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奠定中國版圖】晚清有效維持著對西藏的主權

本文摘要:
其一,“領土主權與領土最高權是可以分離的”,即便是戰(zhàn)時占領,都不因為被占領國對其淪陷領土在一定時期內不能行使管轄權而使其喪失對該地的領土主權。其二,在國際法中,如果一國對其固有領土在一段時期內因為特殊原因,而不是因為其有意要放棄該領土而沒有行使管轄權,那么該國并不喪失對該地的領土主權。
因此不能僅憑中國中央政府在特殊時期未能對西藏地方直接行使管轄權,就判斷中國喪失了對西藏的主權。
一、曾皓《中印東段邊界劃界的法律依據》






二、陳體強《中印邊界問題的法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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