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歌案后續(xù),劉鑫不服二審判決申請再審,69萬賠償款已捐慈善機構(gòu)
6月12日,江歌媽媽江秋蓮宣布將69.6萬賠償款捐給慈善機構(gòu),并發(fā)布了捐贈儀式,雖然很多人都希望江秋蓮拿這筆錢養(yǎng)老,但她卻不為所動,直言這筆錢很早就說過,會全部捐出去。
據(jù)江歌媽媽透露,將近70萬的賠償款,法院強制執(zhí)行了四次,才從劉鑫卡里劃過來。江歌媽媽懷疑是劉鑫的粉絲幫忙出的錢,而劉鑫表示,錢都是通過親戚朋友借來的。
而劉鑫的支持者表示,不管人家的錢是收的也好,打賞的也好,錢都已經(jīng)賠付給你了,希望江秋蓮不要再糾纏劉鑫,否則支持她的人會更多。讓人不理解的是,以劉鑫的人品,居然也有粉絲,甚至還給她打賞。
原本以為江秋蓮與劉鑫之間的恩怨就此告一段落,6月13日,江秋蓮?fù)嘎叮瑒Ⅵ尾环徟袥Q,申請法院再審。
目前江秋蓮已經(jīng)收到了山東高級人民法院的應(yīng)訴通知,上面提到,劉鑫不服青島中級人民法院2022年12月作出的判決,向本院申請再審,現(xiàn)已立案。
江歌媽媽表示,再審是劉鑫的權(quán)益,但結(jié)果不會變,她敗訴是眾望所歸。
對此,有網(wǎng)友吐槽,劉鑫怎么還好意思再審,既然錢都已經(jīng)賠了,平靜生活不好嗎?甚至有人猜測,劉鑫不會是在炒作吧!
一條鮮活的生命只賠了70萬,敗訴兩次還要上訴,有博主直言,700萬都不為過,劉鑫再次輸了,希望江歌把她帶走吧,來生不要再認(rèn)識這樣的閨蜜了。
其實在江歌案二審時,劉鑫曾解釋采訪透露,當(dāng)晚陳世峰是去找江歌的,并不是找我,因為江歌收了他10萬日元的墮胎費。劉鑫還提交不了不少證據(jù),但法院最終都不采納。
江歌媽媽怒斥劉鑫,為了不賠錢,編造謊言,還往自己救命恩人身上潑臟水,從頭到尾也沒向我道歉。
如果了解過江歌案的人都知道,江歌其實是被劉鑫關(guān)在門外,被陳世峰誤殺,而劉鑫因為膽小,害怕開門,導(dǎo)致江歌慘死在血泊之中。值得一提的是,陳世峰只判了20年,江歌媽媽說過,等他出來后,還要與陳世峰打民事官司。
江歌因為劉鑫失去了年輕的生命,但劉鑫卻并沒有受到任何影響,相反還成了網(wǎng)紅,開店鋪賣起了茶葉。江歌爸爸表示,我也不服陳世峰只判了20年,但有什么辦法,法律就是這樣。
如今劉鑫不服再審,結(jié)局估計不會改變,大家怎么看呢?