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次大陸》書摘記錄-07
思想


宗教

從前面幾章的敘述,我們可以明顯的感知到宗教與印度是多么的難解難分。不過換一個方向想,古代記錄歷史的人畢竟是少數(shù),知識掌握在少數(shù)人手中。在印度,歷史的書寫主要是由婆羅門、佛教徒、耆那教徒、特殊種姓的抄寫員、王室宮廷職員等。他們的宗教色彩本來就極重,這可能也是導致世俗文獻較少的原因吧。


“法論”中的祭祀傳統(tǒng)支持著種姓制度,但遁世信仰成功地引起了對種姓制度的質疑。不過印度教將遁世作為個人完成家主職責后,可選擇進入的生命階段,將遁世宗教吸納進了印度教的體系。

碎碎念:誰又不想跳出五行中,不在三界內呢
虔愛主義為印度宗教思想貢獻了“神恩的力量超越輪回”的觀念。這意味著,即便是因業(yè)而持續(xù)受輪回束縛、不配蒙神恩惠者,仍可被神救拔。


碎碎念:我是沒有想到,在印度能有女性作品流傳下來。中國古代出現(xiàn)的女詩人其實也不多,我一直認為,印度的情況可能更嚴重,尤其是現(xiàn)在普遍流行的觀點就是,印度社會對于女性的歧視很嚴重。
總之,我們可以說,宗教的發(fā)展,“普世化”,尤其是虔愛宗教的發(fā)展,傳統(tǒng)的吠陀社會基礎在擴大。



密宗代表著包含大女神信眾在內的那些教派:他們通過蓄意違反社會倫理的儀式實踐來尋求解脫。例如“五M”儀禮(五種享樂,panchamakara):信徒飲酒(madya)、食魚(matsya)、食肉(mamsa)、干谷(mudra),并進行性交(maithuna)。他們的目的并不是要改變當時的道德觀,而是要把敬神者的地位抬升到傳統(tǒng)的贊頌、責備的情感之上,抬升到家庭榮譽感之上,通過刻意打破儀禮(而非日常生活)中的禁忌,來從輪回之輪中解脫出來。

法律

印度文明擁有多種法律形式,其中三大主要類型是達摩(dharma)、習俗與王室諭令。
達摩指的是永恒不變、普世適用且不受時空限制的道德法。不像《圣經(jīng)》,印度文明的道德法并不被視為某位神的意志,而被認為是自存的、不變的,是宇宙不變秩序的一環(huán)。
dharma一詞也可用來指稱傳統(tǒng)習俗,在這個意義上,可以使用復數(shù)形式。開頭大寫的Dharma指的是唯一的、普世的、永恒的法;相對的,氏族(kulas)、種姓(jatis)以及地區(qū)(deshas)的習慣法性質的dharmas則數(shù)量繁多而不普世,但可以被認為是不變的。習慣法具有約束力,但其效力僅限于相應的氏族、種姓和地區(qū)。
王室諭令指的是國王推行的法律,展現(xiàn)的是國王的意志,維護的是王國利益。這類法律具有權威性,可以否定達摩和習俗。在王國范圍內,王室諭令不受限制,但其并未累積成一部永久法典??偠灾?,達摩是永恒普世的,習俗與達摩的區(qū)別在于習俗不是普世的,諭令與達摩的區(qū)別則在于諭令不是永恒的。

科學
準確的來說,這里的“科學”,指的是系統(tǒng)性的知識。



勝論派原子論,自然最基本要素是原子,地,火,水,風。很樸素的唯物主義?


碎碎念:眾所周知的阿拉伯數(shù)字是印度人發(fā)明的……不知道今天的印度,數(shù)學能力是否依舊發(fā)達,不過老是聽說印度理工學院非常厲害,想來數(shù)學能力應該不差吧。

印度的語言學對于現(xiàn)代語言學的形成影響非常大。印度的書寫體系對于我們的西藏地區(qū),東南亞,中亞,日韓都有影響,緬甸和泰國影響猶大。

碎碎念:哲學性的生理學,中醫(yī)表示……

碎碎念:從現(xiàn)在過來人的角度看,印度和中國古代都是有技術,而無“科學”。中國的主流是四書五經(jīng),道德倫理;印度則是主要搞宗教去了。中國的羅盤用來計算風水,印度的歷法用來計算宗教儀式的日期與吉兇。兩大文明古國,殊途同歸啊有點……

古典藝術文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