才決定收留她。如果屬實的話,她的父母可能涉嫌遺棄罪,當然如果生活本來就極度艱難,喪失撫養(yǎng)能力的除外。
針對年老、年幼、患病或者沒有獨立生活能力的人拒絕撫養(yǎng),情節(jié)惡劣的構成遺棄罪。比如有嚴重疾病不安排就醫(yī)、未成年人生命身體處于危困狀態(tài)下,不給予救助,使其置于危險境地,具備這些情形都可能涉嫌遺棄罪,女孩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處理。
2、雇傭童工可能受到哪些行政處罰?
依據(jù)《禁止雇傭童工》第6條規(guī)定: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本案中,該奶茶店雇傭不滿16周歲的童工。
嚴格從法律意義上來講,該茶店屬于個體工商戶,個體工商戶具有用工主體資格,屬于用人單位,女孩不是勞動合同法意義上的勞動者,女孩16歲,屬于童工,不屬于勞動者。
勞動法意義上的勞動者,是指年滿18周歲,到60周歲,女性年滿18周歲到55周歲。其次,奶茶店的老板,承認,確實雇傭了他,確實錯了,當然也是好心幫助她,想承擔點社會責任。
總之這件事有雙面性,于法來說,確實違反了勞動合同法,應當接受相應的懲罰,于情來說,這個老板富有同情憐憫之心,是履行社會責任的體現(xiàn)。
有網(wǎng)友表示,有工作總比在社會流浪誤入歧途好點吧,您對此怎么看?歡迎在評論區(qū)留言,共同談談你的看法?歡迎關注 @法律人超哥,每天學一個勞動法權益小知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