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因老房征遷起糾紛,七旬調解員亮出黨徽,與九旬老黨員談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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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高新區(qū)的陳增元反映說,自家祖宅遇上了拆遷,因為產權劃分問題,他們家與堂哥陳增官家鬧得有些不愉快,拆遷手續(xù)被迫一再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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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宅產權登記存爭議
陳家的三間祖宅位于福州高新區(qū)馬排村,陳增元的父親有3個兄弟,其中2個兄弟早年出國謀生,鮮少回國,只有陳增元和他堂哥陳增官長住祖宅,而根據(jù)土地房產所有權存根,三間祖宅中的兩間登記在父親的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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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員查閱檔案館資料后了解到,按照這個房屋所有權登記的來講是5個人共有的。但1994年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時,家里人都不在,所以村里把三間祖宅的土地使用者都登記在陳增元的堂哥陳增官的名下。但陳增官說按現(xiàn)在國家政策,這間屋子屬于自己。
[ 當年辦證人員:印有“祖上公業(yè)” 的部分
兄弟應共有產權 ?]
當年辦理《集體土地建設用地使用證》的工作人員也證實了陳增元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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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年辦證的工作人員
當時陳增官是老大,我們認為這個房子是祖宅,以前傳下來的,增官父親的父親的房子,增官父親還有四個兄弟,這個產業(yè)都有份,這個產權里寫的祖上公業(yè),大家都有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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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小組注意到,在土地使用者一欄陳增官的姓名后,確實印有“祖上公業(yè)”的蓋章。由于當年需要花費50元才能辦理證件,所以陳增元當初并沒有及時辦理。如今,陳增元希望和陳增官溝通,拿回祖宅應屬于自己的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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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增官:曾幫堂弟陳增元蓋房
理應獲得其產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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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jù)村委書記稱,按照產權調換的話,一共能夠安置到165平方,兩兄弟也曾經商量過并達成共識,但卻沒有了后續(xù)。陳增元多次聯(lián)系陳增官,也遲遲未得到回復。最后馬排村村委的陳副書記陪同調解小組前往陳增官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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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溝通過程中陳增官表示,早在1985年,陳增元搬出祖宅蓋新房時,就對祖宅進行了劃分,當初陳增元蓋房時著急購買建筑材料,陳增官幫忙買到低于市場價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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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此,陳增元的妻子表示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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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干部解釋相關拆遷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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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雙方沒有訂立產權分割協(xié)議,事情真相已經無從細究。調解小組認為,既然證件上既已明確標注“祖上公業(yè)”,那么兄弟二人就都有權獲得相應的份額。對此陳增官表示,服從拆遷辦安排?,F(xiàn)場,馬排村村委的陳副書記做出解釋,因為房屋存在爭議,陳家拆遷可能有些困難。
幫助堂弟多年 卻因老宅拆遷心生嫌隙
陳增官表示自己比陳增元年長,向來是能幫就幫,如今卻因為祖宅的拆遷問題,讓他寒了心。
陳增官 如果說現(xiàn)在增元沒有房子,我可以把祖宅都給他,但是他現(xiàn)在已經有房子了,你去了解一下他現(xiàn)在房子有多少平方,我房子有多少平方,作為兄弟來說他應該分一些給我,這才是真正的兄弟拿一半給他,他不滿足。 調解小組認為,如今兄弟二人也都一把年紀了,深究過往對錯沒有實際意義。陳副書記也建議兄弟們互相退讓,盡快化解糾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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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調解小組的反復勸說下,陳增官依然表示不愿意與陳增元協(xié)商。調解員老許建議,雙方冷靜之后再考慮產權劃分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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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解后記:兄弟應念舊情 互相退讓
??利字旁邊一把刀,一對幾十年的兄弟,只談利益,不念舊情,會更加割裂彼此的聯(lián)系;情字旁邊一顆心,要想解決彼此的爭議,今后還是需要雙方多多溝通,增進感情,產權糾紛才會迎刃而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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