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葵花籽油通關手續(xù)分享
在全世界范圍內,葵花籽油是重要的植物油品種之一。近年來,葵花籽油在我國百姓的餐桌上也逐漸成為常客。
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
食用植物油指的是以食用植物油料或植物原油為原料制成的食用油脂。用兩種及兩種以上的食用植物油調配成的食用油脂,則稱為食用植物調和油。
二、GB/T 10464-2017《葵花籽油》
1.葵花籽原油
采用葵花籽制取的符合上述標準原油質量指標的不能直接供人食用的油品(注:又稱葵花籽毛油)。
2.成品葵花籽油
經加工處理符合上述標準成品油質量指標和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供人食用的葵花籽油品。
3.壓榨葵花籽油
葵花籽經蒸炒或焙炒處理后利用機械壓力擠壓制取或再經精煉生產符合上述標準質量指標的油品的統(tǒng)稱(注:其中,全部剝殼脫皮、色選的葵花仁經焙炒、蒸炒等處理后,采用壓榨法制取的油品可稱為葵花仁油)。
4.浸出葵花籽油
利用溶劑溶解油脂的特性,從葵花籽料胚或預榨餅中制取的葵花籽原油經精煉加工制成的符合上述標準質量指標的油品。
1.葵花籽油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248號),對包括“食用油脂和油料”在內的18類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yè)采用“官方推薦注冊”模式。
2.進口食品的進口商應當向其住所地海關備案。
進口葵花籽油收貨人或代理委托報關企業(yè)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出口貨物報關單填制規(guī)范》要求向海關傳送報關單電子數據及隨附單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注冊管理規(guī)定》(海關總署令第248號)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海關總署令第249號),2022年1月1日起,對“進口食品境外生產企業(yè)”有新的申報要求(詳見海關總署2021年第103號公告。)
海關會根據布控指令等監(jiān)督要求開展合格評定。不合格的,責令銷毀或退運;合格的方可允許銷售、使用。
直接向消費者提供的進口預包裝食用葵花籽油應具有合格的中文標簽,需要符合GB 7718-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GB 28050-201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營養(yǎng)標簽通則》、GB 2716-2018《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植物油》的規(guī)定。
中文標簽應包括:食品名稱,配料表,凈含量和規(guī)格,生產日期和保質期,貯存條件,原產國國名或地區(qū)區(qū)名,營養(yǎng)成分表,在中國依法登記注冊的代理商、進口商或經銷者的名稱、地址和聯(lián)系方式,內、外包裝上標注在華注冊編號或者所在國家(地區(qū))主管當局批準的注冊編號。
進口預包裝食用葵花籽油的標簽可不全都是“洋文”哦,消費者購買時,一定要查看是否具有合格中文標簽,必要時可向經銷商索取《入境貨物檢驗檢疫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