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意提分手卻被索要戀愛花銷?結果假戲成了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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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廈門生活的阿婷說自己想和男友分手,不但遭到拒絕,還受到了威脅,她希望能通過調解,讓男友放下心中糾葛,好聚好散。
女子向男友提分手遭拒?
阿婷來自貴州,2020年在廈門一個工廠務工,認識了來自云南的男友阿峰,兩人交往了一年多。近日,阿婷提出分手,但阿峰則要求能拿回戀愛期間自己轉給她的一些花銷,總共8千多元。
阿婷認為阿峰提出這樣的要求,并非真心分手,因為兩人在溝通中,阿峰曾有過激的言語,這讓她有些擔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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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峰:無法接受阿婷突然提分手阿峰表示自從阿婷與他同居之后,就沒再出去工作。今年春節(jié)期間,阿婷回老家過年的一些花銷都是他在支付。短暫的分離之后,2月底,阿峰興致勃勃地前往機場迎接阿婷,不料對方的一句“分手”,激化了兩人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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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婷:曾希望與阿峰有獨處的空間阿婷稱自己與阿峰年齡相差7歲,交往中很多事情阿峰都沒有考慮她的感受,而是直接替她做主,還要求自己和他的父母一起生活,讓她對這段感情的相處方式,產(chǎn)生了厭煩的心理,并向阿峰提出要外出租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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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阿婷一次次的要求之下,阿峰還是沒能實現(xiàn)她的需求,因此希望通過假意分手讓阿峰意識到她的強烈要求。沒想阿峰當真了,還要求歸還戀愛期間的費用,這讓阿婷徹底寒心了。
調解小組認為一段感情能否長久延續(xù),不僅需要愛意,也更需要經(jīng)營。通過溝通,阿婷依然不愿繼續(xù)這段感情。阿峰隨后提出分手條件。
阿峰
她和我住一起的時候沒上班,我供你吃供你住,我掙的血汗錢還要給你買衣服穿。你回家的那些我轉給你的錢,你必須要給我,不然就把手機給我算了,因為那是我爸媽給她買的。
那么阿峰要求阿婷歸還戀愛時的一些開銷是否合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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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 柯瑩在戀愛期間的款項支出基本上分為三部分:
0 1一部分是因一方經(jīng)濟困難,而產(chǎn)生了一個民間借貸;
0 2為了表達愛意,加深雙方感情,比如說像有特殊數(shù)據(jù)的“1314、520”,像這種比較容易認定為是無償贈與;
0 3共同生活中的一個花費,比如說像100塊200塊,而且是短時間內(nèi)的頻繁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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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表示,男友若想要回錢款,就得先針對雙方達成民間借貸的意思表示進行舉證;同樣的,女方若認為無需歸還,也得做出相應的舉證。
阿峰認為現(xiàn)在去舉證存在困難,因為當初給阿婷轉賬也是奔著兩人能夠走向婚姻的初衷,所以并沒有保留聊天記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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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婷:阿婷提分手 心中意難平阿峰稱2022年3月初他通過假意討回戀愛經(jīng)費的做法,希望讓阿婷回心轉意,繼續(xù)和他在一起。可這樣的做法在阿婷眼里卻變成了威脅,甚至還報警要求阿峰離開,所以他才執(zhí)意讓阿婷歸還一些費用。
阿峰還把我鎖在家里,還怕我跑,換做別的男人也是這樣不舒服,她這樣做讓我很沒面子,讓我家里的人都知道了。
阿峰心中雖有不舍,但是阿婷的做法讓他覺得兩人繼續(xù)走下去的希望已經(jīng)越來越小了。既然無法挽回感情,就想多挽回些經(jīng)濟損失。他認為只有這樣,才能讓自己在這段感情中顯得沒那么卑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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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希望阿峰放下過往經(jīng)過勸說,阿峰不再要求阿婷歸還任何費用,雙方握手言和,好聚好散。
(文中人名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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